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久,毛里斯才叹了口气:“我……我也不知道。但我就觉得……看着你死在那,不太好,我做不到。”
雷森打量了毛里斯好一阵,目光最终停在他伤的不轻的两只脚上,良久,叹了口气。
“下次再有这种情况,就别作死了,保住你自己的命就行。”说着,雷森摸出一颗辐射药扔给毛里斯:“这个不是报酬,算我谢谢你,拖回了我这条命。”
毛里斯拿着药片无比惊喜,连连道谢:“谢谢老大!谢谢!”
雷森的心情很是复杂,毛里斯很懦弱,懦弱到自己甚至都有些瞧不起他,但偏偏危急关头,又是他救了自己的命,磨烂双腿把自己背了回来。
很难说雷森现在对毛里斯有多少感激,不过有件事是确定了,即便是在德文城查完了想查的东西,要离开了,他也不会像从前完成敌后任务那样,把利用完的向导灭口。
这时候,那只小橘猫也闯进了帐篷里,一跃跳进毛里斯怀中,随即在那啼哭的婴孩脸上脸上舔舐了两下。
婴孩被小猫舔了脸颊,好似有了安心感,竟很快停止啼哭酣然入睡。毛里斯满脸惊喜,另一只手抱起小橘猫亲昵地蹭起鼻子:“霍普啊霍普,你还真厉害呢,这么快就懂得照顾弟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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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森没有心情感受这一幕的温馨,清醒过来的他很快陷入懊恼之中。
从老妪和老头的着装来看,多半和圣徒会脱不开干系,这也是雷森来德文城以后,距离圣徒会最近的一次。
可惜,因为脑癌发作陷入苦战,最终老妪跑了,老头死了,一个活口都没抓住。
这感觉就像是一个惊喜从天而降,都已经落在手里了,又碎了。雷森只恨自己不争气,偏偏在那么关键的时候病痛发作。
但毛里斯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雷森重燃希望:“老大,有个事情跟你讲一下。”
“昨天,城东那边有人给了我个消息,说是在一条巷子里,看到过穿黑袍子的人出没。可能就是你想找的圣徒会的人。”
“你说真的?”雷森腾地一下起身:“消息靠谱吗?”
毛里斯犹豫一阵,还是点头:“那个人跟我认识挺久的了……他说的,应该靠谱。他没说清楚巷子在哪,我带你去找他吧。”
雷森看了眼毛里斯的伤腿:“算了,你现在这样,就别跟我到处乱跑了。给你消息的人在哪,我自己去就好。”
毛里斯低头看着鸭蹼一样的双脚,也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你说得对,我还是不给你添麻烦了。”
“那人喜欢赌,每次都斗兽场开盘做赌他都会去,输多赢少,有一次输急眼了,偷斗兽场的东西,结果让人发现,还把右手的三根手指给砍了,就剩两根手指,所以我们平时就叫他二指。他就在城东大桥底下混,随便问个人,都能找到那里。”
雷森点头,捡起一
旁的大衣长刀,收拾一下便准备离开。
刚要出去,雷森又像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止痛药已经没了,万一再发作,被那样剧烈的疼痛和麻痹充斥身体,根本无法战斗。还是赶紧找到替代品,放在身上随时能拿到的位置,才最保险。
可是这种珍贵的药,如今去哪找呢?
雷森想了想,询问道:“你知不知道,德文城哪里有医院之类的地方?”
“医院?”毛里斯一脸懵:“那是啥?”
好吧,问也白问。作为一个从没经历过旧世纪都市的半文盲,毛里斯根本没有‘医院’这个概念。
‘医院’不知道,‘医生’又了解吗?
雷森已经不报什么希望,但还是换了种说法继续问道:“就是,如果你平时受伤生病,都会去哪里、去找谁给你治疗?”
“受伤还能自己处理一下,生病的话就……自己忍忍呗。”毛里斯理所应当道:“老大,如果你是想看病的话,黑市里有个老头子,在角落里摆摊的,你可以去看看。不过听说找他一次起码要三个罐头,我是扛不住,平时有些什么事,自己忍忍也就过去了。”
雷森扶额,果然是问也白问。毛里斯哪里晓得,寻常病痛还能忍忍,脑癌发作的疼痛,哪里是肉体凡胎的人类能硬扛的。
毛里斯看雷森满脸无奈,忽然道:“老大,其实不用那么麻烦的,我这里有个好东西,包治百病,你喝了睡一觉就什么都好了!”
