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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可道酒馆(2 / 2)


“我知道你想早点把事情做好,”天少说,“我也想,但有些事就是急不来。”

“嗯。”向晨合起手提电脑,起身,“明天我去见几个老朋友,你在家好好休息吧。”

“老朋友?”天少一愣,“你要丢下我?你的老朋友我就不能见吗?”

向晨上下打量他一番,“你不是说你腿断了吗?”

“那是一种叫夸张的修辞手法,”天少说,“以表达我丰富的内心情感。”

向晨:“哦。”

“你想跟我一起去也行,”向晨说,“别嫌无聊就好。”

*****

第二天,两人在家吃过午饭后出发。实则向晨一大早就起来了,不过整个早上都在家里对着手提电脑奋笔疾书,偶尔打几个商务电话。没办法,回到D市就得入乡随俗,这是一座不到午后都醒不过来的城市。早起?不存在的。

一个下午的时间,向晨带着天少去了好些地方,大部分是客栈或咖啡吧、小餐馆,要么是朋友在开,要么是朋友在住,又或是某些朋友常去的地方。旁观许久的天少发现了一件事,向晨这些朋友全都和黎晖一样,对向晨的认识只停留在“这是个写小说的”,至于他笔名是什么,写过什么作品,名气如何,成就如何,没人追究。

之所以不追究,是因为向晨从一开始就对自己这些信息守口如瓶,曾经是如此,现在也是如此。

虽然向晨出席了今年的星辰盛典,也算公开露了面,现在上百度搜一下,定能搜出他在盛典登台的照片,但那时的向晨西装革履,气质与现在截然不同。再说,星辰盛典这种无聊的颁奖晚会连网文圈内都未必人人会看,圈外的关注度就更低了,向晨走在街上,除了死忠粉,恐怕没人能认出来。

天少还是有所收获的——陆陆续续地收集到了向晨过去几年生活的一些蛛丝马迹,比如,他搬了无数次家,在好些客栈长住过。比如,他是公认的安静,喜欢独处,不爱社交,平日里总是独来独往,日复一日地做着他那些在旁人看来无比枯燥的事情,极偶尔才会参与一次热闹的聚会或活动。他在D市认识的大部分人与他都是君子之交,见面点头问好,转身淡泊江湖。

天少偷偷掐指一算,向晨来D市的时间,差不多就是他在星辰崛起的时候,也正是他的写作之路踏入全职生涯的转折点。

天少东想西想,始终没有对向晨问出口。直觉告诉他,向晨的回答又会是“我家在一个遥远的地方”那种含糊不清的句式。

一个人和一本书一样,有时候需要靠浮在表面的冰山一角去推敲深藏在底下的故事。

下午最后一站是一家坐落在一个宁静小村子的院子,也是一家客栈,名字就叫“有个院子”。

这位朋友叫十一哥。来之前,向晨翻出两人当年的合照给天少看。向晨变化不大,只是在照片里穿着一身登山行装,背着一个巨大的登山包,皮肤被大自然抹成了巧克力色,似乎比现在还要再清瘦一些,相比眼前的斯文,几年前的他多了几许野性的年少意气。

照片的背景是一处山峰的顶端,蓝天澄澈,白云飘飘,那是一种飘渺在繁华万千之外的岁月静好。十一哥和向晨一左一右,十一哥的笑容有种飞扬的狡黠之气,看起来和向晨一样,是个清癯的少年。

两人确实年龄相仿,向晨虽称他为十一哥,实际上他却比向晨还小一岁。

十一哥出来接他们的时候,向晨和天少都吓了一跳。

向晨的惊吓比较生动,毕竟他是那些往事的过来人。

说实话,十一哥不开口,向晨真的没认出他来。十一哥穿着极其宽松的T恤和大裤衩,蹬着拖鞋,嘴里叼着烟,大腹便便,脸皮虚肿,眼袋耷拉,当年的瓜子脸神奇地演化为一张松松垮垮的馒头脸。原来的他虽然不帅,身姿却也算玉树临风,而今却硬生生地横向发展成了一颗行走的土豆精。

他们才3年不见。

向晨半张着嘴,片刻后,发挥影帝精神把自己的诧异全部咽了回去。根本无需他多说,天少光看他一言难尽的表情就明白两人肯定萌生了同样的想法。

生活对一个少年做了什么?

