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向禁军慢慢渗透自己的人进去,从而架空仇士良!
公元843年,仇士良看到自己权力逐渐没有,皇帝对自己步步进逼,当下以老病为由,提出退职。
唐武宗也就顺水推舟,解除了仇士良的军权。
仇士良退职不久,就在自己的府邸死去。
唐武宗立即派人以贪渎罪为由,在仇士良家中检查,发现几千件兵器。于是,他下诏,削除仇士良的官爵,籍没其家。
仇士良一死,唐武宗剪除了宫中的宦官一大势力,加强了皇权。
有了权力后的唐武宗,开始重用李德裕,对唐朝的弊政做了一些改革。
其中最突出的表现是,以严刑峻法为中心,对贪污、腐化等丑恶现象进行严惩,并且在会昌四年对冗官进行了裁减。公元844年,唐武宗听从李德裕之言一下裁掉官吏两千多人,本着“治理乱世,使用重刑”,武宗朝立法极其严峻,尤其对官吏贪赃枉法的惩治,更是从重从严,绝不姑息。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贪污纳贿乃官僚队伍腐丵败现象中最为人们痛恨的行为。
公元840年正月,唐武宗在即位赦文中宣布:“在开成五年二月八日之前,除了十恶不赦、背叛国家、故意杀人、官员贪赃枉法,这些人不予释放,其他罪犯不管罪行轻重,全部释放。”
公元841年正月,唐武宗下诏:“朝廷刑罚,理当一视同仁,官吏贪赃枉法,不应该有特殊待遇,内外文武官如果收入脏物丝绢三十匹,全部处以极刑。”二月二十六日再次下敕,对官吏贪污满千钱的,即处以死刑。
这样以诏敕的形式,规定严惩贪污的标准,不难看出唐武宗相对廉政建设的决心。考诸史籍,会昌一朝对官吏贪污的惩治,始终没有放松,而是一贯严惩不贷,保持肃贪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公元842年四月,唐武宗加尊号后,又宣布大赦,但仍将“官典犯赃”与十恶、叛逆、故意杀人等罪行并列,不在赦宥之限。
公元845年正月,再次大赦,但对官吏犯赃依然不予宽宥,并说,“除去恶人,进贤纳士,将命令执行起来,惩治贪赃枉法的官吏与罪犯,这好比天降神灵,廉政建设也有所成效”。显然是对会昌年间严惩贪官政策的肯定和自誉。
另外,自武则天以来,唐朝佛教兴盛,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国家经济。
从会昌元年,因李德裕等人的奏请,唐武宗先后沙汰了部分僧尼,拆毁了天下小寺山房、兰若等,对僧尼的一些活动也进行种种限制。
会昌二年,下令发遣“保外无名僧”,不许置“童子沙弥”,并令原是“杂工巧”和不修戒行的僧尼还俗;同时,还下令不许僧尼无限止地占有奴婢,规定僧限留奴一人,尼留婢二人。
公元843年,废除了摩尼大慈恩寺寺,杀摩尼师,财产没入官府。会昌四年,下令各寺院禁供奉佛牙,并拆毁天下山房、兰若、普通佛堂和村邑斋堂,凡所拆毁寺院的僧尼一律勒令还俗,送归原籍等等。
他这样拆毁佛寺,没收大量寺院土地,从而扩大了唐朝政府的税源,巩固了中央集权。
这段唐朝中后期较为平稳的一段时间,被史学家称为会昌中兴。
唐武宗之所以能让大唐再次中兴,在于他做事没有过火,不像唐文宗那么急迫。他杀太监,是慢慢来夺权,而且不是想着杀光太监。唐文宗则不然,想着把太监们一锅端了,最后导致凄惨死去。从这一点看,唐武宗比起唐文宗要聪明多了!
他之所以能用逐渐铲除太监的方法,实际上,就是因为他掌握了一个形势:太监势大!在这样的形势下,直接和太监们发生冲突,等于去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