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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万人中央(2 / 2)


几人又是一阵欢呼。

聊了一阵后,乐队的其他几人陆续离开,沈沅之卸了妆,去更衣室换衣服。

浑身疲惫到了极致,她瘫在沙发上闭目休息了一会。

放在桌子上的手机短促的响了一声,提示有新消息进来。

沈沅之点开微信,是她哥发来的消息——

【很棒。】

沈沅之无声轻笑,能从她哥口中得到夸赞可不容易,她刚想谦逊一下,天花板上的吸顶灯闪了闪,骤然熄灭,更衣室陷入一片黑暗。

怎么会突然停电?

沈沅之心中疑惑,按理说演唱会刚收尾,不应该停电。

她没有多想,打开手机上自带的手电筒,缓步朝门口走。

角落里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像是有什么东西在爬。

沈沅之心头一紧,想也不想转身就往门口跑。

沉闷而凌乱的脚步声响在身后,手臂突然被人扯住,沈沅之吓得尖叫一声,立刻甩开。

手机在地板上滑出好远,正面朝上,唯一的光源被掩盖住。

更衣室位置偏僻,没有窗户,她急促的呼吸着,缓慢向后退。

“你是谁?”

沈沅之使劲掐着掌心,告诉自己要冷静镇定,即便这样,她沙哑的嗓音里依旧有克制不住的颤抖。

对方始终没有说话,步步朝她逼近。

感觉到对方与她的距离越来越近,沈沅之几乎崩溃的喊道:“停下,不要再过来了!”

静默的黑暗中,她听到了自己慌乱的喘息,像是溺水的人濒死一样:“我的……我的经纪人就在……外面。”

嘲讽的轻笑,短短的停顿,她却觉得好像一个世纪般漫长。

“沅之,你在指望经纪人吗?”

一道浑厚的中年男声,语调似乎在刻意拉长:“不出意外的话,舞台上的音响设备应该坏了,你来说说看,她到底在哪里?”

沈沅之又问了一遍:“你是谁?”

“啧,”男人轻缓的笑:“这就不记得了?可真让人伤心。”

地板上的手机亮起来,在黑暗中异常突兀,是她给家人的专属铃声。

应该是她哥。

果然,男人的注意力被吸引过去:“备注是哥………沈沅之!!!”

男人歇斯底里的怒吼响在耳边,沈沅之慌不择路,膝盖重重的碰上了桌角。

剧痛一瞬间席卷她所有的感官,恍惚中,她好像听到了门被推开的声音。

“沅之………”

刺眼的亮光让她反射性的闭上了眼睛,待睁开之后,她看到了温一度惊慌失措的脸。

玫瑰花在此刻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被刘杰拿着往那猥l琐变态男脸上砸。

想起刚才的一幕依旧心有余悸。

幸好他没坚持拦着温一度,不然…………

紧绷住的神经突然断裂,沈沅之像是被抽空所有力气一样,靠在温一度怀里。

“有没有受伤?”

温一度手足无措,想碰又不敢碰,抱她时不小心牵扯到了腿,她细细的抽了口凉气。

“哪、里疼?”

他吓得直接僵住,有汗顺着额头流下来,眼睛猩红。

沈沅之觉得自己可能碰到的不是腿,而是脑阔,不然她现在怎么还有闲心想温一度为什么会这么担忧呢?

“撞到了腿,好疼好疼。”

沈沅之没来由的委屈,眼睫微湿,掉了几滴泪。

温一度将她的裤子卷上去后才发现,她撞的有多么严重!

膝盖处高高肿起,泛着淤紫,在小姑娘瓷白的肌肤上,更显得触目惊心。

“老板,”刘杰砸够了,喘着气:“要报警吗?”

蜷缩在地上的男人约莫三十几岁左右的模样,脸上被玫瑰花刺划的尽是些细小的伤口,哀哀戚戚的叫唤。

沈沅之仔细辨认了下,确实不认识,或许是私生饭,她点头:“报警吧。”

刘杰下意识看向温一度,目光询问。

温一度抱着小姑娘起来:“你留下来处理,我带她去医院。”

走出后台时却看到了演唱会时在他后排的男人。

他本来没想理会,就是怀中的小姑娘扒拉着他的肩膀,冲着那人叫了声“哥哥”。

去医院的路上,弄清楚来龙去脉的沈淮之面色不虞,难得动了怒。

他摸摸小姑娘的发,安抚道:“哥哥会处理。”

企图刷存在感和好感的温一度积极举手响应,没忍住一个称呼脱口而出:“哥,让我来处理也行。”

沈淮之:“…………?”

这人谁?

沈沅之:“……………”

这不是她粉的爱豆,她粉的爱豆绝对不可能那么傻乎乎!

———

沈沅之的膝盖看着吓人,其实就疼那一会,伤的并不严重,护士帮忙处理过,涂了药,又仔细交代了注意事项。

三人之间的气氛诡异万分。

尤其是沈淮之,看向温一度的眼神颇为不善,委婉的开口:“时间不早了。”

奈何温一度脸皮够厚,始终不动如山。

沈沅之心里憋着事,拼命给她哥递眼神。

——你不觉得自己很亮吗?

——?

——我是说你电灯泡。

——。

电灯泡沈淮之缓缓起身:“我去买夜宵。”

病房的门打开又关上,气氛一下子尴尬起来。

“温前辈,”沈沅之使劲揪着被子,开口说道:“谢谢您。”

温一度眼神黯了些,唇角依旧勾着笑:“嗯,应该的。”

沈沅之小声哔哔:“其实我撒了谎的,我还记得你,在音乐学院,泓广湖畔,我还是你的粉丝来着,我………”

没说完的半句话被她及时咽了下去,她又怕自作多情,眼神飘忽着,吞吞吐吐的解释:“这也不能怪我对吧,谁让你的态度那么………你还给我发早安晚安,还帮我挡酒,你………”

戛然而止。

揪着被子的手被人握住,温热的触感从指尖一路传递到心里,沈沅之怔怔的抬眸,一如多年前的那个午后。

他仍旧是笑着,只是这次多了明显的温柔与欢欣:“我喜欢你。”

在泓广湖畔,那个小姑娘对着湖面声情并茂的朗诵了一段小作文。

仿佛她就站在舞台中央一样。

温一度被逗笑了。

那一瞬间,他从小姑娘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同样的为了梦想坚持。

温一度家境不好,不是天选之子,没有主角光环,更没有宋启南那样的好运气。

他从最底层摸爬滚打,所迈出的每一步都经过认真的考量。

他不敢输也输不起。

别人都说生活坏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好起来,他一向嗤之以鼻。

他的生活,还能再坏到哪里去呢?

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一个女孩。

莫名其妙的,喜欢。

他问过小姑娘的名字,可惜她没有回答。

再后来,他来过音乐学院许多次,只知道她很漂亮,笑起来眼睛里像是有星星,却无从找起。

再见到她,是受邀参加一个活动。

万人中央,小姑娘抱着吉他在唱歌。

身上似乎在发光。

身旁的人叫了好几声他才缓过神,遥遥朝舞台上望去,舍不得挪开目光。

“她叫什么名字?”

身旁的人回答:“沈沅之。”

长睫垂下敛去了眸中的万千思绪,温一度轻声浅笑。

沅之,沈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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