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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分别(2 / 2)


这样精巧的东西才真是难得呢,冬秀决定了,以后这便是她的传家宝了。

眨眼间便到了胡竞之北上的日期,从成婚日算起,刨去过节祭拜、走亲访友、交际应酬之类的时间,满打满算,两人在一起还不过十天半月的时间,可即便这样分别时也很有些依依不舍。

不说胡竞之,冬秀是真的差点哭出来,看着胡竞之登船离去的背影,那一瞬间,真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好似无依无靠了起来,人也恹恹的没有精神,直花了三四天才缓过劲来。

想到吕氏跟她交待的要讨好婆婆的话,她这才重新打起精神来,却又毫无头绪。

想要早起问安吧,奈何她二十多年养成的作息习惯,没人叫她,实在起不了那么早,想要夜间伺候吧,婆婆还早早的就熄灯上床了,干脆利落的很,压根用不上她,想学一学凤姐,陪着她老人家说笑解闷,她那一肚子笑话又好像不合时宜,唯恐在冯氏面前崩了她端庄淑静的人设,真是叫她无可奈何了。

冯氏见儿媳每日围着她打转,想要讨好她,却笨笨的不知怎么做才好,倒是好笑。

她原也不是大户人家的闺女,要讲那许多虚礼,也没受过婆婆的磋磨,指望现在在儿媳妇身上讨回来,只要儿子媳妇相处融洽,早点生个金孙出来,她就再没有什么可求的了。

何况现在日子也好过许多,既不需要为钱财发愁,也不用整日围着那几个重孙打转,悠闲又自在,每日或做个针线,或跟相投的人说说古,或去寺庙敬神拜佛,全凭自己心意,何必去跟媳妇别劲啊。

家里那两个媳妇就是个傻的,整天不错眼的盯着自己的儿媳妇找茬,三不五时的就要吵骂一顿,性子软的孙媳妇被管得像鹌鹑一样,性子硬的孙媳妇也被逼得泼妇一般,有什么好处呢,左不过让儿子夹在中间难做,自己也与媳妇离心了,就连那些重孙子也遭殃了,没人管没人教,以后能有什么出息呢。

家和万事兴,媳妇有这个亲近的心,她肯定也不会把她向外推。

冯氏找出几本儿子给她带回来的小说,对冬秀道:“我以前只知道你念过几年私塾,不过略识得几个字罢了,听穈哥儿说你还能看红楼梦、三国演义呢,识得的字恐怕不止千万个了,正好我也在学字,你若空闲无事,便教我一教如何?”

艾玛,这可是婆婆主动抛过来的橄榄枝啊,她可得接住了,忙小鸡吃米般把头点个不住,毫不客气的说:“那没问题,您尽管问我。”

当下便狗腿的陪着冯氏到房里去看书。

冯氏的房间倒挺宽敞,陈设却十分朴素,甚至可以说是寒酸,冬秀想着,以后要不要拿自己的私房钱贴补贴补婆婆。

她坐在靠窗的小条凳上,面前的桌上摆着针线框子,里面还有个绣绷子,上面有绣了一半的芦花大雁图,活灵活现的,颇有几分野趣。

“娘,您这绣活可真细致,这是做的手帕子吗?”

冯氏从柜子里把书一本本拿出来,摆在条案上,回说:“绣着玩的,这大雁不是李玉湖和杜冰雁的信物嘛。”说完又想到媳妇可能不知道她说的谁,便解释道,“哦,那就是我最近看的一个话本子里的人物,我因为极爱这部小说,闲来无事就绣了这么件玩意儿。”

冬秀在旁听得心里直跳,她这是遇到读者甚至书粉了吗,这突如其来的惊喜真是叫人措手不及。

她差点掩饰不住自己的表情,忙低头去看那几本摆在案上的小说,一本本翻过去,只见有海上繁花梦、孽海花、官场现形记、洪秀全演义,还有鲁滨孙漂流记、佳人奇遇记、十五小豪杰等,俱是现在市面上最受欢迎的几部小说,她早已读过了。

冯氏又拿出几本搁在膝盖上,指给她看:“这几本是我最爱看的,都是这位宝先生写的,你看这本才子变身记,就有趣新奇得很,时常惹人发笑,这本提刑官宋慈呢,初看叫人害怕,却越看越得味,那一个个小故事硬是看得叫人心底发酸又发寒,揪心得很……”

