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审判长的声音苏白嘴角上扬。
拒不支付报酬罪目前吴起的争议点在第一点。
第二点:不支付薪资所涉及的金额较大法律上的具体定义为:
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至两万以上。
显然这一点儿万恒浩符合。
吴起欠了万恒浩两年的工资金额达到了三十万以上可以说远远超标!
拒不支付报酬罪有一個前提条件也就是第三点那就是需要有行政程序。
大致意思就是说被拖欠工资的一方提交过劳动监察。
劳动监察责令过对方支付的对方仍然拒不支付可以达成第三点条件。
对于第二第三个条件他们一方都有着实质性的证据。
所以对方只能从第一点进行辩护。
但是…
第一点…
苏白嘴角微微上扬看向张晓:
“请问被诉讼方除了对被诉讼方当事人隐藏恶意逃避财产有异议对于其他两点还有什么异议嘛。”
“我方可以一并解答。”
张晓微微皱了皱眉这个苏白什么意思?
其他两项证据确凿他要是提出来问题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事嘛。
言多必失说不好就会被抓把柄。
到时候自己说不定也跟着进去了
这不是妥妥的给他挖坑嘛。
张晓冷静开口:“我方目前没有疑问。”
“好的。”
苏白微笑着点头:“我方陈述如下:”
“根据我国刑法对于拒不支付报酬罪的解释是:”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支付报酬罪的第一点。”
“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处分财产。”
“二:逃跑藏匿。”
“三:隐匿销毁或者是篡改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
“根据被诉讼方所说吴起的名下没有任何的财产可是根据调查天岚建筑有限公司在我方当事人提起诉讼吴起转让股权协议之前处在于盈利阶段。”
“但是对我方当事人却说无力支付薪资报酬我方对此申请驳回。”
“刚才根据审判长的判定吴起将股权和法人无偿转让给他人恶意逃避债务问题已经构成了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的构成条件。”
“吴起名下的确是没有财产但那是他的财产都进行了恶意的转移在转移之前明显具有偿还的能力已经达成了有能力支付却拒绝支付薪资报酬的条件。”
“即我方认为吴起已经对我方当事人构成了拒不支付报酬罪。”
“并且吴起拒不支付报酬对于我方后续的生活以及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和后果我方要求对于吴起进行从重从严处理!”
苏白话音落下以后。
吴起紧张的看着张晓有些不知所措。
面对着苏白在庭审上的发问和陈述。
吴起心里那是一万个紧张和后悔先前土大款要钱不给要命也不给的气势早就没了。
原本他以为打官司的话大不了就是判赔钱呗。
还能咋地?
还能真的把他给送进去不成?
可是现在…
听到苏白的陈述吴起心里着急。
早知道…闹到这个地步的话钱该给就给了。
要是早给的话说不定就没有这出事了!
后悔和焦躁的情绪充斥着他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