说完,毛里斯用双手在地上扒拉,带着板车移动到墙角。
在帐篷角落的泥地里刨了一阵,毛里斯拿出一个瓶子:“老大!就是这个!”
雷森顿时傻眼,不就是酒吗,还以为什么好东西?
接过来闻了下,刺鼻程度连雷森都微微皱眉。好家伙,这都快赶上纯酒精了,这种烈度的酒,雷森一般都是用来制作燃烧弹的。
但眼下,似乎也没别的办法了,留着傍身也好。雷森也不客气,整瓶酒塞进了大衣里。
毛里斯傻眼,正央求雷森给自己留一点,雷森腰间的无线电忽地传出动静。
是斋藤的声音:“朋友,你在吗?”
帐篷中的两人齐齐陷入沉默,雷森迟疑一阵,最终还是拿起了无线电。
“说。”
“请你过来一趟,我的人已经过去接你了。”
说完,斋藤那边便结束了通讯。
毛里斯一脸惊慌:“刚刚那是斋藤的声音吗?老大,会不会是那天晚上的事情……被斋藤发现了?完了完了,要不我们跑吧?”
说起来,雷森那天晚上只杀了一个奴隶贩子,对斋藤操持的奴隶拍卖,应该还造成不了什么影响。
雷森稍一思索,便是摇头:“应该不会,不然,他就不是请我过去,而是直接让人过来……”
说着,雷森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毛里斯一缩脑袋:“那……他是叫你干嘛去啊?”
“不知道,去了再说吧,说不定,在他身上还会有别的收获。”
雷森径自走出帐篷。聚居地的角落,嘉铭还是傻呆呆地坐在那块石头上。他的嘴边还有罐头食物的残渣,看来毛里斯真的记住了雷森的命令,把食物强塞进了嘉铭嘴里。
雷森现在可没心思管他,径自走向不远处开来的那辆面包车。
十多分钟后,雷森再次踏入了斋藤的别墅。
斋藤正牵着那狗一样的白皙男生,大马金刀坐在大厅正中的椅子上,看到雷森出现主动迎了上去,态度还挺热情。
“哈哈,欢迎,我的朋友。”
“有什么事直说吧。”雷森摆摆手,一副懒得废话状:“如果又是让我去杀简夫人,免谈,我现在还想在德文城待下去。”
斋藤并没有因为雷森的态度而不悦,面上还是相当热情,一点都看不出曾和雷森在无线电里有过不愉快。
“我知道这个事情有点为难你了,放心,我们今天不是说这个。来来来,先坐下,我们慢慢谈。”
雷森在斋藤的引领下落座。那被当狗牵着的白皙男生,自始至终都是以四肢在地上爬行,从来没站起过。
“话说回来,你怎么知道我当时去了简夫人那里?”
斋藤对这劈头盖脸的质问也不逃避:“我跟她,斗争时间也不短了,彼此阵营里都有对方的人。不过……我的人这两天都没和我联系了,估计是暴露了。”
安插内奸,雷森倒是不意外,他也早才猜出大概。
“不说这个,你放心,我今天请你来,不是为了简夫人。”
斋藤收起笑容,脸色变得深沉:“城西街角有个旅馆,不晓得你知道吗?”
街角旅馆?艾瑞莎的旅馆?
雷森并不着急回答,扭头看着斋藤:“怎么?”
“那旅馆的老板娘,叫艾瑞莎。她是我要的女人。”
“四天前,那旅馆里住了个男人,听说,那是艾瑞莎的男人,失踪了好几年,碰巧住进去的。”
说到这,斋藤的眼神变得阴鸷,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对雷森道:“我要你去,把这个男人找出来,干掉他!”
斋藤神色无比认真,雷森这会想的却是另一个问题。
四天前,艾瑞莎的旅馆里好像只住了一个人。
那个人,正是雷森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