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叶清欢看着他道:“我先去洗澡了。”
“好,去吧。”
等叶清欢进入浴室后,慕瑾奕抬眼看向了书柜。
慕家的书很多,慕瑾奕的书更多,但大多数都在他的书房。
卧室里的书柜大多放着的都是叶清欢喜欢的书籍,往常他是很少动的。
可是今天好奇心驱使,他还是打开了柜门。
小小的书柜放着的藏书不多,大多数都是一些狗血言情小说。
照叶清欢的话说就是,要想娱乐文章写得好,狗血言情小说少不了。
只有看这些野史,或者乱七八糟的书才能带给她写作的灵感。
简单的翻阅过后,慕瑾奕轻易的从中间的藏书中找到了那一本泛黄的笔记本。
这个笔记本看起来有个几年了,日记本的表皮都被磨破了。
翻开第一页,可以清楚看出叶清欢青涩的字迹。
星期一,晴,今天是我跟慕瑾奕认识的第三十七天,为了跟他表达我的心意,我特意在学校门口等了他两个小时,终于看到了他从豪车里走了出来。
一身简单的白衬衣,一条深色的长裤,简简单单的打扮,却是那么的与众不同,仿佛全身泛着光芒,俊美的令人无法直视。
我的心扑通扑通跳的很厉害,好不容易鼓足勇气找他搭讪,可是却被他一旁的漂亮女人刺痛了心。
又是这个王若云,王氏集团的千金小姐,她长得漂亮又温柔,很多男生倾慕于她。
可为什么每当自己想要跟瑾奕搭讪的时候,她总是出现在瑾奕旁边?
我心里不甘心,不甘心慕瑾奕对她温柔的态度,不甘心自己总是被瑾奕忽略,于是拿着巧克力走到了慕瑾奕的面前。
“瑾奕,我喜欢你,请收下我的巧克力。”我大声说完,抬头看着瑾奕,目露期待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