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勇在家里稍微将养了几天,就死活不肯再躺下去了,非得要出门呼朋引伴。
周易来固然生气儿子不听话,可是又何尝不心疼他呢?被周夫人几番抢白,也就不再管此事。
周勇拿着周夫人塞给他的私房钱,叫上了几个平常鬼混的兄弟,边喝着酒边说起此事。
这些人一听,都差点给周勇吓到了。
纷纷劝他:“周大哥,就凭您这一表人才,兜里又有银子。想睡个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啊?但是这女人,都敢在你脸上动刀子了,这也要是一不小心,这刀子万一划在你脖子上,这命都没了。这何必呢?”
周勇原来长得也算是周正,固然一脸的络腮胡显得有些老气,但也不算是多么丑。但是现在吧,为了遮挡脸上的字,他特地在脸上贴了两块大大的膏药,“犯人”两个字是挡住了,但是要说一表人才,那可就是鬼都不信。
不过被人奉承多了的周勇半点没觉得,神神秘秘的说道:“可这得多刺激。就花楼里的那些女人,碰一下就只知道哭,娇柔做作,腻烦的很。但是这个女人就不一样了,她都敢拿刀子来揍我,我一想起她那张脸,我就……”
看着周勇满脸春心荡漾的样子,众人就知道他恐怕是色胆包天,连命都顾不上了。
他们和周勇原本就是酒肉朋友,他自己都什么不管,他们也不过稍微劝上两句。
而周勇提到:“若是有人能帮我睡到她,我就给他一百两银子!”
这些个狗头军师,便立刻凑在一块窃窃私语一番之后,告诉了他一个损招。
“我们这几日里也听说,林大人留着常临邑在府中促膝长谈,沈锦那女人必然也跟了过来。”一人说道。
周勇皱起了眉头:“可是,县衙后院我也进不去。”
别说他现在算是应该被送往充军的犯人,就是不是,他也没办法混进县衙里啊。再如何色胆包天,周勇也不是想要主动送死的人。
那人白了周勇一眼:“周大哥呀,你这也太色急了点。那女人跟得过来,但现在林夫人被休弃回家,林大人要顾着点清白面子,怎么样也不可能让她住进县衙里。所以必然是在外间客栈独守空闺啊,就等着您去抚慰她呢。”
周勇一想,哎,还当真是这么回事儿。
平日里常临邑和沈锦这两人就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不过这在周勇看来,都是常临邑拖累的沈锦,一个死瘸子而已,家里又穷,如何能配得上沈锦呢?沈锦的动作干净又利落,眉眼在月光下又凶又狠,但是落在了周勇心里,那就是天女下凡都比不过。像是羽毛在他身上划过一样,心痒的不行。
出了主意的人顺利的拿走了周勇的一百两银子。
这人就是千般蠢,万般笨,但有一样厉害啊,就是那投胎的本事让人羡慕不来。
其余的人看得眼红,也纷纷出主意,主动要去给他打听,沈锦究竟住在哪家客栈的哪间客房?
还有人献出了自家的迷药,据说是一闻就倒。
人傻钱多的周勇,一一笑纳。
而其中有一人,脑子转的贼快,他虽然没能抢在前头献上殷勤,但是却有了另一个绝妙的主意。
他打算将此事卖给沈锦。
沈锦家里头的确是没有什么钱,尤其是跟周家一比,那可是根本不能相提并论。但是,常临邑可是考中了案首的人,如今又深得林大人青眼,将来飞黄腾达之日还能远吗?即便现在拿不到什么钱,但能给常家卖个好,绝对是一本万利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