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第一点是根据高度盖然性双方的证据是都不充足要偏向于证据相对充足的那一方。”
“针对于这一个概念被告方代理人律师显然是故意模糊了这个概念。”
“并且完全忽略了客观的原因以钱伟的主观去进行论证。”
“首先我不理解的是被诉讼方代理人为什么要凭借钱伟的主观去进行论证?”
“认为钱伟的主观不是故意性的?”
“可是如果钱伟的主观不是故意性的为什么在庭审上面他只采纳了原告方的观点而没有采纳被告方的观点?”
“按照控告方所描述的关于陈美霞被撞倒以后陈美霞的口供来说这个是不是违背常识性的?”
“可是钱伟为什么在庭审上面故意忽略了这一点而没有去采纳这一点如果对这一点进行了采纳的话那么陈美霞的相对充分性证据还能大得过张大虎的相对充分性吗?”
“在这一点上如果张大虎的相对充分性较大的话那么还能利用高度概然性来判定张大虎败诉吗?”
“是不是如此一来的话就不能判定了?”
“根据法律规定在法律的意义上并不能够凭借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去论证一些事实因为这不切实际。
因为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性会为自己达到脱罪的目的所以需要从客观的角度上面去进行分析和进一步采纳。”
“那么我们以客观的事实和原因对钱伟的行为进行分析和判断。”
“在这个案件上客观的事实和依据是什么呢?”
“是钱伟并不认同当时合议庭成员中其他两名审判员提出来的谁主张谁举证和证据不充分的论点而自己选用了高度盖然性进行判定。”
“并在判决书内用了自己的主观去进行判定。”
“只说一点。”
“在判决书内钱伟进行了一条判定:双方在庭审均未陈述在当时陈美霞昏迷是由于其自身的原因滑倒或者是被绊倒在地所以判定为是人为撞倒。”
“双方在庭审上均没有陈述那么就可以判定是人为撞倒的吗?”
“根据庭审直播的回放来看没有陈述的原因是由于双方的争执点并不在这里。”
“并且作为一名审判长来说钱伟有一定的总结如果他考虑到了这一点为什么不对诉讼双方进行询问?”
“而在判定中却运用了这一点?”
“这一点的原因是什么构成的?”
“另外!”
“通过庭审直播的回放来看钱伟面对着被告张大虎步步紧逼在这个过程中甚至运用了诱导的方式来进行问询。”
“钱伟作为审判长不可能不知道诱导的证据和口供都是违法的吧?”
“将这些因素都结合起来的话那么钱伟做这些的目的都是什么呢?”
“目的都写在了判决书中那就是让张大虎败诉。”
“这是不是严重违背了事实的真相和通过判决扭曲了事实?”
“根据客观的事实和证明来讲钱伟难道不是枉法裁判吗?”
“难道不是在故意的扭曲判决事实吗?”
“审判长检方认为被告方委托代理人的陈述完全是在就轻避重。
是在为犯罪嫌疑人钱伟进行开脱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性并不具备认证的条件和作为证据的答辩理由。
所以检方申请驳回被告方委托代理人答辩诉讼请求。”
“审判长我方的答辩结束。”
关同的这一番陈述。
不得不说作为一名公诉人来讲的话对于钱伟的攻击是非常的迅猛的。
这一番话总结下来具有两点:
第一点是反驳了刘军所陈述的钱伟的主观性而是从客观性的事实去出发来论证钱伟的主观性。
第二点则是提出了钱伟在庭审中具有诱导性询问。
来通过这一点进一步判定的钱伟的主观性就是故意判决与事实相悖违反了法律触犯了枉法裁判罪。
审判长席位上任远东微微点了点头对于公诉人关同提出来的这一个答辩点表示了解。
…
与此同时。
苏白笑着看向检方席位。
原本他想的也是从这方面进行反驳并且论证的方式更加的激烈一些没想到关同却率先提出来了。
在刘军和关同两个人的答辩当中。
双方最主要的就是依照着钱伟的主要主观性来进行判定的。
刘军虽然对于他的问题进行了反驳但是所利用的点是在于通过主观性来表现。
这个主观性并没有证据来证明。
所以对于关同来说反驳起来也相对来说比较好反驳一些。
那就是从侧面的客观来反驳主观并且加以事实证据来证明。
在这场庭审上…
无论是他还是检方还是被告方的委托代理人。
三方针对于这一点都展开了激烈的答辩。
现在来看…
这场庭审将会是一场很精彩的辩诉。
这让苏白隐隐有些期待接下来的刘军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来为钱伟进行开脱了。
呼…
庭审三方诉讼代理人都同时看向审判台席位。
这让身为审判长的任远东也觉得有了一些压力。
各方的答辩内容单拎出来看的话都有依据。
那么说明三方对于这场庭审的内容和所依照的法律条文来说的话都研究的非常深。
自己作为审判长的话如果显露的水平不够…
那么可能会遭到不少的问题。
现在还不好判定呐!
任远东心里默念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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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