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意那天就是一时贼心起,跑出一中校门就后悔得不行,每天求神拜佛明竟没有认出自己。
以至于周一回校,她连假装回头偷偷瞄他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其实,她的担心真是多余的。
隔天是同桌的生日,她非常大方地说请她去校门口那家奶茶店喝奶茶。
秋意平时零用钱不多,加上她心疼父母每天天没亮就起床开店卖肠粉,赚的都是辛苦钱,她就更加勤俭节约了。
奶茶她也喜欢,但也舍不得经常喝,有时候馋得不行,她才让自己放纵一回。今天有人请自己免费喝,她也就不客气了。
她们一下课就往外跑,去到奶茶店的时候人并不多,但里面已经有人坐着,看样子也是G中的学生。
等她们点完奶茶,身后已经排起了队,她跟同桌退到一旁等叫号,然后一眼看到了里面坐着的学生并不是别人,而是他们班的几个男生,明竟也在里面。
秋意心虚地不行,偷偷瞥了明竟一眼,发现他没有看自己之后就立刻移开视线。她的脸一直朝外,也没打算跟里面的同学打招呼,反正不熟。
当她心里一直默念奶茶小哥赶紧把奶茶做好的时候,同桌突然朝里面喊了一声。她喊了什么秋意没听清楚,反正她跟里面一个男生打招呼,然后其他男生也跟她说话。
别看同桌平时是个书呆子,跟班上男生打交道的时候可比她轻松自在得多了。他们一直聊,秋意一直在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要是可以的话,她宁愿自己此刻消失。
好不容易,奶茶小哥终于叫号,同桌上前领了奶茶,然后跟男生们说再见。
秋意一看到同桌走到自己身边,立刻拉着她往前面走。
即使她脚步很急,但仍然听到身后有人说:“明竟,怎么见到人也不打声招呼?”
明竟:“你女朋友?”
“什么女朋友?她们是我们班的,你该不会不认得吧?”
“嗯。”
“……”
一句“嗯”足以气死人不偿命,但也让秋意悬了几天的心放到肚子里。可矫情、矛盾是女人的通病,无论这个女人是三岁还是八十岁,得知自己跟明竟做了快一个学期的同班同学,他对她半点印象都没有,她还是觉得失落。
其实也这不怪明竟,他平时在班上几乎只跟男生玩,女生想在他面前刷存在感,不是送情书就是送礼物。
秋意也曾经动过送情书的念头,可他抽屉里一年到头情书跟礼物就没断过。他坐在最后一排,离教室的垃圾桶很近,看到抽屉里有情书,看都没看就直接扔垃圾桶。至于礼物,他的兄弟们已经得到他的默许,反正看到他抽屉有,就可以替他处置,能吃就进肚子,能用就用,不能用的最后也落入回收。
所以,她是谁他都不知道,贸然送过去也只会被回收,倒不如不送。
她想,她跟他来日方长,总有一天,他会认得她这个同班同学。
可她太高估自己也太高估明竟,等高一结束,她在他眼里,仍旧是一个陌生人。更惨的是,她以为的来日方长也即将走到尽头,因为高二一开学就要选X科,然后分班。
像明竟这种尖子生,暗恋她的女生不去打听他X科选什么,各科老师也早去问他意向,谁不想把这个稳居年级第一的宝贝疙瘩拉拢到自己门下。
不过,任凭各科老师怎么明里暗里找他谈话,他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化学。
这是秋意在放暑假前得到的切确消息。
化学、化学、她只觉得化学造人,像她这样的理科渣,跟随爱情选化学无疑是死路一条,可不选化学,她的爱情也是死路一条。
她其实知道,将来想考取重本,选历史是她最明智的选择,这是她最感兴趣也是各门功课当中最拔尖的一科。
但陷入爱情的女人都是感性的,经过一个暑假的考量,她最终失去理智,义无反顾地选了化学。
当然,老秋跟玲珑以及班主任都劝过她,可她一意孤行,旁人多说无用,也就随她了。
选化学只是第一步,全年级二十个班,化学也算大热学科,特别在G中这种高手林立的学校,学霸们更偏好于选理科,所以注定化学班肯定不止一个。
在分班公布的前一天晚上,秋意紧张得睡不着,甚至比当初中考放榜的前一天晚上还忐忑。
当她第二天看到自己跟明竟的名字都列在了同一个班上的时候,她的唇角忍不住裂开了。这是第一次,她觉得上天怜悯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