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鹤棣见我又是揉眼,又是盯着他可劲儿地看,忍俊不禁,“干嘛用这种眼光看我,很奇怪吗?”
“是有点奇怪,这不像是你会做的事。”
在戒指上刻字,和穿情侣装,在身上纹爱人的名字有异曲同工之意,不像是江鹤棣这种性格、这种身份、这种年龄的人能做出来的事。
他二十几岁的时候也没做过这种事。
江鹤棣不置可否,“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二十几岁没做的事,三十几岁做也不晚。”
他伸出左手无名指,“来,给我戴上。”
我拿起那枚同样镶有“HYforever”的男士戒指,套到江鹤棣的无名指上。
他平时是戴婚戒的,但今天没戴,为了配合我,一起戴这个刻有“HYforever”的戒指。
男人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哪怕是极简单的戒圈,戴在他手上,也有一种优雅高贵感。
江鹤棣用戴着戒指的左手和我戴着戒指的左手,十指交握,“人在戒指在,戴到永生,懂吗?不许再把它放在保险箱里压箱底了。”
随便一句话,就是海誓山盟,这男人要不要这么甜腻?
盯着交握的双手,视线落在银光闪闪的对戒上,我弯起唇角笑道:“放心好了,不会压箱底的,我会天天戴在手上,哪怕洗澡也不撞下来。”
“喜欢吗?”
“喜欢。”
想到“两只猛禽永远在一起”这种深情(幼稚)的话,从他嘴里一本正经地说出来,我就忍不住笑。
笑着笑着,心底又泛酸,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被人称为猛禽呢。
以前秦兰枝总骂我缩头缩脑的像只鹌鹑,还嘲讽地说我就是只灰麻雀,说小家雀儿永远也别想飞到枝头变凤凰,总是想方设法地贬低我,打击我。
孰不知,真正的鹌鹑和麻雀是她的女儿赵烟霏才对,而我,本就是凤凰。
“笑什么?”
“你的话有歧意,鹤是瑞鸟,鸢才是猛禽。”
江鹤棣将醒好的红酒倒进水晶高脚杯里,递给我一杯,“鹤不过是我的掩饰,其实我才是猛禽,雄鹰那种。而你明明名字带鹰,却是一只小兔子。”
“雄鹰最爱吃的那种兔子吗?”
“对头。”江鹤棣举起酒杯同我手里的酒杯轻轻碰了一下,“来,为我们的革命友谊干杯。”
我噗嗤笑出声,“这是革命友谊吗?你吃我,我还要同你举杯庆祝,说欢迎来吃?”
江鹤棣抬起一双漂亮的眸子斜睨着我,唇角微牵,半嗔半怪道:“怎么,不喜欢被我吃?”
我脸上的笑容收不回来,嗔道:“好好说话,别开车。”
江鹤棣朝我这边挪过来,身子往前探了探,下颔一抬,递到我面前,“那你吃我,欢迎来吃,千万别客气。”
低沉磁性的语气带一点软软的语气,像在撒娇。
明明是成熟硬朗的外形,却用这种语气说话,带着极大的反差萌。
我脸上的笑容变大,因为一直笑,笑得肌肉都酸了,抬手推了他的肩膀一把,“又开车,老司机,再开车,罚你围着棣园跑一百圈。”
“谁说我在开车了?我在一本正经地跟你说话,是你思想复杂,想歪了。”
明明是一本正经地在开车才对,我望着他,笑而不语。
江鹤棣略一思忖,“真要罚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我要换个罚法。”
“你想换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