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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楚材晋用(1 / 2)


x 孔子三十五岁那年鲁国大乱被迫到齐国当了高昭子的家臣期待着以此作为跳板来与齐景公交往然后以齐国为试点国完成自己“匡扶礼乐”的样板项目。

早在五年前齐景公到鲁国拜访时便已见到过孔子当时孔子借“国小处辟”的秦穆公也能够称霸的事例阐述其“国虽小其志大;处虽辟行中正”的强国思想狠狠地激励了齐景公一把。

崔抒和庆封家族先后被攻灭后齐景公依靠国氏和晏氏的力量开始亲政但始终绕不开田氏、鲍氏、栾氏、高氏等族的把持力形成错综复杂的力量派系。

虽然此时齐景公有晏子为相但晏子也从来没有偏离过朝堂政治规则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政治派系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所以对于远道而来的、无依无靠、背景干净的孔子来说无疑是一个可以让齐景公依靠的人。

于是齐景公问政于孔子。

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春秋时期的社会变动等级名分受到破坏君不像君、臣不似臣弑君杀父之事屡有发生所以他告诉齐景公只有重拾旧时的等级秩序以礼治国才能治理好国家。

齐景公听孔子如是说结合自己这几年的为君阅历犹如茅塞顿开惊呼道:“太对了!如果君主不站在自己的本位超出了自己的范围去做事自己辖下的官员也就不能恪尽职守、尽他们的本分了。就如同在家庭中父母不像个父母的样子儿女自然也不会尽儿女的本分了。如果国家的政治、社会的风气是这个样子国家的财富虽然充足我看我也无福消受了。”

看得出齐景公很高兴。

就在齐景公喜气洋洋计划给孔子封赏时一旁的晏子说话了。

晏子的谈锋公然不同一般如同领导讲话一般一口气指出了孔子的“二不行二不可”——

一是“崇丧遂哀破产厚葬不行以为俗”孔子崇尚丧礼尽情致哀破费财产厚葬死人不能让社会形成这样的风俗;

二是“倨傲自顺不行以为下”高傲自大自以为是凡事顺从自己的意愿从不考虑他人的想法;

三是“夫儒者滑稽而不可轨法”这些儒者能言善辩、混淆是非不能用法度来规范他们;

四是“游说乞贷不可以为国”儒者们奔走于诸侯之间通过游说国君和有权势的大夫来乞求禄位这样的人绝不能加以任用使其治理国家。

总结出这四点之后滔滔不绝的晏子还直接对孔子进行了人身攻击:

“孔子在仪容服饰上大作文章(‘盛容饰’)繁琐地、复杂地、尽可能详细地规定尊卑上下的礼仪和举手投足的节度(‘繁登降之礼趋详之节’)。

对一般人来说这些繁文缛节恐怕一辈子也不能‘殚其学’;从年头到年尾估计整整一年时间估计都在‘究其礼’。

如果国君打算用这一套来改造齐国的习俗引导齐国的大众估计不是一个明智的挑选。”

按照我们现在根深蒂固的儒家思想可以肯定地认为晏子的部分言语是在大行诬蔑之词但在当时那个人文环境和社会风气下齐景公信了。

“后景公敬见孔子不问其礼”。——《孔子世家》

孔子听说此事垂头丧气的离开了齐国。

再后来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观念被董仲舒等汉儒发扬光大提出“三纲五常”促使汉武帝独尊儒术并成为沿续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的道德伦理规范影响深远。

与此同时反对孔子言行的晏子却被儒家视为不吉之物被雪藏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但孔子对晏子的评价还是很高的:灵公污晏子事之以整齐;庄公壮晏子事之以宣武;景公奢晏子事之以恭俭君子也!相三君而善不通下晏子细人也。

晏子本可出圣可惜没遇明君。

再次回到齐庄公被弑的那年。

因“栾盈之乱”之故晋平公咽不下这口气亲自渡河而来和鲁襄公、宋平公、卫殇公、郑简公、曹武公、莒子、邾于、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在夷仪会合准备报复齐国。

