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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离开(1 / 2)


唐才常是个爽快人,即看好了这篇小说和支付宝本人的能力,做起宣传来自然是毫不吝啬的,本来他们《消闲报》也一直走的财大气粗的豪放派,白道黑道的都沾点边,一时沪市本地不仅各大报纸上,就连妓院酒馆茶楼内,也是各种小广告满天飞,可以说这部小说真正做到了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他又很懂得吸取经验教训,生怕再次出现跟《绣像小说》一样的烂尾情况,早早的就将报社进行了梳理,确保能顺利实现每日发刊。

小说本身质量过硬,作者名气又正盛,前期宣传也给力,不火简直没天理嘛。

倘若《提刑官宋慈》是一本极具新意,开人眼界的奇书,那这本兼具变身与重生元素的小说,则完全可以说是开先河的创新之作。

以前的人即便有过这种想法,也没有具体的概念,更没人能实实在在的写出来。

这简直就是打破了他们脑中的屏障,一时催生了无数的脑洞。

现在追着这篇小说的人,不免一边爽歪歪,一边暗自YY。

一时间沪市到处都是“假如我回到了某某年”、“若是我变成了某某”之类的畅想。

唐才常只恨这本小说太短了,只够连载大半年的,根本不能叫他好好享受够被人吹捧敬羡的感觉。

自连载之日起,江澄平涨了薪资,报社涨了销量,茶馆多了一本新的说书题材,而最让人欣喜的莫过于沪市又掀起了一波大规模的天足运动,很多新式学堂的男学生甚至直接喊出了“不娶小脚太太”这样直白的口号,这股热潮越演越烈,一些革新志士,进步青年,越发积极的在报纸上撰文呼吁放脚和废除裹脚,并鼓励兴办女学。

胡竞之曾写过《敬告中国的女子》一文,其内容与这篇小说传递的宗旨如出一辙,读完全本的小说,便越发敬重这位宝先生,直呼其为知己。

不过他的文章因为发表在校报上,本身又没有什么名气,读者不过就是校内一些同学而已,况且有几人爱看正儿八经说教式的文章呢,因此即便那篇文章如何针砭时弊、鞭辟入里,影响也不过尔尔。

这位宝先生可就不一般了,他居然另辟蹊径,能够用这样别致受欢迎的通俗小说来传达自己的思想,这样不仅更能让人接受,还能让更多的人看到,实在叫人叹服。

他将所有的剪报,齐齐整整的装订好,打算自己收藏起来,这可是他第一份剪报小说,值得纪念。

然后他买了一本带有大量插图的全书,随信邮寄给了母亲,乡村生活单调无趣,希望这本小说可以稍解母亲孤单之情。

这种类似连环册一样的小说比正常的价格要贵一倍不止,是专门给那些识字不多的人看的,就像这时候开办的新式小学学堂里使用的国文教材一般,尽量的图多字少,给人以阅读的趣味,这还是唐才常从《绣像小说》学来的一招呢,就因为他们的书里面带了插图,销量足足提升了两成呢。

冯氏接到儿子的书信时,颇有种不好的预感,果然,这孩子又转学了,去了另一所新公学,还当上了外文教员,言外之意自然是不能回来成婚了。

冯氏微觉不快,虽说儿大不由娘,可穈儿今年就十九岁了,而江家姑娘也已经二十整了,再不成婚可就是老姑娘了,这不是耽误人家嘛,她打定主意,明年无论如何也要让他们先把婚结了,男人嘛,哪个不是先成家再立业的,结了婚,有了孙子,随他想去哪上学……

请人念完了信,冯氏又原样叠好,妥善的放在专门的小匣子里,然后打开儿子寄来的包裹,里面果然有本小说,听儿子在信里把它夸得天花乱坠的,她不由得也起了些兴趣。

她本身就是个穷苦人家出生的姑娘,为了帮家里筹集盖房子的钱,才答应做了老爷的第三房继室,那时候她才刚满十八岁,而老爷已经五十多了,老夫少妻的,老爷倒也疼爱她,她能识得几个字,全靠老爷闲暇时手把手的教她。

因此她比一般官太太们多了几分不羁和泼辣,又比寻常村妇们知书达理。

可惜不过三年,老爷便去世了,她带着幼子千里迢迢从任上赶回绩溪老家,整日忙于生计和周旋,本来识得的字也逐渐忘得不剩几个了,自己看封家书都困难,何谈看小说呢。

好在穈哥儿贴心,还知道专门买那满是图画的版本给她。

冯氏这一翻开,立马就入了迷了,虽是插图并着几句极简短的话,不如小说本身引人入胜,可也别有一番趣味和吸引力,特别是那画师功力着实匪浅,非但将剧情巧妙的浓缩在了一幅幅的插画中,就连画中人的神态也是栩栩如生,生动极了,叫人看来即浅显易懂,又代入感十足,几可与现代的漫画相媲美了。

