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和恨实在是很奇妙的东西,它们总是无端端的发生,不需要任何理由。
耿魁看见十四月中的第一眼就恨他。
恨他那股高谈阔论的傲慢,恨他漫不经心的洒脱姿态,恨他可以轻而易举的拥有自己想要的一切。
不过是一个孤儿,一个弃婴,只是运气好,被老天机收养,轻而易举的成了天机道人,成了道录司天师,成了持国云中圣君。
所有人莫名其妙的爱他,莫名其妙的敬他,他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只是运气好。
耿魁入宫时十三岁,已懂得男女之事,耿父农户出身,戎马半生拼下来一座将军府,他是最小的儿子,十一岁娶亲,妻子大他六岁,有些胖,父亲说屁股大好生养。
她是穷人家的女孩,被买来伺候耿魁也是十一岁,早已经看过了世态炎凉,他从小就喜欢欺负她,她总是默默背过身去掉眼泪。
洞房花烛时,父亲摸着黑进屋来,耿魁安安静静地躺在红床上的一个小小角落,听着粗壮的喘息声,床板晃动的很厉害,他闭上眼睛,没有醒。
炼体这条路,他是天才中的天才,十三岁,还在发育的年纪,个头,筋肉,都还在快速生长,远远不到巅峰,而他已经突破了六重山,和他的父亲一样。
登峰的那天夜里,父亲摸着黑又来了,他睁开眼,打断了父亲的三条腿。
逆子!
家丑不可外扬,父亲不再来,称病养伤,等到父亲病愈再上朝,他从睡梦中醒来,已身在宫中。父亲荐他做官,做大大的官,做宫里的官。
他成了太监,再难出宫,再难相见。
又过了很久,再听见那个大他六岁的胖胖妻子的消息,她死了很久了。
耿魁身体有缺,心生恶魔,此生再也无法突破七重山。
耿魁看见十四月中的第一眼就恨他,恨了很久很久,恨得咬牙切齿。
恨他的幸运,恨他的强大,恨他的完整。
江湖上的人,在茶余饭后总喜欢议论谁会是天下第一,有人说十四月中,有人说李青蓝,有人说言达摩,甚至有人说巫马坤,可从来没有人提到过耿魁的名字。
耿魁可是有史以来最天才的炼体武者。
他渴望权力,渴望强大,渴望完整。
好运终于眷顾在他的头上,他看见了机会,跟对了人,一跃成为南京城内真正的皇帝。
真龙天子。
他的不完整让他不能更强大,所以他寻求超越,他要超越人的极限,他要超凡入圣。
在外人的眼中,耿公公爱听戏,爱喝茶,爱收白花花的雪花纹银,但他不爱古董字画,不爱美人干儿子,不爱买田置地。
几乎无人知道,这大笔大笔的银子,被用在了哪里。
当尹慢呈上玉印时,史芝川,郑先勇都皱着眉头,这是块极为烫手的山芋,皇权之争,只会有一个胜者,余子柒赢,换来的不过是个无用的头衔,若是输了,大半辈子挣下的偌大家业将灰飞烟灭。只有耿魁,喝着茶,不动声色的暗喜,他没有子嗣,了无牵挂,他只渴望更高的地方,他要成为真正的龙。
况且可以杀掉十四月中,太好了!
杀杀杀杀杀杀杀杀!
杀它个痛快!
第一次刺杀就该失败,一个堪称世间最强之人,如果就这么轻易死去,那可就太遗憾了。所以当他听到刘灵官的失败时,甚至有些窃喜,因为他总算可以,亲自轰爆十四月中的头颅。
他懒得多做准备,他对自己的实力有着极强的自信。
他爱听《空城计》,爱听极了。
他会想象自己坐在城楼之上,城下就是来袭的敌军,他们列阵,铁甲森森,闪着吃人的光。
他的脸上毫无惧色,潇洒抚琴。
他不会像诸葛孔明一样运筹帷幄,玩弄人心,疑中生疑,靠着虚虚实实间的博弈,惊退来敌。
一曲终了,他会从城墙上一跃而下,握紧双拳,轰爆百万大军中的每一颗头颅。
此刻他笑眯眯地迎上了十四月中,在听完一大串乱七八糟的发言之后,他脸上的笑意更甚。
“诸界神雷,听我号令。”
雷法为万法之首,只有天机一脉传承使用,天雷之下,万物只有灰飞烟灭的资格,十四月中就是凭借此法杀出的圣君威名。
天地变色,白昼披上黑纱,乌云旋转在众人上空,雨势越来越大。
逃。
这是在场的其他人,心里出现的第一个念头,无关生死,只单
纯是人对自然的敬畏。
“灭。”
十四月中冷冷看向前方,郑先勇,史芝川二人听出不对,早已经在锦衣卫和剑派弟子的掩护下颤抖逃窜,只有耿魁,自始至终岿然不动。
杀。
这是耿魁心里出现的第二个念头。
白。
天地一白,闪烁的电光挥出,切开黑暗。
轰!
炸雷声从极远处咆哮而来,暴鸣在每个人的耳畔。
所有人不再能看见,也不再能听见。
只剩下天地一白,只剩下脑海中嗡嗡作响的寂静,只剩下雨点湿透衣衫,刺痛皮肤的炽热。
雷法之下,万物只有灰飞烟灭的资格。
狂澜生的视线一点一点清晰起来,他恢复的很快,颤巍巍的用双手撑起倒在雨水中的身躯,从地面上爬起来。
天雷过后,只有两个人还站着。
耿魁,十四月中。
渐渐,不断有人从雨水中爬起,被眼前的场景惊的愣住,和狂澜生一样怔怔地看向耿魁。
雷光不断在耿魁的周身闪耀跳动,却未曾伤及他分毫,他上身的衣物已经在无数微小跳跃中的被烧成飞灰。
耿魁赤裸在外的肌肤金光闪闪,如鱼鳞般随着他的呼吸一起一伏。
黄金制成的鱼鳞一片片严丝合缝地纹在他的皮肤上,特制的金属纹理犹如波浪般荡开,此刻,无数的雷光正在这身金甲上跳跃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