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是在这里明抢,岂不是坏了名声,以后还有谁敢来这里做生意?
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你就可以无视我的善意。
她可是1个吸血鬼,你既不想杀她,又不打算卖,却带着她来到我的地盘,这算什么意思?
年轻人,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不管是什么酒,我都不会碰。”
“这么说没得谈?行,那么我们待会儿见。”
和罗绩预料中的不同,弗朗索瓦没有死缠烂打。
恋恋不舍地看了1眼那个女孩,光头两个手下退出酒吧。
看着早已无声的的话筒,罗绩恨恨的骂了1声。
不管这光头是什么身份,罗绩知道此人1定不会善罢甘休。
就在他打算做些什么的时候,罗绩就听到外面有了动静。
“诸位!诸位!大家静1静,我是卡斯布罗集市的弗朗索瓦,我有话说。
作为这个集市的管理者,我们1直在努力,营造1个安全而又公平的买卖环境。
在我们斯卡布罗集市,有且只有两条规矩:
第1,这里从不强买强卖,谁都不能凭借武力,逼迫别人做不愿做的事情。
第2,谁也不能做危害集市的事情。
若有谁敢犯这两条,那他是我们共同的敌人。”
“是啊是啊!”
当那个光头汉子这么说的时候,周围1片附和之声,也不知道那是其他人,还是他的手下。
“可是今天,就在刚才,有人违反了这里的规矩。
有人把1个吸血鬼带进了斯卡部落集市,他们现在就在酒吧里,你们说该怎么办?”
“干掉他!我们干掉他!把那个人和吸血鬼1起烧成灰!”
只要听外面的喊声,罗绩就能想象那些人有多亢奋。
这些人之所以会如此积极,当然不是因为弗朗索瓦那几句话的挑拨,罗绩瞬间就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斯卡布罗的人不是因为义愤填膺而愤怒,而是因为有了1次合法抢劫的借口而开心。
斯卡布罗是个有名有姓的集市,所以没有人可以在此明火执仗,就算是这里的头头弗朗索瓦也不行。
但是如果换1个说法,换成是消灭带着血族进入这里的叛徒,那自然就没有问题了。
这样的买卖当然是会皆大欢喜的,弗朗索瓦这样的大哥吃肉,其他人则是能够跟着喝1口汤。
“我讨厌政治,只要有个冠冕堂皇的口号,就能让人选择性的遗忘。
这么说起来,凡是会喊口号的,都不是好东西。
他们都很擅长鼓动其他人,为他们的理想奋斗。”
1边这么想,罗绩1边行动起来。
他首先奔到墙角,将女孩搬到吧台后面。
这里的吧台虽然破旧,但却是金属材质的,所以这个角落算是最安全的地方。
做完了这件事后,罗绩抓起刀和枪。没有留下任何话,他推门出了酒吧。
“那个男人,跑路了?”
在得出这样1个最合乎情理的推论后,被留在这里的女孩露出绝望之色。
就在她等待着末日到来之时,外面便响起了枪声。
只是这枪声并非是在酒吧附近,听起来更像是从远处传来的。
“那个男人干了什么?他没有跑?他和那些人打起来了?
可是,这不符合情理啊?”
就在女孩心中满是疑惑之际,罗绩正在大杀特杀。
在拿着刀枪走出酒吧的时候,他就想好,他绝不逃跑。
若是想要逃,他又何必辛辛苦苦带着那个吸血鬼来这里?
对于1个最多只能活28天的人来说,就算能逃过今天,又能如何?所以他不可能逃走的。
在7天前,在黑眼骷髅面前,罗绩做了1次懦夫。
为此他会后悔1生,所以罗绩下定决心,绝对不再做胆小鬼。
也是因为如此,他的选择不是逃跑,而是主动出击,而他出击的目标就是弗朗索瓦和他的亲信。
数年的警察生涯让罗绩知道,很多时候所谓的汹汹之势其实很容易扑灭。
参与这种群体事件的人大多都是随大流的,真正起到骨干作用的,永远只有1小撮。
正所谓擒贼先擒王,只要打掉了这些为首者,剩下的大部分人立刻就会1哄而散。
就算是正规的军队,也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罗绩在十年战争中就曾经见过,所以他选择主动出击。
就在弗朗索瓦带着大家狂呼口号的时候,罗绩仔细瞄准那颗秃脑袋,随后扣下扳机。
没人想到那个被困在酒吧里的人居然还敢杀出来,所以这颗昂贵的银弹毫无阻碍地射中了光头。
因为弹头偏软,子弹只是射了进去,却没能贯穿头颅。
不过也是因为如此,这颗银弹就在弗朗索瓦的颅腔里1通乱滚,将他的脑花搅了个稀烂。
当卡斯布罗集市的老大圆睁双目倒下时,人群外围的家伙们还在狂呼,弗朗索瓦的亲信却意识到大事不妙。
这几人当即躲进人群,避开了后续的子弹,然后双方就开始干了起来。
就像是罗绩预料的那样,在发现弗朗索瓦被人1枪爆头后,刚才还义愤填膺的人们立刻就散去了大半。
真正持枪和罗绩对射的,最后也不过23十人。
没有人可以凭1把手枪,与20倍的敌人正面对刚,罗绩肯定也是如此,所以他开始边打边退。
这也是罗绩要主动出来的原因,若是被困在狭小的酒吧里,那他就算长了18条手臂,也撑不过1分钟。
可是1旦来到了外面,这23十号人想要围杀他,却也没那么容易。
就如同1只灵活的猴子,罗绩从这个角落跳到那个角落。
他很注意节约子弹,基本每1枪都不落空。围攻他的人被撩拨得嗷嗷乱叫,却奈何不了这区区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