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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Part 33-34(1 / 2)


Part.33

从便利店回来的时候,已接近22点半,连虫鸣都变得安静,一路上似乎只能听见两人的呼吸“嘶呼嘶呼”交叉起伏。

他拎着两个购物袋走在前面,高大的身影将她罩在晦暗中,职业习惯促使他无论在何种场合,都挺直脊背,显得身形颀长。被重物压弯的肩看上去比平时更瘦削,印烫着深深的寂寞。

寂寞,弦歌自觉好笑,也许这个词放在秦筝身上并不合适,他寡言少语,却不该寂寞。

“傻笑什么?”他冷不丁回头,正巧看见她低头抿着嘴微笑,再见她嵌在脸颊上的两点梨涡,她站在路灯下,那两点梨涡聚着灯光,格外清晰。“走到我前面来。”他侧偏身子小退半步,抬颌示意。

她应了一声,小跑上前,在他身前三步距离停了下来,埋首继续走。

回去的路似乎更漫长,手上的购物袋越来越重,她动了动肩,刚要换手拿,突然手上一空,她所提的唯一一个购物袋也被他拿了去,他一个人拎着3个购物袋,速度仍与她相当。

每当前后传来车辆行驶的机械声,他便会很自觉的走到她身旁,将她护在靠里路边,待车子开过,他再放慢脚步跟在她身后慢行。

到家时,早已过了该吃晚饭的时间,可弦歌仍烧水泡面。等水烧开的时间,她就站在炉炤前,看着水壶嘴噗噗冒着白色蒸汽,听壶内咕噜咕噜的沸腾声,想着刚才听不真切的半句话:“……再走丢了。”

当时连续两辆车从他们身边飞驰而过,轰轰作响的发动机声瞬间将他不大不小的声音覆盖,她依稀听到后半句,疑惑的转看他时,却不见他嘴唇蠕动。

走丢?走丢的是她,还是他与她之间的默契?

弦歌端着滚烫的速食面从厨房出来时,秦筝已倒在沙发上睡着了,右手肘高举搭在额上,刀刻般的薄唇紧紧抿在一起,嘴角微微下耷。其实他不笑时看起来很严肃,冷冷的拒人之外,冷冷的独来独往。这样的秦筝,在媒体镜头前和杂志封面上已经看不见了,只有在他卸下明星光环时,才会露出原本的样子,沉默寡言,不苟言笑。

他,确实是寂寞的。

离开前,弦歌从茶几上拿走了三本待选的剧本,蹑手蹑脚的关门离开,沿着之前的道路,徒步下山。

黯蓝的夜幕如织网,披头罩下碎碎星辰,清冷的银灰洒在空寂无人的环山道上,前后无人,那栋贝壳白房子已隐没在树海林间。

手机铃声无预兆的突然响起,岑缓羽闲得无聊,想起给她打电话,继续上午未尽的话题。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从天气聊到购物,再从购物聊到旅游,最后互相揭发对方幼年糗事,全当笑料。

后来弦歌自己回想,才发觉自己挑了一个大凶日出门,13号,周五。同时她将遇凶50%的功劳推给岑缓羽,谁让他没事给自己打电话,以至于她竟然迟钝到完全没发现有两个不怀好意的男人一直跟在她身后,此时,更是用某种尖锐的金属硬物顶在她后腰。

“你们想干什么?”她有些懊恼,一方面觉得没面子,另一方面是她确实不觉得害怕,还是没面子占了上风。

“小姐,君子求财,你配合一点。”高个子男人说得文绉绉的,莫非是一个新手?弦歌更挫败,被一个菜鸟打劫比遇劫更丢脸十倍。

她轻咳了一声,一脸无辜的摇头:“我身上没钱……”她瞥了一眼,惊讶的发现自己那部白色索爱被摔在地上居然还维持通话状态。首先,她必须让岑缓羽知道她在哪儿,好报警;其次,她决不能让劫匪得逞,否则改天见到岑缓羽,她的柔道白练了,“我朋友住在半山,我只是来找他的,你看我像有钱人吗?有钱人都开车,哪会给你们半路劫财的机会?”她心里暗叫,半山半山!岑缓羽如果你连这么明显的暗示都听不出来,可以乔迁去火星了!因为她再也不想见到他!

