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识华九难之前,就已经“不食人间烟火”,怎么会喜欢吃狗肉。
常八爷这么说,只是想找个理由,把好东西给自家大哥留着而已。
闻听此言,王三内心一阵感叹。
好有灵性的长蛇,好有人性的出马仙!
随后装着不经意的样子,夹出更大的一块来,轻轻放在常八爷锅里。
憨憨的说道:“这不老多呢么?”
“啥留着不留着的,吃呗!”
“不够吃你不会自己再夹么!”
常八爷得到允许,兴奋的连连点头。
大脸上满是感激:“够了够了,这两块足够我和大哥吃了!”
“咱谢过小先生,谢过三......三兄弟!”
常八爷的怪异表现,终于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不过都没想明白他为何如此。
陈大计甚至还大大咧咧的说道。
“不就是两块狗肉,八爷你至于么!”
“爱吃的话,我让我爹出钱,买个百八十条大狗送你家去。”
“你和常大哥每天抱着狗头啃,管够!”
只有一个人是例外:就是娇小的少女蟾如玉。
俗话说得好:最了解你的人,是你的敌人。
更何况他们之间争斗了......常八爷被揍了几百年。
蟾如玉虽然十分鄙视常八爷的战斗力,但对他那无与伦比的运气,却佩服的心服口服。
就比如:偶尔蟾如玉一时失手,揍八爷太狠了,他总能在逃跑的路上遇到各种奇花异草。
吞下去之后不仅伤势痊愈,而且修为都隐隐得到提升。
鉴于此,蟾如玉后来都把常八爷当“寻宝鼠”用。
每天都在他家门口附近藏着,只要看到八爷溜出门,就是一顿猛揍。
然后紧追在后面,每次都能收获颇丰......
这次老八这么在乎狗肉......一定是了不得的好东西!
想到此处,蟾如玉强忍心中不适,用尽全力伸出手中的筷子。
可惜,直到香汗淋漓也碰不到盆中的肉。
感觉它虽然近在咫尺,但却又远在天边:
可望而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