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冉是一个特别没意思的姑娘,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梦想,没有什么爱好,小心翼翼按部就班地念完了小学初中高中升入大学,听不懂玩笑话,总是认真回答所有问题,一双眼睛亮晶晶闪着光,看起来特别的无辜和无趣。性子直,又单纯,用宋晨辰的话来概括,就是男生喜欢女生嫌弃的类型。
对此,小林冉也曾反驳,你也是女生,可你也是我的朋友啊。小宋晨辰就吧唧亲了她一口,装得特别严肃地说,因为我喜欢你嘛。
“因为我喜欢你。”
七年以后,小林冉和小宋晨辰从十二岁长到十九岁,考入同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大学,手拉手徜徉在林荫小道上,一个男生截住她们,举着玫瑰,明显绯红的耳朵。
很清秀的男孩儿,浓眉,棱角分明的脸。
宋晨辰紧了紧牵着林冉的手,然后知趣地走到一旁。
男生把花直直举到林冉面前,紧张,又似乎很骄傲地说:“能不能做我女朋友?”
林冉刷的红了脸,即使不是第一次被表白却还是手足无措,害羞着,询问性地看向宋晨辰,后者却只是表情无奈,摊手耸了耸肩。
林冉只能胆怯地看着玫瑰,甚至有些战战兢兢地问道:“……为什么要做你女朋友?”
“因为我喜欢你啊。”男生似乎是受到了某种力量的支持,一把将花塞进林冉的手中,顺势要把人带到自己怀里。
以林冉的反应来看绝对已经整个懵掉。
只见宋晨辰抢先一步把人揽过去,男孩儿反应不及,什么东西直接就砸在他脸上——花粉的味道一点都不好闻。
“辰……我没事,你别这样……”林冉抱歉地说着对不起,对那个男生和宋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