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件技术的发展,都离不开经济的支持。
顾元元在这上面十分大方,只要是正常需要花费的银子,绝不含糊。
初一到初五几个,之前还生怕顾元元会心疼银子,后面见她花起银子来,眼睛都不眨一下,心里也是啧啧称奇。
在没有成为罪奴之前,他们也是有一定身份的人,见识还是有的。
这世上,对银子不当数的人有好几种,一种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对银子根本没概念,所以不当数。
又有一种人,是因为银子来得容易,所以花起来也不心疼。
还有第三种人,他们知道银子赚来不易,但是该花的时候,一样舍得。
顾元元,就是这第三种。
赚钱有本事,花钱更有本事,花起来特别痛快。
不过,就算她舍得花钱,避震这种千古遗留下来的难题,也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好的。
顾元元也不急,本来她提出来这个设想,就是闲着无聊消遣的,能成功更好,要是实在不能成功,那就算了。
总的来说,她这人还是比较佛的。
只要不惹到她头上,凡事都好说。
中秋过后,天气渐渐转凉,山上的猎物正是最肥硕的时候,沈正凌又不满足只在外围打些小猎物,决定再次进山,打个大家伙。
本来这个季节,山上也是要清理一遍的。
不然到了冬季,山上的野兽没有食物,就会跑下山来伤人害庄稼。
这回把初一初二留在家里,初三、初四、初五跟沈正凌一起上山。
正好这次打猎回来,地里的庄稼就应该收了。
因为有前一次进山打猎的经验在先,这里沈正凌再次进山,家里倒也没有太过担心,就连沈正则和沈宝儿两姐弟,都比上回沉得住气,没有天天问顾元元,沈正凌什么时候回来。
村里人听说沈正凌又进山打猎了,个个羡慕得不得了。
上次猎回来一头老虎和一头野猪,收入就抵得上普通人吃几辈子,这回,也不知道能猎回什么大家伙来。
说起来,沈正凌打猎这么厉害,一年只要进一次山,他们一家人就可以坐下来什么也不干,还能天天吃肉吃白米白面。
村民们越想越酸,真是各种羡慕嫉妒恨。
忽然就有人说道:“这不对啊,沈正凌打猎, 那他之前在老沈家的时候,怎么光是打些野鸡、兔子之类的小猎物回家?”
“是哦,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沈正凌在老沈家的时候,打了三年的猎,连一头野猪都没给老沈家打回去,成日里不是野鸡,就是兔子,直让人担心,他把山上的野鸡兔子打得绝了种。”
“嗐,别说野猪了,连狍子都没打一只回来,倒是逮过几回竹鼠。”
“所以,你们说这是为什么?”
“总不会是老沈家的时候,打猎技术不行,一从老沈家搬出来,打猎技术就变厉害了吧?”
“你这是要笑死我?谁打猎的技术是一个晚上突飞猛进的?”
“嗐,还能为什么,人家沈正凌又不是傻的,老沈家害得他们二房这样惨,又虐待他们兄妹几个,他难道还要让老沈家发财?”
“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