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春夏交接,也就是我快高考的下半学期,我正在为要报考哪所学费相对来说较便宜的大学愁眉苦脸之际,齐鲁忽然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
他带着我去韩国料理,啥味儿我也没记清,反正还比我们以前吃大排档贵得多。
不过当齐鲁告诉我他要去瓷烟,那里有个地方叫做“海岛上的星星”,他要去那儿当“少爷”时,我一口啤酒从鼻孔里喷出来的滋味儿。
林南方虽然多读书是好事,但是同时也会知道太多。
瓷烟,那个美丽且妖娆的城市,那个承载着我的梦想的城市。
“花前月下商学院”是我梦寐以求的大学,不仅招生标准极高,学费也不菲。我知道我完全达到了它的招生标准,可是它每年四十万的学费我却永远也达不到。
我知道那里的一切,我喜欢那里的一切,我向往那里的一切。
所以,我也知道那个名叫“海岛上的星星”是个什么地方,齐鲁是要去卖身了啊!
20岁的齐鲁,自小流浪,无父无母。
他小时候抢过马路边小朋友的棒棒糖、偷过公车上阿姨口袋里的零用钱、跟楼道里的老奶奶讨过饭、在天桥上当过乞丐。再大一点儿的时候,他去大排档洗过盘子、在饭店刷过厕所、在窑厂拉过砖头、在工地提过水泥……
我和北方认识齐鲁的时候,十六岁的他刚辞去工地的工作,跟着一群网吧的小混混干拦路抢劫的勾当。
他的头发被折腾的乱七八糟,红毛绿毛都有,耳朵上穿了许多耳洞,带着不伦不类的耳环。
可是当北方把她推倒在地,他那一刻给我的感觉和眼神,是无比的纯净与期盼。那是,清晨的阳光闪烁在玻璃上的希望、山涧的溪流漫过石子的清亮、巴黎街头潮湿的雨伞……
可是,那时对未来怀揣着美好希冀的林南方却是不喜欢这种人的。
他对我和北方的讨好,让我从心底生出莫名的反感,甚至是厌恶。
我从不喜欢男生把自己弄得像只红毛绿眼的大公鸡,或者随便跟人套近乎,献殷勤,一点骄傲都没有。
我喜欢的男生是那种高高瘦瘦的,不秒杀万千少女,也得眉眼干净、优雅生姿。
但北方似乎跟我不一样,她虽然对齐鲁不是打就是骂,但并不排斥跟他来往,我甚至觉得北方就喜欢那样的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