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鹤鸣眸色深了些,这回倒是没有将目光移开,反而很认真地看着她:“你,经常这么问男人好不好看?”
小姑娘家的,一点防备意识都没有吗?
徐子衿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沈叔叔,你怎么这么可爱,我真是越来越喜欢你了。”
“喜欢?”沈鹤鸣下意识重复了一遍,随后,嘴角微微勾起,“对,你一直都很喜欢我。”
徐子衿见他一本正经的模样,越发觉得有趣,甚至想要去揉一揉他的脸蛋,就像看到一条萌萌的小狗一样,想狠狠地撸一把一样。
但是,理智让她忍住了。
面前这位可不是什么小狗,而是自己的金主。
若是把金主得罪了,那可是会没命的。
她笑了一会儿便忍住了,强行让自己转移注意力:“沈叔叔,除了荷包蛋你还要吃点什么?”
这么早过来,她正好也没有吃饭。
不过,沈鹤鸣的口味倒是跟她有几分相像,都喜欢吃荷包蛋。
徐子衿记得初中的时候,有个小哭包也喜欢吃荷包蛋,只可惜后来她转学了,到最后也不知道那个小哭包叫什么名字。
他们不过见过几次面,不算很熟,只是不知道那个小哭包还是不是一直被人欺负。
回忆也就几秒钟,徐子衿很快就把思绪拉回来了,重新开火,准备再弄点吃的。
“都可以。”沈鹤鸣并不挑食,反正他喜欢的,并不是食物本身。
徐子衿点点头,从橱柜中拿出挂面,飞快的煮了一锅阳春面端上来。
“呼,小心小心,有点烫。”她将锅放在防烫垫上,又从厨房里拿了两个碗,洗干净,将其中一个递给沈鹤鸣,“幸亏有两个碗,要不然沈叔叔你只能端着锅吃了。”
沈鹤鸣没有回话,从锅里夹了一大碗阳春面,面条的香气让人食欲大开,他低下头,嘶呼嘶呼吃了起来,表情异常的满足。
旁边,放着一个小碟子,碟子上是两个荷包蛋,与梦里的相比,这两个荷包蛋煎的已经好了很多,至少形状完整,让人看着十分有食欲。
“别光看着呀,”徐子衿从小碟子里夹起一个荷包蛋,放进沈鹤鸣的碗里,“快吃,吃完我还要去电视台报道。”
那个荷包蛋已经经过了别人的筷子,而且还是用过的筷子,若是换成以前,沈鹤鸣绝对一口都不会吃。但是今天,他仿佛忘记了这件事一般,很自然地夹起碗里的荷包蛋,放进嘴里,脸上半分不情愿的表情都没有。
“你的腿……”他吃完,目光落到徐子衿还绑着绷带的脚踝上,忍不住说了一句,“能去参加节目吗?”
这才过去几天,骨折还没好的话,不能去参加节目吧?
“放心吧,就是看着严重,其实已经不怎么疼了,你看刚刚煮面的时候,不是也没事吗?”
事实上,因为沈鹤鸣来了,她便临时兑换了30分钟,就是为了应对做饭,所以刚刚她的脚跟正常人一样。
最重要的是,止疼30分钟花费的生命值,刚刚吃饭的时候,已经赚回来了,一点也不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