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内一片欢乐的嬉笑,
就这样在两个女孩子的打打闹闹与欢声笑语间,天色渐暗。
***
生活依旧伴随着它原本的足迹,时间一点点流淌。
在没见面的日子里,丁翎在忙碌的工作中,偶尔会遗忘生命中出现了一个如此吸引她的男人。
可能是双手在键盘上敲击的某一瞬低头一瞥,手腕上的小太阳手链会让她恍然失神。
昀,意为日光。
丁翎不知道凌以昀在选择这个礼物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这一层面,但是她每每看见手腕上的那个小太阳,都会想到他的名字。
直到几天后,丁翎快九点才加完班回到家,发现有一个来自凌以昀的快递。
她满腹狐疑,在看明白包裹里是什么东西后,她气急败坏地掏出手机。
【你为什么要给我衣服?】
手指在手机屏幕上飞速打字,人在生气的时候手速飞升,丁翎似乎是表达欲未满足,忍不住又补充了一条。
【我感觉到了对我穿搭水平的不!信!任!】
同个时间点,凌以昀恰好也刚刚走进家门,手机一阵嗡嗡作响,他站在鞋柜旁,掏出手机,侧耳在听筒旁。
忍不住的笑意,他直接回拨了电话。
“喂,”手机那头的女声带着闷闷的不悦,“干嘛?”
差点笑出声,“你怎么了?”凌以昀就这样站在家门口,倚靠在鞋柜边,在一片黑暗的室内与她通话。
“我自己的衣服很难看吗?”丁翎的不满的声音悠悠传来。
“我其实也不知道,”黑暗与孤寂将凌以昀眼眸中的笑意隐藏起来,“就是恒毅说你风格发挥不稳定,他说你来公司拿东西那天看起来像高中生。”
“难怪了,”丁翎的语气一瞬间恍然大悟,凌以昀还听见听筒那边传来一阵塑料包装窸窸窣窣的声音,她似乎是将那一身衣服提起来端详,言语中全是嫌弃,“这衣服老得,最起码让我显老十岁。”
控制不住地笑出来,凌以昀立马接话,“那不就是正好,终于在视觉年龄上统一了。”
“我讨厌许恒毅!”斩钉截铁,一字一顿,丁翎的嗓音提高了一个八度。
“没关系,随便讨厌。”与她语气迥乎不同的云淡风轻,凌以昀淡淡补充。
果然,好兄弟在追女生面前,都是一文不值。
“后天见,到时候我们一起去接你。”
一个不算冗长的电话,凌以昀挂断后,依旧在门口鞋柜处站着。
黑暗得令人害怕,他静静站着,不动,也不发一言。
心底里的角落被浸润,半分钟后他才换上拖鞋,朝屋内走去。
***
在距离凌以昀一千多公里的另一座城市,林朗的房间也是一片漆黑。
他站在大大的落地窗前,手中拿着一杯冰威士忌,俯瞰着盛洋市的夜景。
盛洋作为全国经济发展名列前茅的大都市,霓虹闪耀,车水马龙。
万家灯火,无一盏为他而留。
多年前他从未想过,自己会有如此凄凉的一天,竟会只身一人想到这一切,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掌中杯只剩下冰块发出碰撞声。
血肉之躯,骨肉至亲感情应当是最深的。
但他的儿子,在二十年前母亲离世后便改随母姓,连一个正眼都不愿给他。
林朗永远记得那个场景,
……
一个小少年,在医院的病床上,他的眼眸还尚存世间万物的轮廓,稚嫩的声音中带着倔强与执拗,
“我恨你,我要跟你断绝关系,妈妈的钱足够我完成学业,我要世界上彻底没有林朗儿子这个人,你跟媒体说,逝世的除了你的妻子以外,还有你的儿子。”
“如果我拒绝你呢?”
“我会亲手杀死你唯一的儿子。”
……
世人对于林朗儿子的记忆,定格在小少年的十四岁,定格在那场林朗痛哭得肝肠寸断的葬礼上。
自己的儿子还活在这个世界上,但他却再也不是自己的儿子了。
摇晃手中的玻璃杯,发现冰块已经全然融合成水,林朗咬牙,将冰水也一口气吞下,穿透心底的凉。
虽然注重外表与身材的保养,林朗看起来仍旧年轻硬朗,但他自己清楚,早已过了知天命之年,成为一位花甲之年的老人。
即刻便订下次日飞往关舟市的机票,
他的儿子,必定不能困在那个小城,他的儿子,也必定要有比眼前成就更加夺目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