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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氯丙嗪(1 / 2)


中午十二点,温穗从床上起来,拉开窗帘,盛夏的太阳正好,青绿又淬着阳光暖黄色调的银杏叶被风吹进房间,落在书桌,她顺势夹进书里,来日有空做个书签。

她难得心情好地拍了张窗外的风景,发了半年来第一条朋友圈。

Sunny。

定位是C城。

然后一直忙于做辛勤的园丁,哺育祖国幼苗茁壮成长的文熙老师炸了。

她的手机响个不停,全是文熙的消息。

“你回C城不来找我!文熙,你他妈塑料姐妹花,滚!”

“在哪飞黄腾达呢?是不是找着小白脸乐不思蜀呢?温穗,老子以前白跟你拱一个被窝了!”

这算是温穗意料之中的,她没想到的是,这丫跟吃了□□一样,说的话都冒着烟味。

原谅一个被一年级小学生折磨得痛不欲生还只能保持微笑的新手老师,在微信上才能暴露本性。

跟文熙约好见面的时间地点,结果下午她突然说自己去不了市中心了。她已经一周没回去,文姨最近更年期,脾气大得很,非让她回去吃饭。

温穗不介意,自己也该去看看文姨,问她们现在住在哪里,文熙吞吞吐吐地说是老地方。

霍希光在市内有房,住公司的时候也很多,那套别墅就由文姨管着,她们也一直住在那里。

温穗不置可否地说好,倒让文熙惊讶了一番。

昨晚跟故人一番云雨,哪还怕回到故地?人都扎眼到她眼前了,还怕触景生情扎心吗?

出门前,温穗换上一身红色连衣裙,外搭的白色衬衣扎在腰间,身段衬得刚刚好。

这是小鱼儿送她的生日礼物,她窝在实验室,实验服是她最常见的装束,之前从没穿过。

在镜子前梳头时,她看到自己眼底略微的红晕,露齿一笑。

从女孩到女人,自己看自己,总觉得变了几分。

师父曾经跟她说他在北京拜师学医时喜欢过二三胡同里一个姑娘,姑娘喜欢穿杏色的旗袍,如墨的长发披在肩后,打一把青色的伞,身姿袅袅,芙蓉面柳叶眉,一个眼神看得他心都醉了。

后来一个月未见那姑娘,姑娘再回胡同,从气派的汽车里走下来,披着名贵的皮草,曾经披散着走过能闻到茉莉香的黑发,已然盘成发髻。

师父说,老北京城里的姑娘,盘发就意味着从女孩变成女人,所以当时还是中医馆小学徒的他,瞬间断了心思,难受了小半年。

这个早晨,温穗莫名想起师父说过的这回事,用手机搜了个编发教程,她手巧,很快成了。

长发被精巧盘起,玉容如画,颈肩的曲线,很美。

文熙到山脚接她,第一眼见她,一瞬滞愣。

“穗穗,这么多年不见,怎么觉得你还跟以前一样,像个小姑娘。”

她又认真把她从头到脚看了一遍。

“不,还是有点变化,有那么点女人味了。”

温穗笑着掐她脸。

“你不也一样?天天跟小朋友在一起,都要返老还童了。”

文熙挽着她往山上走,边走边跟她抱怨。

“屁,那群小兔崽子真是要烦死我了,我都有白头发了。”

“我妈也是,更年期晚期,天天催我去相亲结婚。”

温穗不置可否地摇头。

“结婚还是要慎重,不能为了结婚而结婚。”

两人不知不觉走过一个山坡,路边茂密繁杂的树影间,山那边落日的余晖若隐若现。

文熙跟她一起停下,望着夕阳感慨。

“我记得,你跟少爷以前很喜欢这里的落日,周五从学校回来,你们还要待这看一会。”

温穗转头看她,眼神虚缈。

“你别这么看我,从我进霍家起就叫他少爷,叫了十几年,改不过来了。”文熙以为她是惊讶她的称呼。

“不是。”她垂眸,轻轻摇头。

“我其实想说,他不喜欢落日,他喜欢的是日出。”

