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过得不紧不慢,逍遥自在。戚珺日日都陪着刘梅,有时带她游湖戏水,有时带她吃饭踏青,在外人看来,他们是一对很是恩爱的夫妻。
这日,天还未黑尽,外面就已经热闹非凡了,来来往往的人多了很多,不像平日,大多都是男子,而今日,女子也多了很多,都是盛装出席,一个个看着美丽动人。
戚珺早就站在门口等着了,他也不似往日那般,一身黑墨色衣服,而是一身宝蓝色服饰,配合着他那温柔上翘的嘴角,看起来格外俊郎。
只听吱呀一声,门缓缓打开,刘梅提着裙摆慢慢的走出来,她面庞白皙,眼眸盈盈,眉头轻皱。
戚珺眼眸放大,整个眼里就只有刘梅,他的娇娇一人。
裙摆宽大,有些拖地,行走起来一点也不方便,衣袖更是宽大,有时明明想抓裙摆,却发现抓到的是衣袖,刘梅边走边拽,脸上有些不烦。悄悄的白了一眼站着一动不动,一副看戏的戚珺,她心来气了,但又不敢表现出来,自顾自的嘀咕:“也不知道是要干什么,突然穿这么隆重、复杂的衣服,走起路来一点都不方便,束手束脚的。”
刘梅嘀嘀咕咕,边理着裙摆边白眼戚珺,一个分神,踩着裙摆,然后一个踉跄,差点摔在地上,还好戚珺眼快手急,一个闪身,就把她搂在怀里,温柔得能滴出水来的问:“有没有伤到哪里?”
‘这样也能伤到??’刘梅看着他,不知道要怎么回答,便摇了摇头:“没事,就是衣服有些长了,走路不是很方便。”
戚珺手掐在她的腰上,一副看穿了你的小心思般,揶揄道:“行,我抱着你走就是了。”
‘什么’刘梅抬头茫然看着他,很显然没有明白他的。
戚珺则一把抱起她,道:“这样总成了吧。”
“你快放我下来”刘梅看了看周围的丫鬟,虽然她们很知趣的低下了头,但如此亲密的动作,在大庭广众之下,依然让她脸红。
戚珺不但不放,还越往身上搂紧了搂:“我抱着你走,你脚娇嫩,不适合走路。”
这是什么话,什么叫脚娇嫩,不适合走路,这脚不就是用来走路的吗?刘梅实在搞不懂他,但又不好太明显的反驳他,就拐着弯道:“是要很远的路吗?”
“嗯”戚珺应声道:“今日是人族的乞巧灯会,外面很是热闹,我带你出去走走,解解闷儿。”
刘梅一惊,还要到外面去,那一定不能让他就这样抱着,这样出去,那回头率不是一般的高,想想都臊得慌:“你放我下来,我自己走。”
“你刚刚差点摔倒,还是我抱着你好”戚珺不放,言语中有些调笑的意思。
“刚刚只是踩着衣服了,你放我下来,我会小心的”刘梅有些急了,因为快走到门口了,她不想成为别人茶后饭余的谈资。
戚珺看她快哭了的样子,就把她轻轻放下来了,还凑到她面前,带着些哄意道:“怎么了,我抱着不好吗?以前都是我把你从横山抱下来的。”
刘梅抿着嘴,只敢心里反驳‘那时黑灯瞎火又没人,能跟现在相比吗?只怕现在你抱着我游了街,以后走到哪里都能听见他人的谈笑,想想都糟心’
戚珺见她低着头,又好脾气哄道:“今日游街,要走很多路,要是回来脚疼,会很难受的,你是没尝到那个滋味,不晓得。我知道,那很痛苦的,你受不了,还是我抱着你,你放心,决不会干扰到你看灯会的”他说完又要来搂刘梅,刘梅赶快往后退了一小步,并推了推他道:“等我走不动了,你再抱我好不好”又小声讨好,拉着他的手臂晃了晃:“我不想失了看灯的乐趣,你最好了,就听我好不好。”
戚珺被她娇滴滴的模样晃得神情都恍惚,哪还有不答应的。
街上确实热闹,人山人海,每个人都是洋溢着笑容,一副祥和美满的景象。街边的灯各式各样,好看得紧,吃的玩的也多,有点像现代的小吃街。刘梅很有兴致,这个摊位看看,那个摊位摸摸,卖了很些东西,都让戚珺拿着,他身上都差不多挂满了。他跟在刘梅身后,任劳任怨,还宠溺的看着前面蹦蹦跳跳的人儿。
痴情男人总很打眼,引来了很多少女的目光追随。
临街酒楼的二楼包间里,有一男一女,穿着极其富贵华丽,他们居高临下,气韵非凡。那女子紧盯着戚珺与刘梅,眼里又羡慕又幽怨,她与对面的男子道:“二哥,我一定要嫁到魔族去吗,就不能找个普通人过普通日子吗。”
“三妹”那男子叹气,幽幽道:“魔族战败,魔界之主不知所踪,本来以为这场婚事就此作罢,哪知那魔尊侍卫竟然来要人,他们态度强硬,父皇也是无法。”
“父皇无法”那女子呵呵笑后讽刺道:“不过是舍不得他那宝贝女儿而已,拿我们这些可有可无人为她铺路。”
“三妹,你失言了”男子严肃道:“小心隔墙有耳。”
“二哥,你看下面那对夫妻”女子扬头,满身艳羡的说:“我知道我不得父皇喜欢,所以我没有什么大志愿,只想找个相爱的人一起生活,就像他们一样。”
男子是人族黎国的二皇子,与他在一起的女子是三公主。他看着下面,那对男女在人群中十分显眼,男子高大威猛,面目不算特别俊美,但也是棱角分明,下颚线条流畅,看上去很是威严,他目光温柔的追着前面的女子身影,整个人都散发着温和,沐浴春风的气质。女子俏丽,身形小巧,小腰好似一只手掌都能握着,她高高兴兴的在街上穿来穿去,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显得调皮。他突然也很羡慕,叹道:“世间只怕没有几人能像他们这般自由吧。”
“是呢”三公主看得有些发呆,这般灼热的目光惊动了下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