“那就劫色!”一旁的胖男人恶狠狠的打断她的话,凶神恶煞的拿着一把小匕首在她眼前晃。

弦歌暗里冷笑几声,明知他是吓唬她,还是装出胆怯的样子,“哇”一声抱头蹲下。还没等两劫匪讨论好是“劫财”还是“劫色”,她已横扫一个扫堂腿,将高瘦男人绊倒在地,拽着他胳膊用膝盖骨重重锤击他的胸骨。

胖男人一看情势不对,趁乱就像抢她装着三本剧本的背包,被她后踢踹出老远。她的柔道好歹是和岑缓羽这样的高手对垒练出来的,即使拿不了奥运冠军,对付两个手持利器的小喽啰还是没问题的。她连续两次一本,将胖男人摔得直不起腰,却冷不防被高瘦男人袭击后颈,手臂粗的木棍打在脑后,若不是她避得快,这一击打下去,劫财劫色都难说了。她登时火起,原本手下留情三分,这会儿全爆发出来,三下五去二就将两个男人打趴在地,中途还与贼心不死的胖男人争抢了一会儿包,而后明显听到空气中一道撕裂声,不用想也知道,剧本肯定扯坏了。

终于,两个菜鸟劫匪意识到眼前的小女子不是一个好捏的软柿子,忙不迭以从地上爬起来,狼狈的冲山下逃窜。弦歌哪肯就这么放他们走,一路高吼:“别跑!站住!”想象英勇女狂追两歹徒的画面,搞笑绝对大于惊险。

眼看她的“良好市民奖”即将收入囊中时,山道一拐,疾速行驶的车辆大灯直照在她脸上,眼前白茫茫混沌一片,她本能举臂挡着眼睛,车辆就在她膝前半米处停下,强炽白光后人影朦胧,驾驶座上的司机惊魂未定,瞪直眼睛看着她。半响后,车门打开,那股雪茄的熏香裹着她,宽厚的胸膛一把将她揽在怀里,越抱越紧。

“叶弦歌,你想吓死我啊?!刚才什么戏码?女英雄大斗疯狂劫匪?”吐息间依稀可闻淡淡的呛鼻的烟味,偏在这个男人身上闻惯了,比古龙水还顺味儿。

弦歌不领情,猛地推开他,跑前几步,看那条盘绕山道,哪儿还见那两个劫匪的踪影,她一跺脚,郁闷之极,“白打了!差一点就抓住他们了!”

“怎么?打不过我,就去教训两个小喽啰?”岑缓羽气急,打开烟盒取了根雪茄,用雪茄剪剪开茄帽,叼在嘴里,点燃猛吸两口,好不容易压住脾气,才说,“不用看了,早跑了!”

“还不是因为你?你再晚一点来,我就能逮住他俩直接上交了!”弦歌回眸瞪他一眼,喘着粗气,束齐的卷发凌落几根垂在耳畔脸颊,因燥热染上两颊的红润经车灯反照,更显得她皮肤清透白皙,像和田玉般剔透光滑,依稀还能看见凝肤下错落的毛细血管。

这个女人,真不知好歹!

“上交?你当拾金不昧呐?”岑缓羽头疼,上前两步,刚抬起手,又像短路似的僵在半空中。墨色黯夜中,她澄如秋水的眼睛格外明亮,茶色美瞳恍若一粒水晶珠子,水晶下光华流动,星星灿灿一点一滴,不偏不倚的全被看进他眼里,像一枚枚通电的小灯泡,照得他无处躲藏。他提在胸前的那股气一松,才下定决心般替她撩起碎垂的几缕发丝,绾在耳后,口中吞云吐雾,那阵雪茄异香在他与她之间弥散开来,她的眼、他的神情都变得不太清晰。

他甚少用这样的口气与她说话,低沉得不像玩笑,一字一顿,娓娓说来,仿若奔涌的洪水顷刻间结冰,带着毋庸置疑的执拗,“下次别这样,太危险了。”

“罢了。”她破天荒的没有与他争辩,突然想起什么,一打开包,那三本剧本中,有一本遭从中“分尸”,另一本的封面惨遭撕毁,唯一一本还算完整的也被拧得皱巴巴。

刚刚平息三分的怒火瞬间又被点燃,几乎媲美奥运圣火冲天那刻的火光明耀,她咬着牙,压抑了半天,将心里各种咒骂的话默念了一遍,才启齿抛下一个尚算文雅的词:“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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