宿主的身体素质一直是沈俏心里的一道坎,大夫人为了她的身体没少花心思,名医圣手流水似的来来去去,请了又请,都说是肺阴亏耗,药一罐接一罐的喝,身子却总不见好。若是再过思过劳,少不得躺回床上休养个三四日。
其实沈俏也明白,这从娘胎里带来的不足之症,一来和宿主本身的先天之躯有关,二来因为她只是一缕寄生的残魂,三魂不足,七魄不具,难免有些“魂不附体”,就愈显病态了。更何况宿主生了一副短命像,怕就怕还没等沈墨兰遭到报应,自己倒先一命呜呼了。
对于沈俏来说,生在将军府难得的优势就是,这地方无异于是一个天然训练校场,父亲沈乘以及众叔伯武艺高强,算是资历颇深的老师,因此沈家儿女随便挑一个出来,都能耍出几套拳法出来。可惜的是,这样一个天然优势于沈俏的身体而言,着实浪费了。
她想了想,若是某日沈墨兰同她撕破脸皮来硬的,她一定是提前埋进土里的那个。但为了保护宿主这具玻璃壳子,光靠将军府护卫那些形同虚设的功夫远不顶用,还需要一身手至少盖过沈墨兰的梯己人才行。
宿主的记忆会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渐淡化,所以沈俏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来确定记忆发生的时间点,不过未来总是具有不可预知性。牵一发而动全身,一开始漏掉的细节往往都是导致变数的重要原因,在从前的任务里,意外于沈俏而言也算是家常便饭。
沈墨兰舞剑的记忆倒是给她提了个醒,因此昨夜才换了一身装束,乘马车去了人市。
大东朝奴仆交易盛行,尤其是黑市,买奴卖奴都是明码标价,看上了哪位奴仆,付了钱拉上绳头就可以牵走,整个流程和牲口买卖无异。不过哪怕是贱奴也分个三六九等,因此有的人牙子为谋暴益会专门将一些拐来的小孩进行秘密培养,这些孩子长大后必有一技傍身,以服务于特殊权贵。这些奴仆有的身价被炒得骇人,白银发肤,黄金肉骨,故又称“黄金奴。”
京中黑市里最大的奴仆交易所莫过于东风渡,传闻东风渡只在每月十五的夜晚营业,戌初开,子时关,故又名三更馆。沈俏进入三更馆的时候,正好赶上黄金奴的售卖高/潮。
被镣铐捆着脖子的中年男人被一女子带着从沈俏眼前经过,他佝偻着身子,下颌蓄着两绺小辫子。沈俏还来不及细细打量这黄金奴有何特别之处,冷不防面部被一阵风扫过,紧接着就听见沈歌发出一声惊呼,紧紧拉着她的袖子。
中年男人也慢慢笑了,只是他的笑透着诡异和狰狞,他那两根枯枝似的手指与沈歌眼角只有分毫之差。沈俏忙把沈歌往身后带了带,却见男人头一歪,捻了捻手指,一只被捻破肚皮的苍蝇从他指尖掉了下来。男人朝她们拜了两拜,便听得锁链一声当啷,被女人像拉一头牛似的拉出了门外。
“真可怕啊,他的眼睛......”沈歌想起方才的笑容,仍不免激起一身鸡皮疙瘩。
三更馆内熙熙攘攘,一个瞎子却能在这样的环境里精准无误地捏住一只苍蝇,沈俏看着男人佝偻的背影,心知这地方没有来错。
沈歌却觉得这个地方太可怕了,早知道刚才就不该好奇地跟着沈俏来这,“我说你到底要买什么样的奴才啊,非要来这种地方?”
沈俏道:“虽说府内的确有不少武功高强之辈,可那些都是父亲的人,又不能为我所用......”正说着,便见一名大腹便便的男人迎面走来,朝她们拱手道:“方才听闻公子欲购一女奴,不知公子想要何种价位的,又有何要求?”
沈俏和沈歌此时都是男儿装扮,沈歌见他比刚才那位黄金奴长得和蔼得多,便问道:“你是这里的老板?”
男人笑出镶金的牙,摇头道:“这里的老板另有其人,我不过是代掌的主事,忘了介绍,鄙人姓莫。”
“莫主事。”沈俏对三更馆的老板并不感兴趣,开门见山地道,“价位倒是其次,我的要求很简单,只一条,这位女奴的武功一定要在紫薇剑主之上。”
闻言,连沈歌的下巴都快掉到锁骨窝子。谁不知道这紫薇剑主可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高手,武林剑宗榜前五的风云人物啊,要是谁有这样的武功,又怎么可能沦为任人宰割的贱奴?
其实也不能怪沈俏提的要求太高,要怪就怪沈墨兰的生母与紫薇剑主乃是同出一门。
“这......”莫主事也不免面露难色,这时一名小厮跑来和他耳语了几句,莫主事听完眉头一舒,朝沈俏伸手:“既如此,还请公子随我上楼瞧瞧黄金货。”
黄金货是黄金奴的通俗说法。沈俏点点头,跟着莫主事上楼,进了一间宽敞的上房。
房内灯火通明,五名女奴静静跪坐在蒲团上,脖子上套着沉重的锁链。她们面容普通,看上去毫无特色,完全是扔人群里挑也挑不出来的那种。
“就这?”沈歌上前挨个打量她们一番,转身面带失望地耸耸肩,“你就吹吧,反正你也不可能请紫薇剑主来和她们打一架,怎么吹都可以。”
莫主事笑道:“紫薇剑主只是剑法精妙罢了,试问这样一个人倘若没了剑,又有什么可惧的呢?”
沈歌道:“她秉承剑宗一脉,没了剑自然不行,难道你还能夺了她的剑不成?”
“哈哈,公子聪慧。”莫主事笑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不是鄙人自卖自夸,若有朝一日能和紫薇剑主对决,她在我这五位女奴面前根本连出剑的机会也不会有。”
沈歌闻言忍不住大笑,可是很快她就笑不出来了。
莫主事叹了口气:“人家都笑话你们了,还不赶紧把东西还给小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