庆封也是狡猾把和晋国为敌的责任都推给齐庄公并以已经处决齐庄公、再次申明始终拥护一个盟主的立场派隰(xi)鉏前去求和。

晋平公看了看浩浩荡荡的军队很发愁军费问题没同意求和。

因前有“邯郸大败”之鉴于是庆封号召“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之大夫、百官之正长、师旅及处守者皆有赂”并以无数男女、宗器、乐器才让晋平公心情大悦的退兵以举国之富庶换短暂之和平代价不可谓不小。

楚国这边也不太平。

因操劳过度仅仅做了四年令尹的薳子冯病逝。

凡遇楚国大丧吴国是一定不会错过这个机会的总想着投机一把捞点便宜。薳子冯去世不久吴国便煽动楚国的附庸舒鸠国(今安徽舒城县)造反。

舒鸠国位于合肥、六安、安庆三市交汇处同舒庸、舒鸠、舒蓼、舒龙、舒鲍、舒龚一起合称“群舒国”是当时周武王克纣后封功臣偃姓子爵于此其中的舒蓼国和舒庸国已分别被楚庄王和楚共王所灭纳入了楚国版图。

舒鸠国觉得自己总有一天也会被楚国所灭于是在吴国的怂恿下明确的同楚国划清了界限。

可惜他们碰上楚康王新任命的令尹——子木。

令尹子木屈氏名建字子木是一位廉洁且原则性非常强的人在楚国这几任令尹之中可谓是一股“清流”般的存在。

《国语·楚语》上记载子木的父亲叫做屈到曾任楚国莫敖生前爱吃一种稀罕水品——菱角曾在临终前交代“祭我必以芰(ji菱角)”。

到了一周年祭家臣正准备供奉菱角时子木却命令家臣把它拿掉家臣不解:“这可是您父亲生前遗愿啊。”

子木也感到很无力却一板一眼的说道:“祭祀的法典上曰:祭国君要用牛祭大夫用羊祭士用猪和狗祭百姓用烤鱼不能进献珍贵稀罕的东西也不能陈列品类繁多的食品。

我父亲曾经执掌楚国的政事‘其法刑在民心而藏在王府上之可以比先王下之可以训后世’诸侯们皆交头称赞。如今我祭祀父亲也不能因为他生前的嗜好而违犯国家的法典啊。”

“遂不用。”

这件事情现在看起来觉得很小但在当时却是一件很有争议的事情因为这不仅涉及到子木究竟是“违父命”还是“护国典”的问题还深入到一个命题——合不合“礼”数。

如若违背“礼法”会被视为大不孝;但遂其愿将会违背“祭法”也就是忠孝如何两全的问题。

两千多年来各执一词无数文人纷纷站队从战国吵到清末这其中无数文学大家也卷入其中。

比如柳宗元在《非国语》中就引用《礼》的“斋之日思其所乐思其所嗜”来谴责子木“以礼之末忍绝其父将死之言安得为道”诉其不只不孝而且不贤。

有反对当然也有支持苏东坡就支持子木的做法还专门针对柳宗元的批评写了一篇《屈到嗜芰论》的散文开篇就反驳柳宗元的观点——“岂可以饮食之故而成父莫大之陋乎。”

他认为“今赫赫楚国使子木行之国人诵之太史书之天下后世不知夫子(子木)之贤而唯陋是闻子木其忍为此乎?故曰:是必有大不忍者而夺其情也”并称“子木楚卿之贤者也”。

苏东坡不仅将子木尊为贤者还依据曾子所言“君子之所贵乎道者三”的标准将其视为一个君子——“夫数君子之言或主社稷或勤于道德或训其子孙虽所趣不同然皆笃于大义不私其躬也如是。”

究竟是忠?是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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