很快十一哥就亲自给了他们答案。三人在院子里一边喝茶一边闲谈。向晨和十一哥是在一个徒步项目里认识的,是一同跋过山涉过水的交情,虽然那段时间不长,但他们朝夕相处,聊过很多,分别的时候还一阵怅惘。向晨真心实意地询问十一哥这几年发生了什么事,十一哥以一种特别释然的口吻絮絮道来,实际上也没发生什么大事,就是做了几趟生意,要么刚好政策打压,要么时运不济,总之是没挣到什么钱。家里人已经把老家的房子过户到了他名下,他现在要说缺钱也不缺,但已经没有什么奋斗的念头了。现在他在这里和朋友合伙做着客栈,卖点小酒,每天日夜颠倒,烟酒度日,反正只要不把手里的钱一把砸光,日子不就这么过着呗。什么反抗命运,这码子事都是虚的,人怎么样都是过一辈子,能再活几年是几年,少折腾两下,省心。

天少听得咋舌。他怎么都想象不到坐在对面以一腔倦怠看破红尘的这个男人才29岁。不论如何,他成功地活出了60岁的状态。

向晨也颇感无奈。他明白曾经的那个朋友已经变了,便不再强求。他们礼貌地喝完这顿茶,尽量不对十一哥的生活状态表达任何评判,维持着最后的情谊,与老朋友再一次道别。

走到外面打车时,向晨才道:“当年我们还激烈地争论过。”

“争论什么?”天少好奇道。

“应该先追求自由还是钱。”向晨说。

天少看着他。

“十一哥说,有了钱才能有自由。”向晨说。

“你呢?”天少问。

“我跟他说,”向晨的声音很轻,“有些东西如果从一开始就放弃了,那就是放弃了。能暂时舍弃的东西,说明没有那么重要。”

人们总以为可以在稍后把曾丢掉的东西捡回来,却不知,这是一个屡试不爽的骗局。

一旦放手,很可能永远也再捡不回来。

向晨回头看了看,院子的门前空无一人,在黄昏中略显萧瑟。无论对错,生活依旧在行进,每个人都要揣着自己摸索到的答案或主动或被动地持续前行。

*****

太阳下山后,向晨带着天少来到了古城边上的一家小酒馆。

这是一家看起来既超尘脱俗,气质又莫名与D市相符的小酒馆。酒馆一共三层——负一楼、一楼、二楼,面积不大,一层不过二三十平,从装修到摆设都显出一股历经沧桑的陈旧气息,如若在门口挂个百年老店的招牌,估计没人会怀疑。这酒馆也不仅是酒馆,还很生活,一楼有一列操作台和吧台,除了卖酒,老板也会煮点咖啡、做点简餐。

一见到向晨,老板就热情地招呼,“哟,多久没见你了——还活着啊?”

老板是个30多岁的中年男人,穿着朴素而肃穆的纯黑色围裙,瘦削,轮廓分明,下巴冒着一小片参差不齐的胡茬,一头潇洒的中分短发,当中掺杂的几缕白发竟在他身上描绘出几分混着烟火气的道骨仙风,笑容又讥嘲又亲热,浑身都是矛盾的气息,却与这家小酒馆一样,在D市的清风朗月之下毫不违和。

向晨笑了,“前几天刚回来。”

两人在吧台前落座,老板看了看两人,下巴一扬,“吃了没?”

“来两份招牌泡面。”向晨说。

“好嘞。”老板应了一声,便噌噌噌下楼去取食材了。

“……泡面?”天少愕然。

“D市最好吃的泡面,”向晨说,“只此一家。”

天少:“……”

天少环顾一圈,“怎么没有招牌?”

“本来有的,”向晨说,“开业不久就拆了。”

天少:“……???为什么?”

“因为无证经营。”向晨说。

天少:“……”

天少:“那现在……办/证了吗?”

