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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尘(1 / 2)


“说什么傻话?”沈稚轻轻揉一下他的发顶。

一向野性而矫健的麦色少年悄然红了脸,那双带着点异族特征的金棕眼睛在阳光下分外闪耀。或许是受了离别气氛的蛊惑,奴隶出身的少年并未像平日那样谦卑寡言地避过视线,而是近乎执拗地望着她。

甚至,在她纵容的笑意里,首次胆大包天的做出个“以下犯上”的狂妄举动!

——悄悄用他短短的头毛去蹭了一下她的掌心。

有点痒痒的,沈稚笑着收回了手。面容微肃,“阿羌,我放你离开不是为了将来有什么回报。你志向高远,我都知道,不甘也不能被困在这都城之中。你我主仆一场,临别时我赠你一物吧。”

那是一枚平安符。

前几日阿羌随侍小姐去了尊山怀恩寺小住修养,亲眼见她斋戒抄经七日,虔诚求来的。

当时他遥遥望着那道纤弱的身影,默默心疼又辛酸。心想什么人好大的面子,竟让小姐如此用心。沉闷地拿着根草棍,在堂后的荫凉角落里刻画了无数道道……

万没想到这东西今日竟递到了自己面前。

异族少年呼吸刹那间乱了,颤着声音,“给……给我的?”

沈稚看着他那呆怔的傻样子,温柔地摇头笑笑,取出一根素绦将护身符系好,亲手配在少年身上。“保重,阿羌。”

他仍是怔着的。

沈稚知他不舍,便先行转身离去。

阿羌忍不住上前一步,又克制地站住。他的手捏紧了缰绳,用力到泛白。

身后是大宛名驹雪焰烈,腰间宝剑风华绝代。看似朴实的武袍下,衬着一层千金难求的锁子薄甲……更勿论行囊里沉甸甸的金银盘缠。

寻常三品大员家的公子北上游历,恐怕都凑不齐这样一身奢昂的行头。谁能想到眼前这位高眉深目的俊朗少年,原本只是个异族出身的低贱兽奴呢?

小姐于他而言,远远不只是救命恩主。

身陷泥泞的万丈深渊,唯有仰望夜空中那皎皎皓月时,他才觉得自己仍是活着的。他一步步从绝望而窒息的深渊中爬出,为的也不过是离那遥不可及的幻影近一些、更近一些。

眼见那道身影越行越远,少年微微闭目,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小姐留步!”

沈稚回身望他,正见阿羌跪伏于地,重重叩首。

沈稚无奈极了,“快起来!之前不是说过了?以后阿羌不必拘泥于身份,我已知会京兆文书将你转为良籍,从此再不是贱民奴隶了。今日放归你的自由身,以后都不用跪我,记住了吗?”

亲手扶他起身,奈何这少年跪得坚实极了,额头抵着粗粝的砂石地面,硬是没扶起来。

他的声音哑涩低沉,似压着千钧重担,“阿羌也有一物献给小姐。”

沈稚微微挑眉,“喔?”

一柄匕首被双手托着,高高举过头顶,递至她的面前。

外鞘是旧铜与兽皮鞣制,风格粗野但工艺却非常精细,不似凡品。沈稚心中一凛,这东西……并非南国匠人的手艺。

细看柄上花纹,竟镂刻着漠北的古文兽符,具体出自哪一部落,沈稚却认不出了。但这明显是一件旧物。

沈稚的眼眸微眯,两人初见时这少年十分落魄,不仅浑身旧伤而且衣不蔽体、近乎□□——他是个凶夷兽奴出身,不过是哥哥赢了一头金豹的添头而已。浑身上下也只有一件兽皮蔽体,除此之外身无长物。

不可能随身带着这柄匕首。

气氛一时有些沉闷。

一向寡言的少年率先开口,似乎要将半生的话于今日全部说完,“阿羌出身低贱,原本命如草芥蝼蚁。幸得小姐深恩提携,不弃阿羌木讷鲁笨,教导阿羌说汉话习文字…为阿羌聘先生学兵法道理……下奴能有今日,全赖小姐再造之恩。下奴愿终生侍奉小姐,无论将来有什么功绩地位,阿羌永远是小姐的忠仆,永志不悔。以此物为信证。若有一日背弃誓言,天人共诛!”

他又将这话用部族的语言重述了一遍。郑重铿锵,只可惜沈稚听不懂。

她定定望着那柄匕首。少年始终俯首,看不清表情。

良久,沈稚轻轻开口了,“你……是有来历的?”

异族少年沉默不言。

沈稚心中已有几分明了,“阿羌此番要回漠北,并非临时起意对不对?你是……早有筹谋?或是,临时听了什么消息?”

少年深深叩首。算是默认。

沈稚此时也仅仅是个未经世事的小姑娘,她轻声问道,“你的族人来寻你了?这匕首是他们给你的吗?”

这次少年答了,声音微微哑涩,“下奴不曾外通漠北,也无人寻我。这匕首……是我母亲的遗物。”

沈稚没有问他是何时从何处取回这件旧物的。她眉头微蹙想了一会儿,“这匕首我不能要。”

少年一向沉稳的声音骤然暗哑,“小姐……不愿相信阿羌?”

“并非不信你。”沈稚声音清脆,“只是这物件对你太过重要。说起来……既然没有族人来寻你,那这件不凡之物想必是你身份的重要信证,将来你去了漠北要用的。”

少年紧绷的身体微不可查地松弛下来,他终于抬头露出笑容,“阿羌是汉夷混血,无论在哪里,都是异族。有无身份信证又有什么干系?恳请小姐收下吧!权当成全了阿羌侍奉小姐的心意。”

“好。”沈稚很是干脆,拿过那柄匕首。“那我就不客气了。”

少年眼眸中亮光烁烁,欣喜之情溢于言表,“小姐,我……我本姓拓跋。”

沈稚并未太过在意。漠北部落众多,拓跋是尊姓也是大姓。她把玩着新得的锋锐匕首,笑意嫣然,“拓跋羌?”

“拓跋临羌。”

*

言犹在耳,如同昨日。

如今那个奴隶出身的少年已然摇身一变,成为了权倾天下的草原新王。

漠北的各部落自古便分分合合,互相之间姻亲、仇恨关系错综复杂,有时候连凶夷人自己都说不清。往上数个三五代,几乎都是一边沾着亲、一边又结着仇。仔细算算,大家又好像都有归属相同部落的经历。

某天某个首领轰然死了,兄弟子侄们一分家,大部落便拆成好几个小的。

某天某位英雄首领接连打了几场胜仗,吞并的几个小部落又拼凑成一个大的……

纷乱得很。

因此,当大兇部落铁蹄南下,骤然袭击南国的北境领土时,朝中无人重视——漠北自己乱成那样,大兇部落必然不会恋战。定又是劫掠一番,便退回草原深处。

倘若真和南国开战,其他各部不趁火打劫才怪!到时候腹背受敌,大兇部落得不偿失啊。

这种想当然的猜测直到北境战报一封接一封,八百里加急报回都城才被打破。

大兇部落已吞并了漠北七部,铁骑近七万!那是一人双马的精锐骑兵啊,岂是以步兵为主的北境守军可以抗衡、阻挡的?

定国候离奇突发恶疾,三日病逝。军心大乱,粮草又不足,北境守军节节败退。

定国侯长子沈瑞临危受命,接过父亲的帅印匆匆披挂上阵。也仅仅只能勉强支撑而已。

就在山穷水尽之时,变化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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