冯氏直从中午看到天黑,晚上草草吃了几口饭,回去便点了油灯继续看。

冯氏的两个儿媳妇都是那第一任胡太太所生的儿子们娶的,年纪比冯氏还大着几岁呢,素日便不太尊重她,又尖酸刻薄小心眼,若非冯氏性情豁达不与她们计较,这个家里早鸡飞狗跳不知闹得怎样了,也正是这样,冯氏才被胡氏宗族的人都高看一眼,在家里的地位也是稳如泰山。

两个儿媳今日见到冯氏一反常态,吃完饭既不做针线,也不念佛,而是匆忙回房,便挤眉弄眼的嘀咕道:“今儿穈哥儿来信了,还寄了个大包裹来,也不知是什么好东西,居然一个人偷偷的在房里看了一下午!”

两人既好奇,又气愤,觉得冯氏吃独食,占了该她们的那一份东西,收拾完饭桌,便端了壶茶相携来找冯氏。

冯氏正看得入迷,听见敲门声,看着两个儿媳妇往屋内窥视的目光和托盘上的茶壶,立马就知道她们打的什么主意。

处了十几二十年,谁还不知道谁呀,冯氏也不与她们啰嗦,直接把人让进来。

“这是穈哥儿从沪市寄来的洋布,本想明天拿给你们,既然来了,就一人挑一个花色拿回去吧,做身衣裳,也是他对你们的一片心意!”

两人早看见那个包裹了,闻言也不客气,一人挑拣了一卷花布,又旁敲侧击的说:“穈哥儿最是孝顺的,难为他一个学生,自己手头还不趁呢,就给我们买东西回来,都说这沪市的东西精贵稀罕,娘,穈哥儿还给您寄了什么新奇的东西么?也让我们开开眼界呀。”

冯氏知道她俩的鬼心思,也不藏着掖着,指着桌上的书说:“还真有个新奇的,诺,就是这本书了,真是好看得紧,我看了连茶饭都不想了!”

两个媳妇见桌上确实有本翻开的书册,顿时泄了气,还以为什么好东西呢,勾得婆婆这样急火火的,她们是不识字的,自然对书没什么兴趣,当下抱了布匹各自回房了。

冯氏点灯熬油的,直看到鸡叫时分,才撑不住的停下了,一时只觉腰酸背痛,眼睛酸涩的直往外淌泪水,哎,真是老了,身体实在扛不住,这才吹灯上床了。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却怎么也睡不着,身体明明极困倦,头脑却极亢奋,一闭上眼睛那小说中的一幅幅插图便是活了一般,那描绘的情景止不住的一幕幕的连贯着跳出来,活灵活现的,让冯氏一会儿笑一会儿哭的,倘若叫人看见,必要当她得了失心疯了。

穈哥儿这次说得果然不错,这果然是本好小说,在插科打诨、嬉笑怒骂中,道尽了做女人的苦楚,她看的部分才讲到才子被裹了脚,这还是一个女人今生最无忧无虑的时光呢,如果长大出嫁,那日子便更惨了,她不由联想到自己,她还算幸运的,能遇到老爷那样的好人,只可惜老爷去得太早了,留下她个年轻寡妇带着穈哥儿在这大家族里讨生活,想想这些年的艰辛委屈,在这寂静的黎明中,冯氏不由泪流满面……

冬秀这次与新报社的合作堪称愉快而默契,她准时交稿从不拖延,他们也大方给钱从不克扣,而且从不探听隐私,这于冬秀来说便是好大的便宜了。

这几年下来她早养成了看报习惯,不论是那种类型的报纸都能叫她看得津津有味,就好似在现代刷今日头条似的,一旦上瘾根本停不下来。

这一日看报纸时,倒见着个惊天动地的大新闻,原来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先后脚的没了,只留下一个三岁的小皇帝,这就是史上鼎鼎大名的末代皇帝溥仪了。

冬秀看到这则消息时才确切的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溥仪都登基了,那离大清灭亡还会远吗,要是她没记错,再过个三两年,就是中国改天换日的时候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也会就此瓦解灭亡。

其实这些国家大事,根本与冬秀没甚关系,外面即便地覆天翻,这个乡村依旧沉静如故。

她需要关心的不是家国大事,那些轮不到她去操心,她也没那个能力去管,她现在要做的是怎么摆脱吕氏的唠叨。

才开春,吕氏便与冯氏请了人来算婚期,并定在明年的六月让她和胡家少爷成婚,两人也不小了,该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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