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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 28 章(2 / 2)


这犹豫的态度,不像是拒绝,宋子墨原本想逗逗他,却没想对方真有兴趣,咳嗽两声,“你过来自己找。”

“等吃完饭我再过去,”林韵点头。

周浔坐不住,“你来真的?”

“不是你俩问我吗?”林韵很疑惑,男人看黄片不是正常的吗?以前是他懒得找,现在有现成的还不给看了?“怎么了?”

“没……”

宋子墨和周浔都不知道用什么表情,两人对视一眼默默不吭声了。

临近十一月,W市开始下雪,外界气温降到零下,天气限制了寄生蜘蛛的行动,明显的变化在于它们数量上的减少。

宋子墨的伤已经完全愈合,三人待了五个月,都想出去看看,林韵权衡许久才同意,“不能去市中心,只能在这附近转悠。”

“知道啦,”周浔点头,“我能感知蜘蛛,你不用怕。”

“不走远就好,我实在想出去透气,”宋子墨发言,“顺便更换过滤器。”

第二天。

三人穿戴好防护服和目镜,才再次踏出地下室,五个月没出来,别墅内部倒没太多变化,只是楼上的窗户破了两个,有些蜘蛛爬过的痕迹。

周浔已经感应好,确定附近没有危险,宋子墨更换好通风过滤器,三人才开车,到外面逛逛。

外面气温低,随便放盆水都能结冰,因此很多丧尸被冻成了硬块,完全没了行动力。景区的人本身就少,走十几里地,周浔都感应不到危险。

雪山附近有片枯木林,林韵记下位置,打算以后煤炭不够时,过来采木。

他们不敢出来太久,大概逗留半个钟,就匆匆回去了。

这一路上没碰到任何活人,林韵心里难受,文中的大结局,刚好在末世10年后,宋子墨独自一人生活10年,前几年他还能见到幸存者,但随着时间推移,渐渐就没有了,即便好不容易遇到人,也是心理有问题的。

回到地下室,三人情绪都不高。

“原来这就是末世,”周浔垂眸,原本怕被人当成怪物,结果转了一圈什么都没发现。

“应该还有幸存者,只是没看到而已,”宋子墨分析,“遇不到也好,不然他向你求救,真把人带回来?”

周浔皱眉,“那肯定不行,”再来个吃闲饭的,这种环境下,自身都难保。

“如果遇到强大的队伍,说不定还会被打劫。”

“还是别了,我们这么多存粮,完全够吃到老,”周浔接过林韵递来的饭菜,“才不出去凑热闹。”

“或许过上几十年,没有寄主后,这些蜘蛛就会消失,”林韵思考到,“到时候就能出去了。”

“那又怎么样,人类照样灭绝,我们三个都是男人,就算活下来也不可能繁衍,”宋子墨挑眉,说到这时莫名看了林韵一眼。

周浔嗤笑,“你想繁衍,可以现在去找女人,说不定还能找到。”

林韵默默吃饭,这个年纪的小孩,正是青春躁/动,三人住在一起,总有些不方便,有时候他发现点什么,也只能假装不知道。

“找到女人给你用,你有抗体,”宋子墨故意呛他,“我次等基因不配繁殖。”

“你当我种/猪啊!”

“呵,我可没说这句话。”

林韵看他俩斗起嘴,觉得十分好玩,突然也插了一句,“那你俩喜欢什么样的?”

两人顿时没音,似乎想到了什么。

这表情,他俩难道有喜欢的人?林韵回想小说,里面也没写过女性主角,难道是隐藏内容。

周浔倒是先开口,“温柔的吧,但其实我也不清楚。”

“但是你之前不是有过女友吗?”不应该,周浔是在场唯一早恋过的人,怎么就不清楚呢。

“不是!”周浔赶紧反驳,“我那时候哪懂,其实也不喜欢,就好玩而已,”他拼命解释,似乎很紧张。

宋子墨勾唇笑,“原来是有经验的人。”

周浔瞪他,“你!”

“我和你不同,我们好学生不早恋,”宋子墨转头问林韵,“你呢?喜欢什么样的?或者有没有喜欢的人。”

两人的目光瞬间聚到林韵身上,期待他的回答。

“我得想想,”林韵抬头,但是想了一会儿,脑海里竟然没任何女人的回忆,好奇怪,难道他长这么大都没遇到什么女生?以前的记忆也很模糊,他摇摇头,“没有喜欢的人。”

周浔松了口气,“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对我好的吧。”

“这么笼统,那样貌方面呢?”

