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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最喜欢不懂事的孩子(2 / 2)


小男孩子都要强,他不能容忍我这个只比他大一天的女孩子做他的姐姐。

小笛之现在看不见韩牧了,又来缠我,抱着我的腿一口一声“姐姐”甜甜地叫,我想生他的气都狠不下心。

“小笛之好像很喜欢你呢!”

“我看他是更喜欢韩牧吧。”

王颂之面色略微有些尴尬,他将王笛之从我腿上扯了下来,紧紧地拽住他的胳膊,不许他再往我身上扑,抿着唇微笑着看着我。

他笑的时候很好看,眉眼细长,嘴角上扬,跟王笛之很像,但是要比他端庄,没有他那么妖媚。

我想所谓的“一笑倾城”应该就是王颂之这个样子的,我看着他的笑脸有片刻的失神,空气里仿若飘来了玫瑰花的香气,击中了我的心脏,我顺了顺从耳后滑下的长发,对他说:“我要去抄书了。”

他牵着小笛之向前走了几步,拿过我手里厚厚的那一摞纸,看了看对我说:“我帮你抄吧。”

小笛之被他牵着,不安分地扭来扭去,啊呜从他身边蹿过,他立即挣脱了王颂之的手,向着那只老猫跑去,老猫特嫌弃地瞄了他一眼,哧溜一下蹿走了。

小笛之张嘴准备哭,老猫又蹿了回来,在他脚边讨好似的绕着圈圈。

“你弟弟真是人才,连老猫都不舍得他哭。”

王颂之跟我并肩站着,笑着抱了抱我的肩,说道:“我有时候也挺佩服他的,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本事,我们不管他了,赶紧去抄书吧。”

我不得不感慨命运的不公了,因为王颂之居然也写得一手漂亮的钢笔字,我战战兢兢地问他:“我写的字是不是很丑?”

“还好,挺工整的,只不过你手上力气小,所以写字又慢又没劲道。”

我了然了,怪不得韩牧写字跟飞似的,我写字跟爬似的。

我偷偷看了一眼他抄的《女诫》,想提醒他,字写这么漂亮会露馅的,我奶奶一眼就能看出这些不是我抄的,可是我想了想,还是什么都没有说,有个漂亮的男孩在我身边写着漂亮的字,画面美好得我不忍心去破坏。

我想,大约从那时候起我就已经开始爱慕王颂之了,他漂亮,有礼貌有教养,家世很好,与我家是世交,那时候的我还怀着少女般的幻想,觉得与他这样的人举案齐眉,白头到老,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圆满的事情。

剩下的八遍《女诫》,王颂之帮我抄了六遍,我自己抄了半遍,等到天黑的时候,他起身告辞,虽然现在他在我家做客,可是客房在解宅,不在奶奶的这所老屋。

王笛之抱着啊呜已经在摇椅上睡着了,我从他手里悄悄地把啊呜揪了出来放在地上,他闭着眼睛张牙舞爪地乱抓了一气,什么也没抓着,便索性闭着眼睛继续睡觉。

王颂之揉了一下他的脑袋,把他抱了起来,对我说:“我先带笛之回去了,明天再来看你。”

我摇摇手跟他说再见,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他,生怕一眨眼他就消失不见了,他摆了摆手说:“你进屋吧,我自己认得回去的路。”

我嘴里说“嗯”,却依旧扶着门框眼巴巴地盯着他。

他笑着在我鼻子上刮了一下,说道:“我真的要走了。”

然后他就真的走了,头都没回一下,我一个人进了屋,把他抄写的那六遍《女诫》叠得整整齐齐,藏在了木头箱子的最底层,那个箱子是我奶奶送给我的,红木制作,上面镶了一把非常精致的银锁扣,我把《女诫》妥帖地放好之后,把红木箱子郑重地锁了起来,就像锁住了一个小秘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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