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蓉适时地消失了。
才走到地下车库,不知打哪来的一道穿堂风,飕飕地直往人身上刮。
孙特助心里骂了声鬼天气,昨天还在穿短袖,今天就穿起了外套,连程总都套上了风衣,而唐小姐……
他看着飘散开的白色裙摆,心里不免嘀咕开了:唐小姐细胳膊细腿全露外面,难道不会冷么?
漂亮是够漂亮,仙女似的,这么冷,也没像其他人,肩膀缩成一团,相反,背脊挺得直直的,走路姿势漂亮,连打个寒颤都比别人优雅。
唐咪当然冷,风打在裸-露的小腿上,她能感觉到鸡皮疙瘩在争先恐后地往外冒。
可再冷,姿态也得端着。
前面程昊步子迈得大,似是迫不及待要甩开身后之人,连背影都透着股潇洒的冷酷劲——
唐咪心里冷哼了一声。
程昊没走几步,就发现自己迈不动步子了。
他转过头,蹙眉看着攥住自己的那只手,手臂细细白白,可指尖却比冬天雪地里的冰碴子还冷。
“怎么了?”
唐咪仰着脸:“你走慢点,我都快跟不上了。”
她没说,阿正,我冷。
——可程昊好像听到了。
风里传来一阵不知打哪来的叹息,一件犹带着男人体温的外套落了下来,沉甸甸地罩住唐咪。
风衣长度直到小腿中央,唐咪将近一米七的个子,竟然像小孩偷穿了大人衣服似的。
孙特助识趣地垂下了脑袋。
可从眼角的余光里,也能看见素来对女人不苟言笑的程总在不厌其烦地给唐小姐整衣领、套袖子。
“刺啦啦——”
长长的能让耳朵都起毛边的拉拉链声,在寂静的地下空间传出老远。
唐咪嘴角翘了起来。
所以说,偶尔且适时的示弱,是必杀技呢。
程昊将拉链一下子拉到底,把唐咪裹成了一个粽子。
退后一步:“走吧。”
两人一前一后上了车。
程昊一上车就将暖气打开了,对司机吩咐:“去食记。”
宾利在前后两辆保镖车的拱卫下,缓缓驶出正恒,不到半小时,就到了食记。
食记对唐咪来说,属于咬咬牙也能去搓一顿的小奢店,人均一千多,所有食材都是新鲜特供,打的是纯天然的旗号,号称连吃进嘴的一粒米,都没打过农药,而这家店,最出名的,还是水煮鱼。
唐咪吃过,就在甩了程昊的当天——
当时她一个人坐在堂屋,嘴里吃着辣到升天的水煮鱼,眼里不断往外窜水,水窜得越狠,就吃得越欢,服务员还以为是自家厨子做太辣,一连问了好多回:
“是不是送成了变态辣?”
那天,唐咪吃了整整一千八,学生一个月的生活费。
至此后,一步都没进来过。
司机去停车,两人不约而同地站在了“食记”古铜色的招牌下仰头看了眼。
程昊脚步顿了顿,当先迈了进去,四名保镖呼啦啦也跟了上去,唐咪裹成一个蚕蛹,慢吞吞走在最后。一进门,热气熏得人一暖,她就把风衣解了挂在臂弯上。
食记的大堂经理颠颠地迎上来:
“程总,您的包厢给您留好了,这边请。”
看起来是个熟客。
唐咪若有所思地看了眼程昊。
等坐到包厢里,想法就更确定了。
“你常来?”
保镖留守在外,包间里只有两人。
唐咪看着程昊娴熟地倒茶洗杯,突然问。
“这几年来得少了。”
程昊眼神有一瞬间的放空。
唐咪喝了口茶。
“大一时,宿舍的美娟跟她男朋友来了趟食记,炫耀了整一个月,那时候我就想,以后一定要找个能天天请我吃食记的男朋友。没想到……最后还是我自己请自己吃的。”
她顿了顿,又笑:“不过美娟现在已经结婚了,成了一晒娃狂魔,天天在朋友圈疯狂刷屏,恨得我干脆屏蔽了她。但那个请她吃食记的男朋友,却去了西部支教,再没回来。”
程昊没说话。
他记得那个美娟,也记得那时候唐咪赌咒发誓着说“一定要吃一顿食记”的可爱模样,更记得少年时的困顿狼狈。
全家人的生计,都担在他的肩膀上,让他没有多余的心力去支付女朋友额外的需求。
也许从那时,两人的分道扬镳就有了端倪。
“我能抽根烟么?”
他问,烟已经抽出来了。
“不能。”
唐咪摇头。
水煮鱼与其他配菜一块上来,不论唐咪之前多么抗拒,在酸辣香味一块袭击嗅觉时,她不自觉就拿起了筷子。
程昊看她吃得红鼻子红眼睛跟小猫一样,还将纸巾往她那推了推:
“擦擦。”
唐咪擦擦眼泪,继续。
——她完全忘了,就在前一刻,心里还在吐槽这破地方怎么培养气氛,隔着烟雾腾腾你侬我侬忒煞情多地对望吗?
呜,太好吃了!
不愧是最新鲜的食材,她哪里吃的是菜,明明是一叠人民币,爱钱的唐小姐因为人民币光环的加持,一不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