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四年后这场莫名其妙的相遇,才会导致后面那么多事情的发生,戈沙、小雀甚至是我和阿笙。如果总要有人去死,那么不论你是不是阿笙的哥哥,再遇见的时候我都不会让你再有这个机会。
洞外,正是一天最热的时候,太阳照在脸上感觉脸烧得疼。
胡云笙把自己缩成一团,脸埋在胳膊里,热乎乎地睡个午觉。
“塔木格里、川蜀、沧海距离都比较远,最近的是雁北关,”狼王突然开口,“你准备什么时候去找翅骨?”
“不急。”胡云笙的声音隔着胳膊,显得闷闷的,“那群人都那么努力把骨头送到雁北关,交给他们的大人了,总不会再拿那截骨头喂狗吧?就让他们先帮我保存着。再等等,等秦牧和戈沙的伤都好了,再去找也不迟。”
“真的不急?”狼王声音依旧懒洋洋的,细听之下甚至带着二分打趣。
“爹爹你真的很讨厌。”胡云笙愤愤抬头,“那我总不能拖着个残废去要骨头吧?”
狼王补充道:“是两个残废。”
“一个。”胡云笙强调,“戈沙扔给你奶娃娃,秦牧跟我去就行了。”
狼王:“哈哈哈哈,那就等他好吧,我已经让你三叔找药草去了。”
“嗯哼,这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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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云笙父母花费多年时间建造的房子,不是两个半残废一个下午就能打扫干净的。他们打扫了整整四天,秦牧原计划是打扫完屋子休息一天,就前往雁北关。
林辰锐巡视雁北的目的已经达到,处理完后续必定会赶回京城。若是让他把骨头带走了,下次再想找到骨头不知道要过去多久。
胡云笙不准秦牧去。
戈沙刚打包好行李,就被一群狼崽子扑倒在地。小狼们都很喜欢这个新来的小奶妈,听小乔说他要走,纷纷不舍地围过来,小奶音不停地诉说着不舍……虽然戈沙听不懂。
秦牧也听不太懂,勉强能听出来他们是没有恶意的,也就不再管戈沙。也是他当初说的要把戈沙留下当人质,现在骨头还没有找到,把人质拐跑了确实不合适。
于是,秦牧就在戈沙殷切的眼神中,捡起地上的行李,走了。
戈沙:“……”
突然,洞口出现了一只巨狼,是借口伤还没好,在家休养的狼王。
狼王堵在山洞洞口,懒懒地就地卧下,“这个位置正适合今天的太阳。”
秦牧:“……”
“呼……”山洞外侧,胡云笙哼哧哼哧爬到狼王的背上,从“狼山”上冒出一个头来,指着秦牧道,“你说说,你要干什么去?”
“我去雁北关。”
“不行!”胡云笙反驳,“你是想跑路?”
“我不是……”秦牧立即反驳,但以他对阿笙的了解,今天恐怕走不了了。尽管如此,秦牧还是想争取争取,不能让林辰锐带着阿笙的翅骨回京。
胡云笙今天早早跑出去,去后山的竹林里,寻了根适合当拐杖的竹子,打磨了一上午才做成适合用的拐杖。
回来路上还碰到了猴子,猴子对他拿的竹子感兴趣,想抢,被胡云笙狠狠揍了一顿。
“你动动这条腿,”胡云笙拿着拐杖远远指着秦牧受伤的那条腿,“你要能用这条腿原地跳十下,我就放你出去。”
伤腿走路还需要拐杖支撑的秦牧:“……”
“就这,就这?就这样你还想跑?跑得动吗?”胡云笙趴在狼背上,十分鄙夷,“还有,把我的牛角叉放下——给你这个。”
胡云笙把竹拐杖扔给秦牧,又道:“什么时候伤全好了,什么时候再下山——奶妈,把他行李没收了。”
一时,没人有反应。还是小乔“嗷呜~”一嗓子,让小狼们让出一条路给戈沙。
看戈沙不动,小乔又撞了撞他的腿。
行吧。新晋奶妈戈沙走过来,“少将军,行李给我吧。”
秦牧不死心,这身伤要想全好,少说也得四个月,林辰锐早跑回京城了。
胡云笙也不催他,就狠狠瞪了戈沙一眼。
戈沙:“……”
有胡少爷壮胆,不怕。戈沙深吸一口气,伸手去抢行李,“少将军,不是我说你。就您现在这个样子去雁北,不是去拿骨头,纯粹就是去送死的。姓林的正好抓你去邀功,回头还能告陈虎将军慌报军功。”
少将军炸死,那个猪八戒将军必然会回去邀功。如果少将军没死还被林辰锐抓了,身为追兵营顶头上司的陈虎将军必然被罚。
反正已经说了,索性破罐破摔,戈沙闭着眼睛大声嚷嚷,“您这不是上赶着找事儿呢嘛?”
秦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