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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章 杀鸡焉用牛刀(1 / 2)


一群汉子共同用力,将车子抬了上来。

林乐安绕着车子扫了一圈,系统出品的东西,质量还是有保证的,倒是没有什么损坏。

王也挠着头,到林乐安身边来认错,“林姑娘,都是我不好。”

林乐安抿唇,“下次注意。”

到底是气不起来了。

王也就是个憨子。

“林姑娘,我帮你把车子推回去吧!”王也说完,也不等林乐安开口,就眼疾手快的扶住了车把手。

林乐安看了看车子上的淤泥,点了点头。

正要走,王铁忽然眯起眼睛喊道,“那是什么?”

林乐安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一只彩色的飞虫……不对,那怎么看起来那么像是蚂蚱呢?

林乐安的神色严肃起来,蚂蚱还有个名字,叫蝗虫!

这东西,是庄稼的大忌!

这种彩色的蝗虫比一般普通蝗虫更为可怕,因为它们能够产生毒液,一般鸟类都不敢招惹它们。

“有没有网,快抓住它。”林乐安沉声道。

周围的人见她神色不对,赶紧点头,“有的有的。”

小孩子总喜欢弄些网,去抓知了或者去兜树上的鸟窝,所以这种小玩意,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很快就有人按照林乐安分吩咐,将慢悠悠飞着的七彩虫子兜住。

大家聚在一起,凑过去瞧。

“这东西怎么瞧着这么像蚂蚱?”

“这蚂蚱还有彩色的?”

还真有!

林乐安确定了这玩意是什么,无奈叹气,“就是蚂蚱,这种蚂蚱有毒,大家还是小心点。”

一听有毒,拿着它的那人手一松,蚂蚱便掉到了地上,然后一个小孩子眼疾手快,一脚踩了下去!

林乐安……没眼看了。

摆了摆手,“辛苦大家再好好查查看,田地里最近是不是多了许多蝗虫,如果是的话,一定要及时把它们都给灭了。”

不然等蝗虫形成了一定的数量规模,整个田地都完了!而且这可不是光桃花村一个村的事情!

蝗虫过境,方圆几十里,都寸草不生!

只要是种庄稼的,就没有不知道蝗虫的,自然是知道这个事情的严重性,都不用林乐安多说,就自发的去村里头各处乱转了。

林乐安心中微沉,因为桃花村的事情太多,水泥,炼钢,还有火炕,纺织……这里哪一样都比种地来银子快,村里头除了一些老头子时时惦记着田地,大家都已经不怎么重视田地了,以至于有了蝗虫,都不知道。

林乐安心情沉重,回家的路上都没有什么心情讲话,王也一路小心偷瞄着她,眼看着都到了林家院子外面了,他咬了咬牙,喊道,“林姑娘,你等等,我有话说。”

林乐安一怔。

王也挠头,脸上浮现可疑的红晕,然后轻声道,“林姑娘,我能跟着你去城里吗?”

林乐安打量他,“为什么想要去城里?”

现在村里头对王也这些人已经没有了排外的现象,王也根本用不着离开。

王也定定的望着林乐安,“可是我想跟着林姑娘!”

“我想去城里,给林姑娘做事,哪怕是守门也是好的。”

林乐安有点发懵。

王也当初来村子的原因,她在清楚不过,不就是为了她手里头的黑火药?可是来了桃花村这么久,他一直安守本分,现在桃花村许多事情,都要他点头答应才行,可以说,别的地方的村长都比不上他威风,可是他却想要抛下这一切,去城里给她当个护卫?

林乐安赶紧摆手,“别,可别!”

瞧见王也眼中的失望,她叹息一声,“杀鸡焉用牛刀?村子里正是用人之际,我哪里舍得让你去给我看门?这不是浪费人才?”

王也愣住了。

不是嫌弃他?

“我在城中那个超市,并没有村中的这几个厂子重要,让你留下来,也是因为我能相信的人不多,你是一个。”林乐安真心实意觉得王也很好,虽然看起来大大咧咧,却为自己解决了不少麻烦。

而且大约是因为多年从军,他身上有种难得的意气,林乐安很欣赏。

这样的人,怎么能去给她守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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