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意外。”温蕙承认,“跟我想的不一?样。”
霍决道:“你想的太天真了。”
“是。”温蕙道,“你一?定觉得我很傻是不是。”
霍决没回答,只抱紧了她。
温蕙在他怀里抬起头,“噫”了一?声,伸出手指,抹了抹他的唇:“唇脂被我沾掉了。”
霍决攥住她的手,把指尖的唇脂舔去。
那指尖麻丝丝的。
“四哥在家里也要涂唇脂吗?”她问。
“有些状态装不来。”霍决道,“最好习惯,一?直保持。”
在这个家里,有两个人涂着唇脂,是霍决和小安。
康顺就不用,因?为康顺不需要伴驾。
这唇脂,是皇帝喜欢的。皇帝喜欢漂亮的人,穿漂亮的衣服,涂漂亮的唇脂。
皇帝当然不能让文臣这么?干,那是莫大的侮辱。
所以皇帝让他的仆人为他妆扮。
宦官不是臣,是仆。
所以文臣纵位卑,纵惧权阉们的权势,也不影响他们鄙视阉人。
四哥的生存环境,原来是这样的。
温蕙挣脱他,道:“我帮你画。我看?到你唇脂了。”
她的妆台上有一?盒不属于她的唇脂,那颜色调得太深,不是寻常女子会用的。
她旋开玉盒,用唇刷扫一些,问:“这颜色是谁调的?”
霍决个子高,直接坐在了妆台上,道:“小安。”
“就知道是他。他自己的颜色也好看。改天我得问问他那个调色的方子。”温蕙举起笔,“张嘴,别动。”
霍决微微张开嘴唇。
温蕙为他重新描了。
霍决看着她专注的眉眼。
她答应了嫁给他,便好好地接受他的生活,融进他的生活。
那就别逼她了,给她时间,慢慢来。
用过早饭,夫妻二人去了府中一角的独院。霍决在那里为父母家人设了牌位。
温蕙跪下,拜了公婆,敬了一?盏茶放在婆婆的牌位前。
“她一直盼着将你抬过门。”霍决道,“她和岳母也算是过命的交情。她管我管得很严,哥哥们带我去吃一?回花酒,她便狠狠地抽了我一?顿……”
温蕙道:“你还去吃过花酒。”
霍决一笑,牵着温蕙的手,两人相扶站起:“以后不吃了。”
温蕙也笑。
她笑起来眼睛弯弯。
是月牙儿。
这一?日该认亲的,霍府里就两个要认的,便是康顺和小安。
他们都拿到了温蕙亲手缝的鞋子、荷包和帕子。
这一?回不像当年,都是丫鬟帮着做,温蕙扎两针。温蕙待在霍府不出门,两个月的时间,足够了。这一?回,都是她亲手做的。
只太久没做过针线这种?事,有些生疏,针脚不大匀密。
倒证明真的是她亲手做的,康顺和小安都很高兴。颇有一?种?苦尽甘来的欣慰感。
小安道:“先吃饭,吃完饭,我和嫂嫂交交账。”
温蕙这段日子已经知道霍府的许多事务,都是小安管着。如今她嫁给霍决了,也应当挑起管家的职责,便点头:“好。”
一?家人一?起用饭,也不用避讳。
康顺还担心温蕙别扭,偷眼看她,她倒很自然,似乎没什么?不适应。康顺才放下心来。
温蕙其实还颇怀念这种?气氛。
有点像温家堡。小门小户其实没那么多避讳,温家都是一大家子一?起用饭的。
到了陆府,就个个分开。
丈夫来陪妻子用饭,倒是一种?特别的陪伴了。
温蕙也时常陪伴陆夫人用饭,只陆夫人讲究食不言寝不语。“热闹”这两个字是不存在于她身上的。
再回想,她在陆府一?个人用饭似乎很久了。
算一?算,十一?月离开开封,勉强也才半年。
怎地陆府种?种?,回想起来,恍惚仿佛上辈子了?
下午康顺回去了,小安和温蕙交账,霍决坐在一旁喝茶。
温蕙原想着要担起妻子的责任,接过账本和中馈,让小叔子从琐碎事务中脱身。但看?了看?账本,她改变主意了。
“这是外院的账?”她问。
小安道:“家里不分内院外院,统一?走账的。”
温蕙问霍决:“以后要单立内院的账目吗?”
霍决道:“不用,家里只你一?个人,也不会有别人,你拿着总账就行。”
温蕙便决定不接这账了。
数目太大了,惊人。
且有许多条目,是以密语记录的。外人看了,字都认识,却并不能知道具体都是什么?花销。可知有许多事情?不便与人说。
霍决的生存环境,与陆家实在有许多不同的。
“中馈我接过来,让三叔做正事去,不要为这些事缠身。”她说,“账本我就不接了。既家里只有我一?个,把我并进帐里去就行?了。不必再从我这里绕一?道,反使你们麻烦。既有账房,统一?从账房走就是。”
“可以。”霍决道,“只我的家底都在这里,你心里有数。”
寻常大户人家,男人不会给女人总账的,是估算好内院里的花销,从账房拨银子给内院。主持中馈的妇人在既定的预算下,再合理地分配和安排。至于男人的全部家底到底有多少,许多女人其实是不清楚的。
譬如陆正为了填江州堤坝案,为了走牛贵的路子,拿出了三万两的巨额银两,而陆夫人一?无所知,便是因为这银子走的是外院的账目。内院妇人根本看不到也摸不到。
之所以这样,一?是男人通常不会将外面做的事告知女人。
一?是因为,男人往往不止有一?个女人,他的孩子往往也有不同的生母。所以他的身家,是不可以只给一?个女人交底的。必须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温蕙笑了:“都督这是要把全部身家都交给我吗?”
“不必交。”霍决道,“我的就是你的。”
“我有多少,你心里有个底。”
“有多少,你就可以花多少。”
作者有话要说:说个题外话。
现在所谓男方不能花女方的嫁妆,和离可以带走嫁妆,基本上都是现代古言小说YY的。
看过两个古代和离案的判定,女方想拿回嫁妆都败诉了。
判定的法律依据是:女子无私财。所以嫁妆是娘家给夫家的馈赠。既是馈赠,就是夫家的了,女子和离走,也不能带走。
而女子本身也是夫家的财产。丈夫死了,公婆大伯子小叔子都能把她再嫁(卖)掉。
没有什么初嫁从父,再嫁由己。有的话,也是那种上层贵族女性,有一定的选择权。
普通女性,由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