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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最终判决!(附带解释,必看)(2 / 2)


“现在请诉讼方进行法庭陈述。”

“好的审判长。”

苏白深吸了一口气紧接着开口:“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如下:”

“针对于检方控告我方非法建桥我方没有任何的意见。”

“但是对于我方寻衅滋事的罪名我方认为我方的初衷点是好的并且没有强拿硬要的行为构成。”

“并且。”

“根据我方提供的证据表明我方修桥的确有助于村民的方便行驶没有出现强征强收的情况。”

“从本质上面来讲…”

“我方的行为不构成影响社会的秩序还请审判长从这一方面进行考虑。”

“同时。”

“面对行政处罚我方认为过错方是在于行政方面处罚违法。”

“这也是我方被罚30万的缘由。”

“即我方申请对我方的行政处罚进行撤销。”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在苏白陈述完毕以后审判长白安将目光落在了被诉讼方席位检方莫晓的身上。

“请检方进行法庭陈述。”

“好的审判长。”

莫晓简单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陈述材料紧接着开口。

“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如下:”

“我方认为当事人张来冬建桥收费法律事实依据存在。”

“诉讼方不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当事人张来冬没有寻衅滋事没有扰乱社会秩序。”

“我方认为应当维持一审判决判处张来冬寻衅滋事。”

“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完毕。”

咚咚咚!

在莫晓法庭陈述结束以后白安敲响了法锤。

并扭头看向了被诉讼方孟海洋。

“还请被诉讼方水管站委托律师进行法庭陈述。”

“好的审判长。”

孟海洋微微点头随后开口道:“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如下:”

“当事人张来冬非法建桥属于事实证据事实表明了张来冬的确是属于非法建桥进行营收行为有关部门对于其处罚有理有据。”

“还望法庭考虑到这个事实依据。”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三方全部陈述完毕以后审判长白安。

咚!咚!咚!

敲响了法锤!

“三方陈述完毕。”

“现在开始宣布庭审结果!”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果。”

唰唰唰。

庭审现场全体起立。

其中庭审现场紧张的莫过于张来冬他黝黑的脸上写满了紧张。

毕竟这场判处对于他来讲至关重要。

他自己怎么样无所谓最主要的是不能因为自己影响了孩子。

张来冬紧紧的屏住呼吸把目光落在了苏白身上。

苏白微微笑着点头示意他不要太过紧张。

这场庭审判决的话目前来看已经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了。

咚咚咚!

法锤声音在庭审现场响起全场的注意目光都落在了审判长白安的身上。

白安目光锁定在自己双手拿着的庭审材料上缓缓开口宣读审判结果。

“本案缘由诉讼方当事人张来冬不服一审判决判定其寻衅滋事罪六个月有期徒刑提起诉讼。”

“并不服行政处罚提起诉讼合案并审。”

“本院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所适用法律全部依照国内法律。”

“下面宣判庭审结果。”

“经合议庭研究判定对于诉讼方提出来的诉讼请求。”

“一:针对诉讼方提起撤销一审判决认定一审判决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其寻衅滋事。”

“现判决结果如下:”

“检方没有充足的理由证明和控告当事人张来冬触犯了寻衅滋事罪。”

“即!”

“撤销一审判决判处张来冬无罪!”

“二:对诉讼方提起对行政处罚的抗诉。”

“被诉讼方违反了行政处罚管理条例对于张来冬的处罚不当由于其行政处罚违法现撤销。对于张来冬的行政处罚!”

“对于一审时张来冬的行政处罚不予追究。”

“同时判处相关部门不再追究张来冬的行政处罚!”

“三:针对被诉讼方违反了行政处罚管理条例需要对张来冬进行公开的道歉。”

“但!”

“张来冬非法建设桥梁证据确凿情况属实当事人无任何异议。”

“即!”

“判定!张来冬需要和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法院即暂不追究张来冬责任。”

“针对被诉讼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全部驳回!”

“根据我国诉讼法规定被诉讼方若认定裁定判决有任何的问题或者质疑可以向相关单位提起审查监察或者是提起再审的请求。”

“判决书将会在闭庭十日内向诉讼双方发送判决书。”

咚!

法庭沉闷的声音落下环绕在庭审现场。

“闭庭!”

伴随着审判长白安严肃的声音落下。

庭审结束!

听到审判长声音落下张来冬整个人紧张的情绪终于得到了释放…

黝黑的脸上出现了一丝的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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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

这个案子我看到争吵的声音太大。

先说说为啥选这个案子?

我本来是想写寻衅滋事这个罪名。

当初在看到这个案子的时候还没有上热搜只是觉得这个案子很特殊也符合

看了一下判决书决定了写这个。

(真的没有蹭热搜的意思这个热搜我宁愿不蹭~)

接着等到我确定写这个案子并且已经写出来的时候这个案子突然在某短视频上爆了。

还有很多律师大佬发声我当时慌的不行生怕写出什么问题来。

当然的内容是经过细节化处理的。

接着。

网上说的五花八门吓死人但是根据官方的通报还有根据判决书上说的的确是属于寻衅滋事没有什么其他的大问题。

对于网上说的什么我的建议是暂时不要去看。

虽然说有的说的有理有据但是法院的判决书是那样写的。

寻衅滋事。

如果真的有其他情况的话法院的判决书绝对不是那样的。

反正的话网上说啥的都有大家以判决书为主。

具体的话大家各自谈论~

以后不会写这种了对不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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