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担心,千雪族早已没了雪煜的风采,听说修为最高的也就是大宗师,上百年了,连一个进入上三洲的人都没有,没什么了不起的,完全不用放在心上。”他对面的中年男子说道,言语间十分不屑。
那青袍男子不以为然:“再怎么说身上也留着雪煜的血,还是不要大意的好。“
中年男子嗤笑起来:“我说你是傻了吧?雪煜是个女的,终身未嫁而飞升仙界,千雪一族哪个人身上能流她的血?就算是千雪族人身上流着和雪煜一样的血,那又能怎样?不还是和我们一样都是普通原脉?不足为惧不足为惧!喝酒喝酒!”
那青袍男子哦了一声:“原来雪煜是女的呀,漂亮不?”
“贼漂亮!”中年男子挑眉道,眉飞色舞间尽是猥琐的表情。
邻桌的一名白衣男子转过身来反驳:“你们这话可错了,千雪一族虽然没落,但每隔那么两三百年就会出一个先天冰原脉,修炼个三五十年就能去上三洲,据说现在上三洲的十一宫有两个千雪族人,你们可别胡乱诋毁雪煜,让人家听到,灭了你的族!”
两人缩了缩脑袋,不敢再放肆了,转而低声议论起千雪族人闹的笑话来。
“几位客官,吃点什么。”小二把菜谱递给雪正翔,而雪正翔转手把菜谱递给陈诚文。
千雪族一直镇守北疆,不曾到这最南端的云荒城来过,雪正翔有一肚子问题:“小二,这云荒城为何常年阴云密布,可是会下雨?”
小二擦了桌子点头哈腰的回答:“几位客官是头一次来吧,也难怪。百年前云荒城还不这样,也是碧空如洗,一年四季都天气炎热。自从百年前那寒荒秘境的封印松动了一次,里面的魔神跑出来不少,虽然十一宫的人也将魔神尽数捉了回去,但从那以后云荒城就这样了,常年阴云密布,但雨水还和往常年份一样,因为凡人住在这里要每日服用清新破障丹,不少人因为吃不起,就搬走了。”
那小二是个话痨,等着客人点菜的功夫说了一大堆关于云荒城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