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隽成对这只鸟的印象太深刻了。
刚来这里第一天就被它砸到了头,本来要把它炖了的,结果还让它给逃走了。
今天可不能让它逃了。
三两步走上来,金小贝到处逃,可最终还是被他捉住了。
他揪着它的翅膀,完全是捉鸡的手势。
将它掉转身来。
然后两手将它的两只爪子一捏。
“你还逃不逃了!小样!那天还敢溜。”
正说着,却见这鸟的眼中盈满了泪水,积满了后,还滴了出来,两侧眼下各挂着一颗泪珠,看着委屈极了,而且害怕极了。他觉得她的翅膀和腿都像筛豆子似的扑簌簌地抖。
他:天哪,不是吧,怕成这样?
又看它都哭了,马上心柔弱了,其实说实话,他也没有那么想吃它,因为据说长得好看的一般都不太好吃,比方说孔雀就没有鸡好吃。
这鸟长得这么漂亮与独特,那想必比孔雀还难吃。
更何况,这小可怜都哭成这样了,抖成这样了,好像分分钟就要晕过去了,那他更不忍心吃了它。
可是一想到那天要炖了它,竟然被它逃掉了,他的面子何存,所以说什么也得吓吓它,不能让它那天走得那么得意。
其实它那天吓都吓死了,逃命似的,哪有一点得意;他却以为它走时的心理是:哼哼,捉不住我吧,愚蠢的人类,你鸟大爷我想走就走!——他到现在也不知道这是只公鸟还是母鸟。
所以,一想象到它那时走得那么得意,他就不爽,今天非吓它个半死不可。
忽然又想到,不对,小贝呢?
于是在房子里找了一圈,没人。
可是一楼却有她的包和手机。
他又出了小楼,向着大棚那里喊了一声:“小贝!我来了!”
被他捏在手里的金小贝听了后,哭得更厉害了。
可怜的我,壮志未酬,今天就要客死他乡了……呜!我命苦啊!
她的心里也在流泪。
而经隽成根本不知道它就是她,所以把它提起来一看,哟嗬,哭得更厉害了。
心中想吓它的想法就更强烈了。
他又想,金小贝或许是去附近的农田上去看看了,应该没什么事的吧。
于是,他决定先处理这只鸟,正好等会儿她回来了,也可以让她看看这种稀世奇鸟。
他甚至在心中觉得,肯定是因为金小贝现在这农庄的作物十分好,这鸟就是一个小偷,肯定是贼眉鼠眼地趁她不在,就钻了进来,然后想要找吃的,刚好就被他给捉住了。
他先是在金小贝包里找了一根绳子,将它的翅膀松松一绑,料定它也挣不开来就行了。
然后,把它带进厨房,将它往那流理台上一墩。
然后拿出一把菜刀,还有一块磨刀石,在那里磨刀霍霍。
一边嘴上还念叨:“我让你再跑,上次让你给跑了,你得意了?我打从一开始看你,就觉得你贼眉鼠眼的,没想到上次溜得还挺快,现在竟然还溜到小贝的农庄里来,这个农庄是她的心血,是她用上一年的所有积蓄投注进去的,万一被你吃得垮掉了怎么办!所以,我今天非炖了你这个蛀虫不可!”
这鸟边听边哭,眼泪流成了河,在身边积了一滩水,屁股上的毛都湿哒哒的,整只鸟像坐在小河里一样。
经隽成还在做样子,磨着刀,朝边上一瞥,天哪,这鸟哪里来的这么多眼泪。
他这时,已经心生不舍了,觉得人家也不过就是出来觅食,也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顶多以后跟金小贝说一说,留些不要的东西给它吃就是了。还是别吓它了,看它都抖成什么样了。
刚想不演了,就发现,它已经哭晕过去了。
额……这就尴尬了。
他捧起它,到二楼去。
她这边是有卧室的。
他好心将这只鸟放在了卧房柔软的床上,给它松了绑。想着,等它醒了,就放它走。
结果等了半天,它也没醒。
而他想起金小贝这么久了,也没回来,不会是在田地里遇上什么事了吧,万一遇上了个色狼什么的,拖到暗处……
天哪,也不是没可能的,他怎么之前没想到呢!
急忙带上了门,出去在附近找了一圈。
可就是没找到人。
而且她还没带手机,他是真的急的。
马上回小楼去,准备报警,还要准备找人来找她。
不过,在这之前,他要站在窗口那里向外看看,那里视线好。
于是去了有鸟的那间房。
结果,一看床上正躺着金小贝,脸上都是泪痕,而且她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