说到这喜欢的小说,原本寡言的冯氏顿时滔滔不绝起来,整个人都鲜活了起来,眼睛里仿佛有星光在闪动,冬秀甚至觉得身边坐着的不是一位老妇而是一位少女。

“呐,我刚刚说的李玉湖和杜冰雁就是这本书里的人物呀。”冯氏把一本书递过去,又不满的叹道,“可惜只有上部,下部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出来,穈哥儿看了报纸,说那位宝先生因要去结婚了,所以要暂停写作,更其不定,哎哟,这可真是,吊得我这心里呀七上八下的,你说他个新郎官只管接亲拜堂,别的又不需他操心,照常可以写的呀,哪怕每日少写一点呢,怎么能说断就断呢,这可真是,闪得人没个着落。”

身边的冬秀几乎能看见那快要化成实体的怨念,只能讪笑着附和是啊、是啊。

断更果然要不得,可她也实在没办法,以前她写书,要么是写完了,要么是手上积了大量的存稿才会在报纸上进行连载,就因为那时候小说连载是一个新出现的形式,很不规范,她见过一期发好几章,也见过半年才发一期的,而且有的发刊字数不过五百,有的又恨不得把一本小说当成一期期刊给全发了,任性得不得了。

现在是好多了,连载形式已逐渐成熟,《自由谈》又是一个逼格较高的大报,一直都保持着日发两千的状态,而《上错花嫁上对郎》的写作因相比前几部小说更加轻松,于是冬秀只是写了个大纲就开始连载了,手里存稿从来不过十章,上次结婚的消息来的又急,被吕氏逼着学着练那,压根没时间继续写作,只好写信告知唐才常要断更一段时间,她想着,反正她又不看读者来信,不怕有人给她寄刀片!

况且因为全国轰轰烈烈的放脚运动,《三寸金莲》越发红火,她这个作者的名声也是越发响亮了,她又一向不在人前露面,低调得很,无端给人一种神秘感,搞得许多人都越发想要人肉她,扒下她那层马甲,听说还有那位高权重的人硬要请她去吃酒呢,幸亏被报社百般周旋了过去……

她既然打定主意不想在这时候出名,销声匿迹一段时间也好,于是便心安理得的断更了。

只是万万没想到,冯氏居然是她的书粉啊,这可真是,要不她自曝马甲继续更新?为你写书,浪漫啊,现在还有比这更能讨好婆婆大人的么。

“我原本是不识字的,也没念过书,还是婚后跟着你公公学了些,现在就着图画,磕磕巴巴,连蒙带猜的,勉强也能看懂故事,只是差了些意思,正好你认得的字多,也教我一教。”

冬秀想了想便道:“这样,我以后每天给您念一段,您把自己不认识的字圈出来,然后我给您注音,这样下次您就能自己读了!”

冯氏奇道:“注音?你说的那是一种认字的法子吧,哎呦,我年纪大了,真学不会,穈哥儿也教了我,可光是那些怪模怪样的符号我都分不清。”

听冯氏这意思,她是把拼音误解成现在的注音法了吧。

这倒也是,那注音字母一共39个,还都那么相似,看着有点像甲骨文,还有点像日文,想要记住就不容易了,更别提活学活用了。

之前她看报纸上说,政府要以“折中南北、牵合古今”为原则,将北京官话和南京官话相结合,形成全国通用普通话,并且还发布了一套注音字母用来注音识字,这套注音字母后来被台湾当局改称为国音符号,一直沿用到了现代,而大陆则早已将其淘汰,改用了汉语拼音。

汉语拼音的简易明了好上手就不用多做解释了,反正用过的人都说好,它不仅十分适合初学者,而且还能用来编制盲文、手语、旗语、灯语,也十分适用于与国际接轨,就是再过一百年也不会过时。

而反观注音字母,不要说这乡间老太太学得困难,就连冬秀也有些接受无能,反正她的书本里还是用的拼音来标注的生字。

“那我教您一套更简单的识字方法,这个法子就连我三岁的侄女都会用。”

冬秀不待冯氏答应,便兴致勃勃的回去准备制作字母表了,做这个她可是熟手,这些年陆续给家里几个侄子侄女也做了好几套呢。

这一日婆媳俩正对着贴在墙上的字母表唱字母歌,忽然收到了胡竞之的书信,原来他已经租赁到了一处四合院,待修整一番后便可搬家入住了。

冬秀心下狂喜,算一算时间,这封信从投寄开始,一直到她们手上,在路上至少耽搁了十天的时间,恐怕胡竞之已经顺利搬家了吧,接下来应该就是要接她们入京了。

这几个月冬秀与冯氏倒是处得不错,两人有共同的爱好,相似的三观,又都不是什么刻薄爱玩心眼的人,平时探讨一下小说,倒很是其乐融融。

想必冯氏也是愿意同她一起入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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