那时少年背着书包,别扭地靠在树边等他,神情极度不耐烦,却记着她怕走夜路,不可一世的人就这么耐着性子,陪她看完落日后再离开。

她记得,他们之间的交换条件是,上学时她陪他看一次日出。

山这边的日出格外的早,每次他们骑着自行车跟时间赛跑,到山脚时,却只看得见金光普照漫天。

竟然一次也没兑现。

当年那个追逐朝阳,憎恨日暮的少年,也终究,湮没于时光。

回到别墅,发现所有物什摆件,竟然跟当年离开时无差。

“你走后少爷就回这里养病,那年多雨,你种的金银花涝了,少爷自己重新种了一片,养得很好。”

“你的房间,少爷一直没让人动过。”

“.…..”

文熙跟她说了很多,把以往的回忆一点一点勾起。说最后一句时,她跟她一起坐在院里的长椅上,用之前她扇药的蒲扇赶蚊子,她看着她,无奈而神伤。

“穗穗,你走后少爷没有多看任何人一眼。”

“陆觉南跟我说,你这些年过得也很混沌。”

“你们真的要彼此耽误一辈子吗?”

温穗沉默许久,望着郊外繁星澄亮的夜空,莞尔。

她最恨C城,恨那一段段痛苦肮脏的往事,曾经迫不及待地逃离到另一个城市,到现在才发现,回到这里,她才像找到了真正的自己。

多荒唐不是?明明不到一年的时间,这里的记忆和强烈的感受就霸占了她的身体和思想。

“文熙啊,我离开C城六年,这里没有我的亲人,没有我积攒的人脉,我的师长同学也都不在这里,我为什么要回来,你想不清楚吗?”

月色下,文熙晃神片刻,然后笑了。

两个姑娘相视而笑,仿佛找到曾经的默契和灵犀。

***

Windsky。

江茗森不肯继承他爸的房地产事业,坚持毕业后开了一家软件公司,自主创业,现在也混得小有名气,但创业之路总归要披荆斩棘,而男人排忧解难的最佳方法就是喝酒,哦,对,还有女人。

霍希光坐在沙发另一边,他算是给他兄弟极大的面子,才会跑来陪|酒。

江茗森暗自观察,这丫今天竟然一直在喝鸡尾酒,属实不正常。

懂霍希光的都知道,霍总心情不好时什么烈酒都来,心情极佳时才会嘬些度数低的果酒解馋,他喝得死去活来昏天黑地的时候多,像现在这样,举着杯鸡尾酒慢慢品,唇角带着莫名笑意的样子,着实诡异。

在他准备发问时,门开了。

进来的女人一身香奈儿最新款套装,波浪卷慵懒地搭在胸前,黑丝高跟,干练而性|感。

她身后跟着一群衣着素净,淡妆剔透的姑娘。

江茗森抛给她一个赞许的眼神。

“茗兰,你们Windsky的姑娘越来越水灵了。”

不愧是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妹妹,最懂他的口味。

江茗兰嗤笑一声,点了根烟,缓步走向霍希光,在他身边坐下,隔着一段距离,没挨很近。

认识她的人很难把现在Windsky的老板江茗兰跟曾经那个骄纵的大小姐联系在一起。

当初她大学毕业,她爸一个项目出了问题,为了利益他想把她嫁给合作商那个纨绔暴力的儿子,她跪在霍希光面前求他救她。

当时霍镇庭的事闹的全城皆知,Windsky的老板暗度陈仓这么多年,也被一锅端了。他低价买下Windsky,把它交给了她。

江茗兰始终记得他跟她说的几句话。

“江茗兰,我娶不了你。”他不愧是洞察人心的高手,很快看懂她眼里的诉求。

“我可以把Windsky给你,不想受制于人,就必须自己强大。”

“还有,酒吧能否盈利我不在意,但记住,不该碰的别碰。”

所以,就有了现在全城十家连锁的Windsky,有了现在风情万种,处事雷厉风行的江茗兰。

“阿希,你不要个姑娘帮你倒酒吗?”

她涂着正色口红的唇,微微撅起,边说话,边在他耳廓吐出烟圈。

他皱眉,冷淡回了句“不要”。

“他啊,就跟吃斋念佛的和尚一样,哪懂这世上男欢女爱,是人间极上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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