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小的作坊供应不起大量的蚕,都会纺里养一些,再上山寻寻,沈清执就是担心在大家常去的山里捡不着蚕茧。
若是记忆没出错,他年少时有次邀宋子熠外出游玩,上了山被雾迷了路,走了好远瞧见一片桑树林。
树上青青红红的果子十分诱人,刚要伸手去摘,一条吐丝的蚕被颤动带得从桑叶上掉了下来,落在他头上,把他吓得不轻,抱着宋子熠就哇哇大叫;而宋子熠面无表情捏起蚕宝宝,抬手放回了桑叶上。
那时候沈清执还埋怨他对虫子都可以那般温柔,为什么偏偏不对自己好些,老是冷着脸。
“少爷,少爷?”沈清执陡然清醒,眼里布满血丝。小柒看少爷神游四方,脸上竟还带着笑。
“想到什么开心的事了。”
“我想我知道去哪捡蚕茧了。”他打个哈欠,累了,躺下身掩去心绪。
沈清执休养了整整一天两夜,期间饿了就吃点小柒做的饭,吃完坐一会又躺下睡,第三天起床时精神抖擞,伸着懒腰推开门。
外面阳光明媚,是个上山的好日子,他和祖母告了假,曰为出门透气,转头带着小柒甩掉身后的小尾巴,跑到杂货店买了两个背篓。
“您都给小的提着吧。”
小柒背了一个大背篓,里面放满了爬山要用到的什物,小小的身子被篓子压低了一半。
“给我背一个吧,我在氿凉村也常常出去采果捡蚕。”沈清执替他分担点重量,假装从哪摸出一张地图。
“这里就是我们今日要去的目的地。”
小柒凑过去要去看,杂物店的老板一脚插了进来,“小公子要去扈山?”
他打量两个干巴巴的孩子,“山里野兽多,你们两人去了就是去送死。”
对啊,自己怎么把这茬给忘了!沈清执前世武功颇高,加上同样不逊色的宋子熠,去荒山野岭根本就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要是换成季北弦和小柒……
“我看小公子若是非去不可,可找几个猎户跟着上山,那是最好不过了,要是囊中羞涩。”
“诺。”老板指了一个方向,“就前面的壶口村,村北的李聂云,你去找他,一个顶五,身手箭法出了名的好。”
出了杂货店,沈清执神色不晦,心里疯狂抉择着。
他是不想有人知道那片桑树的位置的,因为自己现在一无所有,根本没有地基东山而起。
如果桑林成了后背,那他就有底气和季家对抗,料不定哪天就被赶出去了呢。
“少爷,要不还是请猎户吧,蚕丝再金贵,也没性命重要。”
“你说得对。”不找猎户蚕丝同样拿不到。现在就看李聂云品性如何了,合作愉快还可以长期交易。
沈清执决定拼一把,不管对方泄不泄露消息,至少参赛的蚕丝有着落了。
进入壶口村,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如其名,村子整体就好比茶壶一般,壶口便是村口。
在找李聂云前,他率先通过村民了解了这位李猎户。
“你说李聂云啊,他可是个可怜人。”
沈清执挑挑眉。
村民肩扛锄头,裤腕一路拉到小腿上,脚趾糊满了泥巴,应该是天没亮便下地干活,忙完清早赶回家吃饭垫肚子。
“二十二年前,年仅三岁的李聂云独身来到壶口村口,一双脚被石头硌得血肉模糊,无父无母,村长见他可怜,便让他住进寡了一世的李老头的遗屋。”
“这孩子也不怕刚死了人的房子,只说死人活人都一样,有地方落身就行,半点大就学着狩猎,刚开始还需要村民的接济,可时间久了大家发现小聂云自己就能养活自己,才渐渐不再管。”
“然而长大后……或许是李老头不开心了,让住在里面的李聂云也寡了二十五年,能力强,容貌俊逸,都一直没能娶妻。”
无父无母,孤身一人,沈清执沉思起来。
这类人好也不好,没亲人的羁绊,欲望或小;可不好的就是没有把柄可抓,一旦翻起脸来不死不休,很是可怕。
“谢谢老伯。”
沈清执犹豫了一会,决定去找他,“小柒,咱还有多少银子?”
小柒数了数:“还有三十三文钱。”
“……”
“怎么办少爷,前夜为了买酒,钱都用得差不多了。”
沈清执听了很是头痛,那天跑去喝酒是他最后悔的决定,被狗皇帝正面撞见,慌慌张张中酒也砸了,实在得不偿失。
“罢了,就这样去吧,到时给他好处的承诺,成就成,不成也没办法。”
两人一路往北走,村庄不大,很快找到了老伯说的土屋,门外长着一颗枣树,已经几十年了。
他绕过土墙,抬眸刚好和屋内走出了的人视线对上。
男人一身精壮的肌肉,都扎实包在衣料里,虽衣着朴素,却怎么也拦不住他身上的贵气。
一头浓发一眼一板梳得齐整,剑眉星目,站在土屋里,照得周围闪闪发光。
“哇~少爷,这人长得好俊!”小柒心生向往,他期盼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长为这种魄力男子。
“收回你的口水,我们是来谈生意的。”沈清执按回小柒的脸,对着门口顿住的男子笑了笑。
他自认为笑得非常友善。
然后就在下一秒,男人俊脸一红,一圈圈红晕从鼻尖滴了下来,鲜血砸在地上被灰土裹住。
意识到自己的窘迫,男人扔下簸箕,落荒而逃进了屋。
才迈出一脚的沈清执:“?”
他直接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