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
伊芙琳·埃弗里已经是过去式。她是伊芙琳·斯内普,是斯内普这个麻瓜姓氏之下唯一存活着的女人,一个收服得了老蝙蝠的人。
她学会了笑,学会了相信西弗勒斯。现在她要学会斩断过去带给她所有的不安。
“阿瓦达索命。”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伊芙就好像真的解脱了。她再也不会害怕老埃弗里了。老埃弗里也终将成为阳光里即将被覆盖的暗影,暗色里终于有了光,她不会失去方向。
绿色的光芒和斯莱特林的色调并无二致。伊芙最讨厌这个颜色。她的厌恶成功地让西弗勒斯没有提起过穿什么绿色袍子。
她热爱的,她想守护的。她现在有这个能力了。
但是她杀人了。
伊芙直到现在,看到老埃弗里表情僵硬地倒在地上,头颅下暗红色染到了地毯上才感觉到腿软。
怎么办......我杀人了......我真的杀了人......怎么办......怎么办!
我该何去何从?
就这样放着他吗......
尸体很沉,而且很冷。没有留下一点点伤口。伊芙没有鞭尸的爱好,她不会真的这么狠,否则就和她的父亲没有区别了。
她看着那具尸体沉到了边上的河底。
然后他浮了上来,就像一座桥梁,把两岸连接起来。
伊芙知道她可以踩着这具尸体,一步一步走到对岸。
她自由了。再也没有束缚她、深深刻在灵魂里的那抹恐惧。
洒掉的魔药是回不去瓶子里的。她不想掩盖杀人的事实。相反,她就是要杀人,才能让伏地魔知道,她伊芙琳·斯内普不是等闲之辈,他可以选择“信任”她,而这种信任,很好,她会把所有他给的信任全部喂到凤凰社嘴里。
伊芙不是一个人。她现在可以过河了。
她相信自己可以过去。不会沉下去。
她找到自信了。
我好开心。她想,我真的好开心。我想大声唱霍格沃茨校歌,用婚礼进行曲的旋律。我想往费尔奇办公室里丢一吨粪蛋。我想站在飞天扫帚上,大喊“韦斯莱是我们的王”。我想抱住麦格教授对她说她很漂亮。我想揉揉弗立维教授的脑袋。我想给海格剪一剪胡子。我想告诉西弗勒斯他的洗发水以后都有我包了。我想......对哥哥和妈妈说我很爱很爱他们。我原谅你们了。真心的。
我想以后和西弗勒斯生活一辈子。不长不短,我们可以一起大笑,可以互相信任彼此,分享秘密,可以一起死的一辈子。我们要把这些永远见不到天日的秘密带进我们共同的坟墓。
我要回去妈妈的房间。我要坐在里面等着哥哥带我去参加伏地魔的集会。我要当一个食死徒。但是我又加入了凤凰社。然后......然后我要去买一根新的魔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