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妞咬着美味的羊肉串,迈着小短腿走在最前头,走进这片以陶瓷器店为主的街道。她想要在这里买一些新碗筷,特别是给饭缸找一个特别大的饭碗。
只是才刚走进这条街道,她的裤子被不知从哪里钻出的狗咬住了。在这狗贱丝贵的年代,哪怕她将狗打死,狗的主人亦不好找她讲理。
“哎呀,吓我一跳!”
虎妞的小身子先是一僵,待看清楚只是一只毛发蓬松的小白犬时,当即就埋怨道。
小白犬咬扯着她的裤子不放,水汪汪的眼睛还注视着她。虎妞是个口硬心软的性子,看着小白犬可怜兮兮的眼睛,咬下一块羊肉吐给它。
小白犬放下了她的裤子,先是朝着地上的羊肉嗅了嗅,便伸手粉红的舌头卷起羊肉,尾巴还摇晃了几下。在吃过羊肉之后,它又快步追上了虎妞,并咬住了她的裤子。
“你还吃上瘾了呀!最后一块了哦!”
虎妞显得很无奈,将最后一块羊肉丢给它,便迈着小短腿离开,已经看到前面有一个陶瓷店。
只是小白犬在吃过羊肉后,又是追上了虎妞,再次咬着她的裤子。这次不仅是紧咬着裤子,还微微地往后退,方向竟然是它先前冲出来的巷子。
众人看到这一幕,都不由得朝着那边的巷子望去,只觉得这只狗的举动有些古怪。
虎妞像是明白了这只小白犬的意思,当即埋怨道:“好了,我知道了!哥,它好像找我有事,我想跟它去看看!”
以着林然的性格,是宁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过看着虎妞打定主意要进去瞧瞧,亦没有阻拦。毕竟这里是京城,而他们这些人实力亦是不弱,却不怕一般的劫匪。
这只小白犬显得有些灵性,在确定虎妞跟着它后,便松开虎妞的裤子,在前面给众人带路。
林然打量着那个毛发蓬松的小白犬,这狗跟松狮犬有几分相像,只是那狗头却不尖,跟虎妞这种虎头虎脑一个类型,故而看不出品种。
巷子幽深,没见到半个行人。
林然犹豫了一下,冲着旁边的吴道行道:“吴道长,不算一下吉凶吗?”
“不算!”吴道长没有半点犹豫就断然拒绝,似乎怕林然有所误会,又是补充道:“这次上京的路上,我是算烦了!有你妹妹的地方,只有吉没有凶!”
拐了两个弯后,小白犬带着他们从一座府邸的后门中。
虎妞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儿,看着后门敞开着,便迈着小短腿跟了进去。在穿过两个孔门,便来到了一个院子中。
这个院子并不大,栽种着一处花圃,正是落英缤纷的时节。
嗷!嗷!嗷!
小白犬蹲坐在一个古井前,朝着井里发出了低吼声。
虎妞手撑在井沿边,将小脑袋小心地探出去,眯着包子脸朝井底瞧去。只是她的眉头微蹙,并没有看到什么,回头冲着小白犬道:“没有什么呀!”
嗷!嗷!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