“看着顺眼就行。”

听完回答,周浔和宋子墨都有些无语,林韵一副没开窍的样子,真让他们下不了手。

话题到此为止,三人继续各忙各的,直到晚上,林韵洗完澡遇到宋子墨时,对方突然说了句话。

“你白天问我喜欢什么样的,其实都不对,我形容不了那个人。”

林韵一听,萌生八卦之心,“是谁?”这妥妥有喜欢的人啊!

“没有,”宋子墨脸红。

卫生间这边只有他们两个人,林韵赶紧把人抓住,“周浔又不在,你害羞什么?到底是谁?我们以前班的?”

宋子墨看他一眼,很久才回答,“不是。”

这样,那他也不可能认识,“那是以前的同学?”

“……嗯,”

“叫什么名字?”

两人靠得很近,林韵身上带着微凉的水汽,那双好看的眼眸,差点吸走了宋子墨的魂。

“你问这么清楚干嘛,”他干巴巴地说。

林韵挠头,“就好奇嘛,”见人不想回答,打算回房间的时候。

突然听到宋子墨说:“他姓林,”用尽毕生的勇气,才挤出这句话,心跳得飞快,手心全是汗,他看着林韵的脸,紧张地握住拳头。

然而林韵根本没察觉,“这么巧,刚好和我同姓,”他感叹一句,拍拍宋子墨肩膀,“你还挺痴情的,只是现在这种情况,你别伤心啊,”他安慰对方几句,转身走了。

宋子墨没有表情,心里却很无语,等林韵走远后,才叹气,这么隐晦的说法,那个傻子怎么可能听得出来。

四年后。

又是一年冬天,林韵数了下仓库里的煤炭,发现可能不够用,计划着明天出去采集。

还有7个月,任务就结局了,最近两年里,蜘蛛和丧尸的数量开始回落,外出只要跟着周浔,就能避免危险,地下室的物资到底是不够的,冬天烧煤取暖消耗很快,时常要出外采集。

刚采回来的木头是湿的,晾上很长时间,才能投入使用。

计划好后,林韵去通知周浔,两人做好准备,计划明早外出砍树,宋子墨听后,也打算跟着去。

外头已经没两年前那么危险,有时候林韵也会带他俩出去打野兔,空间里的菜几乎快吃完,不能像最开始那样挥霍,好几天,他们才吃顿肉。

第二天,天亮后,三人开车到周围的树林,周浔感应一番,没有发现危险。

野兔不好打,宋子墨拿着自制弓箭,花了很多功夫,才猎到一只。

林韵带着周浔砍树,忙活一上午,才把皮卡装满。

因为缺少汽油,只有砍树的时候,他们才会开车出来,余下时间都靠走路。

周浔把整理好的木材搬到车上,宋子墨也拎着野兔回来,两人碰头说了几句话。

林韵顾着整理碎木,也没工夫听,他急着把东西弄好,结果一个不小心,被碎木划伤了手。

天气冷,一开始没感觉,等染红地面的雪时,林韵才看到受伤的伤口,大概是划到了血管,血液源源不断地冒出来,带着温度落到地面。

真糟糕,他从空间拿出一扎绷带,随意缠了几下,把血止住。

“下次你去猎兔子,”宋子墨皱眉。

周浔拒绝,“不!我得保护林韵。”

“你这家伙!”

可下秒,“!”周浔表情突变,迅速回头。

不对,雪下面有东西!林韵那边危险!

没等宋子墨反应过来,周浔已经冲了出去。

黑色蜘蛛嗅到血液的味道,饥饿已久的它,立刻发现目标宿主,未等林韵发现,蜘蛛已经爬上他的大腿。

过了两秒,林韵才看到趴在腿上的蜘蛛,全身的血液瞬时凝固,他赶紧伸手驱赶,结果蜘蛛直接咬开衣服钻了进去,“卧槽!”毛骨悚然的感触,随后传来痛觉,皮肤被撑开,有东西顺着伤口钻了进来。

这种恶心的感觉,让林韵软倒在地,他立刻按住大腿根部,阻止它爬上来,约半个手掌的大小的蜘蛛,十分有力气,蜘蛛见前路受阻,便开始往里钻,“不!!”

血液倒流,手脚冰凉,冷汗浸湿了衣物,鲜血顺着染红了裤管,蜘蛛在疯狂啃食他的血肉,疼痛和病毒的感染让人渐渐没有了行动力。

任务眼看要完成了,却在这时候感染!

