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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章 萧和平的新谣言(2 / 2)


四弟媳的话比四弟还管用,他老娘最宠的就是这个儿媳妇。

这种事情,宋恩礼咋劝?

她向来不爱跟王秀英唱反调,因为她知道王秀英是个足够开明的婆婆,如果不是真的把人惹毛了,王秀英绝对不会说出要萧建军离婚这样的话。

“你看红旗干啥,那是你们家的事儿!”王秀英一句话堵死。

陈招娣比别人慢半截的脑子终于转过弯来,扑腾一声跪下,“娘啊,娘我错了,求求你别把我赶出去,以后我再也不敢了!”

王秀英只当自己聋了瞎了,任凭她咋磕头也不搭理。

陈招娣就一直跪着,跪到萧和平从白针山回来还没敢起。

王秀英怕饿着小儿媳和老儿子,早早去灶间准备午饭,她不开口,萧建军也不敢走,白白浪费了半个上午的工,吴小春更是不肯走,她是铁了心要嫁进萧家过好日子,好不容易做通老姑的思想工作把她带来,坚决不会半途而废!

王秀英在灶间直骂瘟神。

前阵子故意不做陈招娣的饭,就是为了让她长点记性,结果人倒好,顿顿抠闺女碗里的饭还赖炕上不肯下地,今天这一下闹的又给耽误这么些工,再让这瘟神在自家待下去,来年怕是要负日值了。

“我媳妇呢?”萧和平无动于衷的扫过三人。

这个点,他的懒媳妇应该已经在家等饭吃了。

萧建军看到他顿时跟看到救星似的,“老四,娘非要我跟你二嫂离婚,我这儿是一点办法没有,你赶紧帮着劝劝。”

“娘可不听我的。”

“娘最听你的,算二哥求你了,赶紧去吧!”萧建军把他往里推。

萧和平本来是真打算替萧建军说句好话的,只可惜一看到坐在灶台后捧着个烤红薯直颠来倒去的小媳妇,啥也忘干净了。

“我托盛利给你买的衣裳应该今天下午能到,待会儿吃过午饭我领你去邮电局取。”

“你给我买衣裳了!”宋恩礼欣喜不已。

虽然这年代的衣服不好看,可好歹是萧和平给她买的,只要萧和平给她买的,哪怕是块破布她也高兴。

“还有鞋。”萧和平把她手里的小红薯拿过去,三两下给她剥好,用筷子穿上,“给。”

宋恩礼把红薯推到他面前,“先赏你吃一口。”

“甜。”

其乐融融的小两口并不知道,就在不久前,从萧家落荒而逃的吴三妹已经在公社里给他造了个“生不出娃”的谣!

于是一夜间,萧和平的传说又从“克妻”变成了“没有性?能。”

一个男人如果没有性?能,等于就是个废人,不明所以的社员们每每看到他跟宋恩礼,以及宋恩礼许久不见动静的肚子,便习惯性报以或是同情或是嘲讽的目光。

脖子上一直挂着破鞋不允许摘掉的刘芬芳下地干活听到社员们偷偷议论这事,总算彻底放弃了萧和平。

都干不了那事儿了,再能耐要来也没用,还不如个张老棍!

说实话,虽然每次跟张老棍做那事都被弄得够呛,但不得不说,回味起来竟还是让人想得慌。

刘芬芳下意识抬头去寻找张老棍的踪影,却无意中瞥见那个戴着眼镜的高个子男人,好像叫啥周振兴。

看上去真是又有文化又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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