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终将没有转过头来。我觉得这样也好,以免他看到我尴尬的面目,会让我更加尴尬。
他走到一家奶茶店前,点了两杯可乐。这让我想起了多年以前吃圣代的场景。不过我们都变了,那些年华,再也回不去。
可乐做好了,他递给我一杯。杯子很凉很凉,在这炎炎的夏日,让我心中的热,晕开了不少。
“谢谢。”
他站得笔直,吸吮了一口,笑道:“也不知道你爱不爱喝这些,我记得你以前只喝白水,很少喝饮料。”
他说的倒是真的,我真的很少喝饮料。不过我也没答复他,只是默默行在他的左后方。我们行到一长椅前,他坐下了。
我看着星空,好多星星,一眨一眨的,为苍穹点缀了金白。我坐在他身边,看着人来人往,听着城市喧嚣,不远处的华为专卖店,正放着蔡依林的《消极掰》。
我在等待着他说话。没有星星的夜空,就没有话题可以补充。然而在繁星下,他好像在酝酿,又好像在我旁边一直注视着我。
我眼角余光瞟见的一切,都被我忽视了。
“你总是这样,生气的时候,或者紧张的时候,都不说话,而是装作心里很平静。”他话里带着微微的笑,语气柔和,倒是失去了往年的粗狂。
这不算猜心术,这本是我的性格,这是我不需要刻意告知而身边的人本就知道的一件事。所以这没什么值得他骄傲的。
他好像看了我许久,看得我浑身有点不自在。他好像也看腻了,微微抬头看着星色,如星光般沉默。
满天星辉下,他问:“你最近怎样?”
他的陈述句让我不知如何润色回答。但他的疑问句若是我不答,那就太不像话了。若是放在当年,若是我一直不说话,他肯定要逼我。经过星霜变、日风移,年轮也止不住变化的脚步,似乎他的性格也温顺了几分。
“我刚从法国回来,留校了。”
“之前呢?”
我忍不住看他,正见他目光中水波潋滟,可能是夜间黑暗让他黑玛瑙中的一点灯白更加显目照人,他那微微有点皱褶的眼角,有蝶翼要翔的弧度,下颌光滑顺畅。
我看了几眼,他转移了目光。我便觉得再这样看下去他都会不好意思,于是我也转移了目光,而后讪道:“你走后,我当然要念完大学。不过大四的时候,我已经保研了,在学校学的口译。再后来,我申请了去巴黎三大进修社会学博士,就这么多。”
他沉默了,衬托了四面的喧嚣。我举目前看,自己都搞不明白看的是何人何物。
他始终没说话,我只好微微转头,看他,问他:“你呢?”
“我其实很多年没回来了。”他答得很快,好像在特意等待我问他问题一样,“这些年我一直都在深圳,现在在做红酒生意。”
深圳,好像一直都是他的梦想。这个新生的城市,承载了中国四十年的历史。历史的见证表明,这是一个年轻人的城市,很多年以前经济总量已经超过广州,现在很快就要超过北京了。
年轻人,都在那里淘金、追梦。他去那里,是在理的事。
“那你为什么要回来?”
“顾闫回来了。”
由于我问的问题本就很傻,因为我知道答案,因此我并未感到侘傺。
他停顿半晌后,又道:“我很多年前离家之前就跟邻居们交代过,若是顾闫回来了,务必告知于我,这些年其实我也有跟邻居联系。”
“顾闫他怎么了?”
“艾滋病,已经没得救了。”他竟讽刺地笑了一声,就好像在笑自己荒谬的人生,顾闫悲惨的现在使他完全没有用处。
我很震惊,双眼已经微微热了。
“你我在一起的那段日子,其实我就该怀疑了。他上吐下泻,发烧不断,三番两次去医院,可是你也知道,他根本不要我管。他很要强,觉得这是耻辱,若是让人得知他得了艾滋病,他肯定没脸见人。2009年的夏天,他在深圳的夜总会提供性服务实际上是被逼的,那些寻欢的人根本不会采取保护措施。他重获自由后,我带他去医院检查了,当时我们都没有窗口期这种意识,就检查出来是阴性,我们才长吁一气。后来我们都以为他没事,也就没把艾滋病放在心上。艾滋病在人体内的潜伏期是两到十年,刚好在2013年的时候,他发病了。就在那天,他离开了这里,独自一人,没有告知我们真相,自己去了云南。你也知道,后来我得知他在云南的消息,我就把他送到广州治病去了。医生说还有救,但是要花很多很多钱,我想把房子卖了给他治病,可是那破房子能卖几个钱?远远不够,他也死活不肯。后来包艳萍得知了这件事……”
后面的事情,不用他说,其实我也知道了。而且,他也不愿意说。因为这滚烫的过去,遇到我本就欲将滚烫的心,肯定会把我的眼泪逼出来。
“他是觉得要是别人知道他是男妓,而且得了艾滋病,他会生不如死吧……”
“是的。”他顿了顿,又继续说:“我跟钱茗悦结婚后,我压根没碰她一根毫毛,成天冷冷冰冰的,她倒是挺热情。后来顾闫看我很痛苦,失魂落魄的,干脆又放弃了治疗,还卷走了包艳萍很多钱,自己跑了。跑了好啊,跑了我就自由了,反正我觉得他在我这里就是个负担,他要是存在,我日子没法过。可是每当想起这些,我心里就会很痛,想起他对我的栽培……但是他跑了的事实是改变不了的,我只能跟钱茗悦提出离婚。那年,我还不到二十四岁,我去参军了,去了西藏。我那时候觉得好轻松,身边没有烦恼的事情,一个人都不认识,没有牵挂,没有羁绊,一无所有,孑然一身,真的很轻松。”
也许这才是自由的真谛吧。但以我所见,虽然他说无牵无挂,但他实则心中还是有羁绊的吧。
“其实我有去找过你。”他的目光就好像可乐纸杯上凝起的水珠,风轻轻地吹,渐渐氤氲了一团水汽。我害怕地避开了他的目光,低首。“我曾经问过你,若是我无声无息地离开了,永远地离开了,你会怎么办。你说你会选择忘记我,永远地忘记我。我当时觉得,要是你还在伤心,我会将你挽回。但那时候你好像无忧无虑,成天泡在图书馆里看书,好像在备考,好像把我忘记了……但我知道你没把我忘记,只是曾经对你的伤害减轻了,没有我,你照样可以好好地生活,因此我还是选择了去当兵。”
“不说这个了,没什么用。”虽然鼻子酸溜溜的,但我还是忍住了。怅然一舒气后,我微微笑道:“再痛的伤口,都会愈合的。”
爱情啊,就好像一根皮筋,越拉越远,越拉越远,越拉越长,越拉越长,可是受伤的总是最后放手的人。
我多么希望我不是最后放手的。但我抬首才发现,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到底放开了没。
可是他仍旧坚持着说:“我是怕你更伤心,因此我才没把这一切告诉你,就离开了。”
“就算死,也要死个明白,好像这都是知道的道理。”我苦笑道,“一段爱情的死亡,双方都有权利知道死亡的原因。”
不然,我们的死去的爱情找谁索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