“林韵,”周浔和宋子墨奔来,顾不得说话,立刻用刀划开他的裤子。

鲜血不断从伤口溢出,皮下的鼓包似乎感应到危险,立刻往别处钻。

“快!别让它跑到器官里!”宋子墨急红了眼。

周浔迅速出刀,狠心剜下林韵的肉,抓到蜘蛛后,他第一时间将其捏死,然而林韵的伤口十分严重,伤口呈现不正常的颜色,腿上的肉被蜘蛛吃了不少。

周浔和宋子墨难掩心中的痛,抱起人赶紧开车赶回家。

“林韵,别睡,对不起,是我不好,没保护好你,”周浔为他清洗伤口,满心的自责,看清伤口后更是遍体发寒,从未有的恐惧,从未有的愤怒!快速包扎好伤口,黑色的眼眸里,写满了自责和害怕。

一定很痛吧,我的林韵,他抱紧怀里的人。

宋子墨也没好到哪去,看见蜘蛛往里钻的时候,他心脏都停了,不敢想象再晚几秒的后果,血液瞬间回流,指间不受控制地发抖。

三人赶回别墅。

林韵开始发烧,呈半昏迷的状态,脑海里全是117的警告声。

【警告!身体已感染病毒,死亡倒计时:6:00。】

“他开始发烧了,”宋子墨喂林韵吃退烧药,“已经感染了,为什么你没有发现那只蜘蛛!”

周浔手指颤抖,“我不知道,它被埋在雪下休眠了,能量十分微弱……”

“你滚开!他要被你害死了!”宋子墨抑制不住流泪,“我不甘心,林韵,你不能死!你别死,”卑微地祈求着。

周浔不愿走,“或许我能救他,我血里有抗体,”他如魔障般,反复说着这几句话,“林韵,别丢下我们,我们说好要一起活下去。”

“别…哭…”林韵无力睁眼。

“对,周浔你的血,或许能救他,”宋子墨宛如抓住救命稻草般,看向周浔,如果什么都不做的话,林韵肯定会死,对方的血不管有没有用,都要死马当活马医。

两人对视一眼,明白彼此的想法。

宋子墨拿出注射器,开始抽取周浔的血,这里不是实验室,无法提纯抗体。

他先抽出几十毫升血液,给林韵服下,然而等了半个小时,也没看到效果。

两人无比害怕,林韵烧得太厉害了,甚至开始流鼻血。

不要,别这么狠心,如果神真的存在,请不要这么快带走他!

血型不同会造成排斥反应,但别无选择,不抓紧时间,就只能眼睁睁看着林韵死去。

眼球开始充血,昏迷的林韵甚至出现了痉/挛现象,四肢不受控制的抽搐,看上去十分吓人。

“不能等了,赶紧给他注射,”周浔如受伤的野兽,紧紧抱住林韵,“你没有抗体,要小心点。”

“我知道,”宋子墨垂眸看着手里的针管,稳住发抖的手,找到林韵手臂上的静脉,将血液注射进去。

余下的时间,他们只能不断祈祷和忏悔,祈求死神不要带走林韵。

.

“唔,”好难受,缓缓睁开眼,感觉每块肌肉都在酸痛,眼前是熟悉的天花板。

他还没有死?

“林韵!太好了!”哽咽而激动的声音。

“你,你终于醒了,”沙哑的男声。

林韵扭头看到他俩憔悴的模样,微微出神,刚伸手就被人抓住了,“太好了!”周浔激动得仿佛不会说别的话了。

“我活下来了。”

“你先喝水,”宋子墨细心地喂他喝水,“别急,林韵。”

清水润湿了干渴的喉咙,林韵觉得很累,身体变得十分虚弱,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我昏迷了多久?”

“三天,”这几天周浔没有一刻合眼,唯恐离开一会儿,林韵就会消失。

“别哭了,我不是活下来了吗?”林韵淡笑,看到手臂上的针孔,大约猜到了什么,好歹捡回条命,到任务结束前,他打死也不会再出门。

“你感觉怎么样?”宋子墨询问。

“很虚弱,但休息一阵子应该能好,”他看了下腿上的伤,即使缠着纱布,也能看出凹陷,真的少了块肉,想到这儿,胃就开始翻腾,“我饿了。”

“我给你煮了粥,”周浔扶他起身,“我太没用了,什么都不会做。”

“没事,我大病初愈,正是吃粥的时候,”林韵不在意。

醒来后,周浔和宋子墨态度突变,他们不让林韵做任何事,甚至走路都要抱着,小心翼翼的态度,就差把人含进嘴里。林韵觉得十分怪异,自从感染痊愈后,身体素质变得非常差,即使修养半个月,仍然没恢复。

林韵的力气变得很小,稍微剧烈运动都会喘气,身体如同一具破旧的机器,动两下就要散架,他的虚弱和痛苦,周浔和宋子墨都看在眼里,以致,平时换药洗漱都由他们轮流代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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