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天义:“先不去管她了,咱们打好决赛再说。”
曹玉:“嗯,真是没想到,那个姓孔的小子,果然有两把刷子,上一次半决赛,他居然将黄平黄黑子都干趴下了。朱兄,咱们不能吃瘪啊!”
朱天义:“呵呵,放心吧,就算孔书成再厉害,他也对付不了咱们班的王炸。”
说着,他又回头,微笑着和队中那个最高个子的男生点了点头。
曹玉也顺着他的眼神,看了看后面那个“王炸”,心里也更加踏实了。
与此同时。
正在热身的鬼脚七,看清楚那个男生后,突然失声惊叫了一声:“啊!怎么是他?”
孔书成觉得不对劲:“鬼脚七,怎么了?”
鬼脚七:“队长,你看见他们队伍中,最后面那个家伙了嘛?”
“看见了。”
“队长,你知道他是谁嘛?”
“不知道。”
“他就是二中的乔丹,名叫周林森,外号叫盲僧。”
鬼脚七一说“盲僧”,全部人都吃惊地张大了嘴巴。但凡是看过去年东饶市高中生篮球联赛的人,都听过“盲僧”这个人。
周落霞初来乍到,并不知道对方的底细,于是瞪着一双秋水大眼睛:“那个什么盲僧,很厉害嘛?”
鬼脚七皱了皱眉:“他是二中最厉害的球员,去年东饶市高中联赛的时候,他就拿了最佳球员奖。听人说,他整个人的学习成绩不行,但是已经被几所体院的篮球专业相中了。好像,他还去南方一家省队试训过。”
鬼脚七这么一说,大家再次将目光集中到那个笑起来有些僵硬的“盲僧”身上。
这家伙,看起来皮肤黝黑,身高约摸195,两条修长的腿,让他的身体比例看起来更像是一名黑人选手。尤其是他的臂展,非常之大,手掌也特别宽厚,天生就是一副打篮球的料。
表面上看,朱天义是高二1班的场上队长,但其实从他们队员们的目光中可以看出来,盲僧才是高二1班的灵魂人物。
程培风看着盲僧表演了一记霸气的单手暴扣后,顿时心态就开始炸了:“卧槽,这也太无情了吧?这个打野盲僧,该不会是外星人吧?他这么强,咱们还怎么跟他打啊?”
冯堂也吓得两腿沙化:“高二1班,目测能扣篮的队员就有三个。我感觉,我还是不上场为妙,免得给我的运动生涯,留下一道难以抚平的伤痛。”
鬼脚七冷了他一眼:“冯堂,你现在要退出还来得及。亚军的奖金,你也别惦记了,直接充当班费吧。”
冯堂:“………”
孔书成看了鬼脚七一眼:“你也认为,咱们只能拿亚军?”
鬼脚七神色严峻:“阿成,对方实在太强了。尤其是那个盲僧,我之前跟他在一起打过球,实力绝对在我之上。这小子,能够站在罚球线上,闭着眼睛连续投进三个球,所以他的外号才叫盲僧。他的球感,简直是逆天级。”
说到这里,鬼脚七顿时又不服气:“妈的,盲僧是二中的,他怎么可以代表高二1班打决赛呢?而且,小组赛的时候,我也没见他出现过啊。难道,校内联赛,还可以请外援嘛?”
他这么一说,大家立刻很气愤,全都去找龙飘飘和裁判评理。
裁判说,参赛名单是昨天晚上刘萍老师给他的。
旁边的龙飘飘,听完解释,也只得长叹一声:“哎,你们说的这个盲森,两天前刚办理完转学手续,昨天才从二中转到咱们四中的。谁料,他刚好就赶上这场决赛了呢?这真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啊!”
大家都没说话,只是情不自禁地看了看,主席台上那尊金光闪闪的冠军奖杯。那近在咫尺的奖杯,仿佛一下子变的有些遥不可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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