向晨往墙上看了看,“不知道。”

天少:“……”

天少:“你们这是什么?三无地带?”

对不起,大城市出身又一次限制了他的想象。

“D市管得松,”向晨笑道,“何况这里够偏僻。”

确实偏僻。进门时天少就感受到了,选择这条鸟不拉屎的街道开店做生意的,不是脑袋被门夹了就是人傻钱多。

老板回来后,向晨问了他招牌和办/证的事情,老板耸耸肩,“证是补了,招牌懒得弄回去了,谁爱进来谁进来。”

“看,”向晨给天少郑重解释,“D市的老板都这样。”

“就我这样,”老板边把面往烧开的汤里丢边说,“很多人还是在正儿八经做生意的。”

天少继续好奇地打量店里,忽然眼前一亮,抬手一指,“那是什么?”

“哦,那个,”老板抬眼随意地一瞄,“他给我写的,赶时髦的玩意儿。”

天少指着的是墙上挂着的一幅毛笔字,只简洁地写了四个字——“人间可道”。

蜿蜒灵动,随性洒脱。这年头,大概没几个人还写得出这样的毛笔字了。

“这不是——”天少惊讶道,“《江湖可道》里——”

没错,就是向晨写的那本《江湖可道》的可道酒馆里,也挂了这样一幅字画。

《江湖可道》是《非我族类》的外传,使用的是同样的世界背景,有一些交叉的角色,但故事架构和叙事手法完全不同。《非我族类》是史诗级剧情类玄幻长篇小说,世界观宏大,主题深沉,角色众多,剧情紧凑,矛盾冲突集中且剧烈,情感深邃,时间线和故事线层叠交错,总地来说气势恢宏,荡气回肠。

《江湖可道》则回归了较为常见的模式,用的是主角视角,只不过是双主角双视角,剧情有一点“武林外传”的意思,偏向轻松诙谐,但还不到恶搞的程度。《非我族类》上演了诸多虐得读者们心肌梗塞的悲剧,《江湖可道》讲述的则是江湖上那些大风大浪大起大落之外的寻常生活,但这表面寻常的人和事背后一点也不寻常,因为《江湖可道》的两个男主角在《非我族类》里是传说级别的人物,《江湖可道》实际上讲的是这两个少年如何一步步走上一条截然不同的人生轨迹,最终成就了《非我族类》里举足轻重的可道会,以及在江湖史上被代代相传的两道神秘身影。

《江湖可道》作为向晨笔下和《非我族类》齐名的大IP,影视版权也已卖出,项目正在进行,预计今年可以上线,届时又是一波热度,说这一年是IP领域的“不秋草之年”简直毫不为过。

“所以说是赶时髦的玩意儿,”老板头也不抬道,“听说那本书很火?反正我不看这些东西。”

“你也不趁机往外挂个‘可道酒馆’的招牌,”向晨笑道,“马上成网红店。”

“可别,”老板说,“我可最烦网红店。现在这样挺好,清净。”

就在这时,一对年轻情侣探头探脑地走进来,四处看了看,问道:“老板,有菜单吗?”

“没有。”老板脱口回道,说完这俩字就没有然后了,全然没有热情留客的意思。

小情侣明显愣了愣,但那位男生还是耐着性子接着问,“有什么喝的?”

“咖啡,牛奶,酒。”老板言简意赅道。

“卡布奇诺有吗?”男生继续问道。

“咖啡只有手冲。”老板说着,干脆指了指街道斜对面,“那边,看到没,白色那家,‘收获咖啡’,它家什么咖啡都有,环境也挺好。”

小情侣面面相觑,礼貌道谢后离开了。

天少看着这一幕,觉得无比熟悉——他绝对见过类似的情节,就在《江湖可道》里,虽然是古代版的。

这种赶客方式,和《江湖可道》里的酒馆老板真是一样一样的。

“这里不是叫可道酒馆吧?”天少忍不住问道。

“当然不是。”老板说回道。

“这里叫‘隐’,”向晨代为回答,“大隐隐于市的隐。”

天少狐疑地瞅着向晨。

“老板,”天少又问道,“你这开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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