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离开时连站都站不稳,看我的眼神犹如见了洪水猛兽,一刻也不愿多呆我旁边似的,迅速逃进了他经纪人开过来的商务车里。
他进去后果断把窗帘放了下来,阻隔了我的视线,然后车子便发动,扬长而去。
我讪讪地掏出一支烟,抽了几口,觉得站在这里也无聊,便回了自己的住处。
我现在住的地方是沈风给我安排的,挺安静的一套公寓,就是楼层高了点,每次都要在电梯里站很久。
被Sho讨厌到这种程度让我觉得可惜,这小子虽然有时候话多了些,不过性格还是不错的,比他年龄看去要沉稳许多,就算不发展成这种□□关系,当朋友也不错。
不过他之于我,始终也只是两次一夜情的关系,我原本就不喜欢男人,也只是略微惆怅了一下。
情绪恢复过来,我便把从店里买来写字用的毛笔和毛边纸摆放到书桌上,又准备好墨水,站着桌边发了一会儿愣,才站正姿势,握住笔,一言不发地写划起来。
书法可以静心,我喜欢它,也依赖它。
古有王羲之洗毛笔将门前河水洗黑,我没他那种功力,最多把卫生间的水池洗黑。
洗新买来的湖笔时,我突然想到晚上和sho的激□□,考虑到做,爱时好像并没有带套,我嘴角抽搐了下,暗骂自己的急色。
会把安全问题抛到脑后,还真不是我一贯的作风,我只能把这种失误怪罪到bie的头上。
暗骂了自己有一会儿,我才算心静了下来。
其实这样草草结束关系也不错,我是个正常人,和男人牵扯出是非不是什么光彩事,如果千惠知道我现在的所作所为,她还不知道会做出怎样的惊诧表情。
我潜意识里还是认为她是属于我的,我不想让她失望。
那家bar我已经不打算再去,因为只要一想到bie,我就浑身不舒服,他在我的印象里已经彻底成为淫,魔的化身,和行走的生殖器没有区别。
我很不想承认自己会对一个男的忌惮成这样,不过bie显然是特殊的,他超越人类的范围,我可以勉强承认他对我的威胁。
突然很好奇沈风和bie在床上是什么样子,他一副清心寡欲的圣贤模样,我很难想象出他也会有激情的时候。
我现在是替沈风打工,当然也不可能懈怠,很尽责地来到赌场,坐在办公室看着堆积已久的资料。
旁边就是监视器,我翻找资料时,会间或朝那边看上几眼,观察是否有千佬或出乱子。
我不知道沈风到底请了些怎样的帮手,光是一个上午,我就抓到两个有问题的,而在下面巡查的竟然一个都没看出来,见我把一个家伙拎出来,还一起兴奋地望着我,问我怎么了。
我把这个玩□□搞鬼的家伙拉到办公室,一把刀扔到他跟前:
“自己剁,还是我们动手?”
这时先前那几个沈风的手下才终于大彻大悟过来,都纷纷装腔做势地摆出恐吓的表情,把跪在地上的家伙吓得直打哆嗦。
他们恐吓人十分擅长,比我专业太多,没几分钟时间,底下这个气息宛若孙子辈的千佬便哭着求饶,把自己的信用卡现金全掏了出来,就差连家里的老婆也捐了。
“规矩不能坏。”我说。
我话刚脱口,那人脸色随即灰白,立刻求救地望向其他几人。
这几个手下都疑惑地看向我,其中一人开口到:
“钱财了事,这是沈爷定的规矩。”
我对沈风立的这个规矩十分不满,□□不是商人,他玩脱了:
“这里现在归谁管?”
“这……”
“沈爷那边我会谈。”
“那……那好吧,韩哥。”
到底是刀口上舔血的人,沈风的这几个手下虽然爱钱,但狠劲不差,砍人时眼皮都不眨下,我朝地上一滩血迹看了眼,对旁边站着的公鸡道:
“喊个人来打扫,再喷点清新剂。”
公鸡一愣,脸上还有片刻的晃不过来,讷讷地应了声,很快跑了出去。
公鸡原本不是这边做事的,在bar那里做保安性质的工作,bar和赌场不一样,大都时候是和平的,现在被我调到这里,他一时很不习惯,却也未说什么。
我猜他心里是害怕的,不过在□□混,你越害怕,就越不容易出头,他很清楚这个道理。
无聊时我也会上网逛逛,不过多半时候是在上面看球赛或刷新闻,这次突然很想关注关注娱乐方面,便刻意点了以前不看的版面。
Sho的人气还是很高的,我很快就找到和他相关的一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